第五層 《紅樓》審美(5)

關燈
點指出,方能對雪芹的伏線筆法更為全面地尋繹和理解——特别是因為很多人對這個第七十二回的内容、筆調、作用,都感到不甚“得味”,以為它是“多餘”的“閑文”。

    可知這回書是小說筆法上的新事物。

     鴛鴦大案,至第七十四回又特出鳳、平二人大段對話提醒,以伏後文,而程、高本竟删此二百餘字之要緊結構機杼,其篡改原著之居心,讀者當有所悟。

     “詩化”的要義 讀《紅樓夢》,當然是“看小說”,但實際更是賞詩。

    沒有詩的眼光與“心光”,是讀不了的。

    所謂詩,不是指那顯眼的形式,平平仄仄,五言七言等等,更不指結社、聯句、論詩等等場面。

    是指全書的主要表現手法是詩的,所現之情與境也是詩的。

    我這兒用“詩”是來代表中華文化藝術的一個總的脈絡與精髓,勉強為之名,叫做“境界”。

     “境界”何義?講文學的人大抵是從王國維《人間詞話》論詞時提出的有無境界以分高下的說法而承用此一詞語的。

    按“境界”本義,不過是地理區域範圍,并無深意(見鄭玄注《詩》,對待“叛戾之國”,首先要“正其境界”,不可超越侵略)。

    但後來漸漸借為智慧精神上的範圍疆域了(如佛經已言“斯義宏深,非我境界”,便是領悟能力的範圍了)。

    境是地境,地境即包括物境,是以有“物境”、“境物”之語。

    《世說新語》所記大畫家“癡絕”的顧恺之的名言,“倒食甘蔗,漸入佳境”,已經更明白地引申為“知味”之義,即感受的體會的境地了。

    于是,境就兼有物境(外)與心境(内)兩方的事情。

    涉及“内”境,就不再是客觀地忠實地“再現”那外境了,而文學藝術并不存在真的“再現”——即貌似“寫境”,亦實為“造境”(此二者王國維先生也同時提出了)。

    大約正因此故,《人間詞話》先是用“境界
0.05009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