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回 焦贊怒殺謝金吾 八王智救楊郡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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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焦贊抹過東牆,見不甚高,遂攀援而登,踴身跳于後花園内,密進廚下。

    家人俱各在堂上伏侍謝金吾,隻有小使女在竈前燒火。

    焦贊于皮靴中取出利刀,先将使女殺了。

    提着死人頭,走向堂上。

    隻見謝金吾當席而飲,樂工歌童列于庭側,徑将人頭對面擲去。

    謝金吾吃着一驚,滿面是血,即喊:"有賊!衆人何在?"焦贊踏進前罵曰:"弄權奸佞!今日認得焦贊幺?"言罷,一刀從項下而過,謝金吾頭已落地。

    衆人看見,四散逃走。

    焦贊殺得手活,搶入房中,不分老幼,盡皆屠戮。

    可憐謝金吾一家,并遭焦贊所害。

    後人有詩為證: 起意陷人終自陷,且看今日謝金吾。

     誰憐恃富當朝相?老幼全家被所屠。

     将近三更,焦贊取筵中美味恣①食一餐。

    臨行自思曰:"謝金吾一家,被我殺死。

    他是朝廷顯官,若知此事,豈不連累地方?不如留下數字,使人知是我殺,庶不禍及他人也。

    "即蘸鮮血,大書二行于門曰:"天上有六丁六甲,地下有金神七煞。

    若問殺者是誰?來尋焦七焦八。

    "題罷,複越牆,打從後牆門而出。

    待尋二軍校,不知走往何處。

    因在城坳邊躲過一夜。

    次日侵早,逃歸楊府去了。

     ①恣(zi,音自)--放縱,沒有拘束。

     卻說巡更捕卒,夜來聞說謝副使府中被劫,亟報王欽。

    欽即進謝府視之,隻見殺死一家老幼共一十三口,屍橫散地,血污庭階。

    檢驗官錄得門上寫的殺人兇身名目呈奏。

    時鬧動汴京軍民。

    真宗得奏大驚,下令着王欽體察此事。

    王欽奏曰:"臣緝問殺死謝金吾一家者,乃楊六郎新招将焦贊。

    "真宗曰:"楊六使鎮守三關,何得有部将入城殺人?"王欽曰:"前日私下三關,帶得焦贊同來,有違國法。

    乞陛下提處其罪。

    "真宗允奏,敕禁軍捕捉楊六郎與兇身焦贊。

    旨令既下,禁軍四十人領命而行。

     是時,楊六使在府中,與令婆計議天波樓之事。

    忽報:"咋夜焦贊越牆入府,殺死謝金吾老幼一家,共計一十三口。

    今朝廷差禁軍來捉。

    "六使大驚曰:"狂奴當敗吾事!"道未罷,禁軍一齊搶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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