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講 金陵十二钗又副冊之謎

關燈
心安理得。

    她也确實沒有想到,後來,會出現那樣的事态,攆晴雯、逐四兒、芳官,寶玉受到刺激,等等,但那要她負責任嗎?後來寶玉在百般無奈的情況下,就把思路轉向了宿命,轉向了天人感應,引經據典,說怪不得院子裡的海棠樹死了半邊,原來是晴雯不幸的預兆啊!一貫溫柔和順、似桂如蘭的襲人一下子火了,她說:“真真的這話越發說上我的氣來了,那晴雯是什麼東西,就費這樣的心思,比出這些正經人來!還有一說,他縱好,也滅不過我的次序去,便是這海棠,也該先來比我,也還輪不到他!想是我要死了!”襲人理直氣壯,她沒有告密人的自我意識,當然也就沒有相關的愧疚與忏悔。

     第三個問題則是,襲人既然發過誓,刀擱在脖子上,她也不會離開寶玉,那怎麼她後來卻去嫁了蔣玉菡呢?襲人嫁蔣玉菡,是八十回後的情節,高鄂寫的,隻是他的一種思路,我的探佚心得跟他不同,我的思路是這樣的情節:八十回後,很快會寫到皇帝追究榮國府為江南甄家藏匿罪産的事,賈府被第一次查抄,賈母在憂患中驚吓中死去,榮國府被迫遣散大部分丫頭仆人,負責查抄榮國府的就是忠順王。

    那時忠順王早從東郊紫檀堡逮回了蔣玉菡,留在身邊當玩物,那麼查抄榮國府,一些丫頭就可以當成戰利品,忠順王就可以從中拿一些來賞給他府裡的人,蔣玉菡聽說,就出來要襲人。

    大家還記得第二十八回的事情吧,就在那回所寫的馮紫英家的宴席上,蔣玉菡知道了襲人是寶玉最重要的一個丫頭,那麼他在榮國府被抄後提出來要襲人是好意解救。

    襲人如被點名索要,就不得不去,當然,這有點刀擱在脖子上的味道,但襲人人性中那軟弱苟且的一面占了上風,她就沒有以死抗拒,而是含淚而去了。

    根據脂硯齋一條批語,那時候寶钗已經嫁給寶玉,那一波抄家後還允許他們留下一個丫頭——襲人臨走時候就說,好歹留着麝月。

    麝月在照顧寶玉生活方面是一個頗有襲人精細謹慎作風的丫頭,書裡有多次那樣的描寫,而且麝月一貫低調,跟各方面都無矛盾,不引人注意,因此被點名索要走的可能性不大。

    襲人就讓寶玉寶钗盡可能留下麝月,這樣她走了也就放心一點,心裡頭好過一點。

    我的思路就是這樣,襲人她是在榮國府遭受突然打擊的情況下,被迫離去的,你要她怎麼辦呢?以死對抗?那樣會把事情弄糟,會連累到寶玉和整個榮國府。

    因此,你可以說她軟弱,卻不好說她是自私、虛僞與忘恩負義。

     根據脂硯齋批語還可以知道,襲人嫁給蔣玉菡以後,還曾為陷于困境的寶玉寶钗夫婦提供物質資助,也就是供養他們夫婦。

    即使襲人後來能長久地跟蔣玉菡在一起,在那個時代,戲子是低常人一等的,一個戲子的老婆,是得不到一般世人尊重的。

    襲人的人生理想,是陪伴寶玉一輩子,這個理想當然是破滅了,她也隻能是在回憶裡,通過咀嚼往日的甜蜜,來度過以後的歲月。

    總體而言她也是紅顔薄命,是悲劇人生。

     排在又副冊第三位的,我認為應該是鴛鴦。

    鴛鴦我不多說了。

    隻想特别指出來,鴛鴦無意中撞見了司棋和潘又安。

    在那個時代那種社會,那樣的貴族府邸裡,司棋竟然把外面的小夥子約到大觀園裡,做那樣的