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權傾朝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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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事的處理上,就相對顯得比較無力。

    因為江州是蜀漢東部與東吳、曹魏交界處的二線重鎮,和面對北方曹魏勢力的漢中地位相當,在這件事情上,諸葛亮無法提出令人信服的、一定要将李嚴與江州部隊調到漢中理由。

     而富有政治經驗的李嚴這個時候不但拒絕了諸葛亮這一要求,還借機發起了反擊。

    他乘勢提出将蜀漢東線的巴、巴東、巴西、涪陵等五郡組成巴州,并由他擔任刺史。

     早在建興元年,諸葛亮就已經“開府治事。

    頃之,又領益州牧”,此後“政事無巨細,鹹決于亮”。

    而作為僅次于諸葛亮的尚書令,又是兩名托孤重臣之一的李嚴,卻隻被授了一個光祿勳的虛銜,并被棄于遠離權利中心成都的江州,這樣實際産生的後果,就是導緻象北伐這樣大的軍事行動,完全沒有他這個被劉備遺命“統内外軍事”的托孤大臣說話和發表意見的份。

    因此他以這樣的舉動明确表示了他的不滿,并提出了在政治上享受與諸葛亮“領益州牧”那樣同等待遇的要求,要成為巴州刺史。

    刺史即州牧,一旦真的設置巴州并由李嚴任刺史,那等于将整個蜀漢東部都劃進了李嚴的勢力範圍,而作為尚書令的李嚴,就可以與諸葛亮這個丞相兼益州牧在各個方面都平起平坐了。

    他的這一要求,按照他當時的身份和在蜀漢政權中的地位,應該說是正當的、并不過分的。

    隻不過作為諸葛亮而言,是不會允許這樣的情況發生的,但此時他卻又拿李嚴毫無辦法,因此不得不将此事不了了之,隻好暫不再提起将李嚴與江州部隊調往漢中的事情(8)。

     李嚴第一次發出的對他被壓制的抗議,使得蜀漢政權兩個托孤大臣之間首次冒出了公開的、不和諧的聲音,這也使諸葛亮進一步意識他在蜀漢政權裡的地位是有威脅的,東州、益州集團的勢力不可小觑。

    因此諸葛亮在《出師表》中表現出來那些耐人尋味的舉動,以及對劉禅所說的如:“郭攸之、費祎、董允等,此皆良實,志慮忠純,……愚以為宮中之事,事無大小,悉以咨之,然後施行,必能裨補阙漏,有所廣益。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這些話的目的和指向,也就都有了合理的解釋,同時也表現出當時蜀漢政權内部的權利鬥争開始激烈起來。

     建興六年春,這場由諸葛亮籌劃已久的北伐終于開始,但卻由于諸葛亮親點的先鋒馬谡嚴重缺乏實戰經驗,所統帥的數路大軍被“識變數,善處營陳,料戰勢地形,無不如計,自諸葛亮皆憚之”(9)的曹魏五大名将之一張郃,輕易于街亭一帶先後擊敗,導緻蜀漢政權這場由諸葛亮策劃的首次北伐不但整個無功而返,而且還遭受了一定的損失。

     做為被諸葛亮親自提拔的先鋒大将的馬谡,當時并沒有象廣為流傳的那樣去諸葛亮那裡請罪,而是在軍敗之後選擇了畏罪潛逃一途,後被緝捕歸案,在諸葛亮判其死刑後,還沒來得及執行,就于獄中病故。

    馬谡潛逃案還導緻了與馬谡關系很好的荊楚集團的另一骨幹向朗(向寵叔父),因知情不報而被革職,此後優遊無事達二十年之久(關于此事見拙作《諸葛亮沒有殺馬谡》一文)。

    可以這樣說,首次北伐失利使荊楚集團和諸葛亮都開始面臨劉備死後的最嚴重的打擊和考驗,而這次危機的源頭,完全是源自于諸葛亮的剛愎自用。

     在此次選拔北伐先鋒人選的問題上,諸葛亮充分表現出了他性格當中剛愎自用的一面。

    劉備臨終前,或許是由于知道馬氏兄弟與諸葛亮的親密關系,因此曾特别提醒過諸葛亮:“馬谡言過其實,不可大用,君其察之!”,然而在劉備去世以後,“亮猶謂不然,以谡為參軍,每引見談論,自晝達夜”,可見諸葛亮并沒有把劉備的告誡當回事,說嚴重點,此舉甚至可以說是“背主”行為。

    而諸葛亮的一意孤行,将魏延、吳壹等宿将棄之不用“違衆拔谡”的舉動,也是可以想見會讓這些人很不高興的(10)。

     如果北伐取得一定戰果,這些問題自然是煙消雲散不成其為問題的,然而此次北伐不但無功而返,還遭受了較大的損失,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些問題便顯得格外嚴重起來。

     首先,諸葛亮要遭受來自魏延、吳壹等這一幹軍隊中實權派們的質問,為什麼先帝明确說“馬谡言過其實,不可大用,君其察之”,你還要違背先帝意旨、不用我們而“違衆拔谡”;其次當然是來自朝中的政治對手李嚴等人的诘難。

     以李嚴等人為首的東州、益州集團,一直遭受以諸葛亮為首的荊楚集團的排擠打壓,在這次北伐整個過程中,身為“統内外軍事”的托孤大臣李嚴甚至未能有一點點發表意見和起作用的機會,雖然他不至于會對這次完全由諸葛亮策劃和指揮的北伐進行掣肘和為難,但對于這樣一個難得的、有可能徹底打跨諸葛亮和荊楚集團的機會,他們顯然不會輕易放過,必定會乘機大做文章。

     面對如此嚴重的政治危機,諸葛亮一方面上表自貶:“臣以弱才,叨竊非據,親秉旄钺以厲三軍,不能訓章明法,臨事而懼,至有街亭違命之阙,箕谷不戒之失,咎皆在臣授任無方。

    臣明不知人,恤事多闇,春秋責帥,臣職是當。

    請自貶三等,以督厥咎。

    ”然而他也知道僅僅是“授任無方”、“明不知人”這樣的說法,是不可能擺脫李嚴、甚至于是魏延、吳壹等人的責難的,因此另一方面諸葛亮還需要有一個人來承擔這次由他全權指揮的北伐戰役失敗的責任,以便給自己一個脫身的機會,而這個機會顯然就隻能來自于馬谡。

    于是其後果終于、也隻能是“戮谡以謝衆”,諸葛亮則貶為右将軍,但是卻依然“行丞相事,所總統如前”(11)。

    馬谡則做了他的替罪羊,成為了這場政治和權利鬥争中的犧牲品。

     在此次事件中馬谡被殺這個結果,我以為正是諸葛亮本人造成的。

    理由有四: 1,正是諸葛亮背劉備遺命而“違衆拔谡”,其罪在先;2,這次北伐是由他全權指揮,雖然馬谡在街亭有“違命之阙”,但而後的行動中卻還有“箕谷不戒之失”,這個總不能也怪罪于馬谡吧,因此追究起來還是他“授任無方”“不能訓章明法”,完全委過于馬谡有失公允;3,馬谡雖然“違亮節度,舉動失宜,大為郃所破”,然而有所謂“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做為一個前線指揮官是有一定的自主能力的,即使戰敗也罪不緻死。

     4,最後一點,實際上也是重要的一點,那就是諸葛亮從來都不是象人們所稱贊的那樣執法公允而嚴明的,他的執法嚴明是要看對象和是否有政治需要的,也絕對沒有任何所謂的公允可言。

     《三國志》《蜀書》《法正傳》曰:“正為蜀郡太守、揚武将軍,外統都畿,内為謀主。

    一餐之德,睚眦之怨,無不報複,擅殺毀傷己者數人。

    或謂諸葛亮曰:‘法正于蜀郡太縱橫,将軍宜啟主公,抑其威福。

    ’亮答曰:‘主公……當斯之時,進退狼跋,法孝直為之輔翼,令翻然翺翔,不可複制,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邪!’”法正在蜀郡作威作福,僅僅因為以前的睚眦之怨,就報複“擅殺毀傷己者數人”,而諸葛亮面對他人的舉報和要求他去請求劉備勸阻法正濫殺無辜的建議時,卻連對轉達的請求都一口回絕,非但如此,他甚至進而還說既然法正能讓劉備“翻然翺翔,不可複制”,那現在為什麼要去阻止他快意恩仇呢。

    言下之意就是法正有那麼大的功勞,正是大王面前的紅人,他殺幾個人算什麼,連在他已經殺了數人後,去阻止他都是完全沒必要的,因為那會讓他不痛快。

     這那裡是一個執法嚴明之人所會說出來的話,分明是一個慣于予取予奪之人的口吻。

    在這件事情上,諸葛亮的反應和處理方式,與他一貫被人推崇的所謂的“賞罰之信,足感神明”風格和品質,出現了極大的偏差。

    但我以為這才是他真實的一面,因為在他而言,所謂的國法、軍法要不要執行,純粹是取決于被執行對象的重要性,以及是否有執法的政治需要,而不是在于對象事實上是不是有過失和犯罪行為。

    因此我才說在馬谡生死的這個問題上,諸葛亮要是有實現的可能,是完全有能力和權利讓他不死的,并且他也絕不會去顧慮什麼執法嚴明的形象問題,隻要看看他對待法正“擅殺毀傷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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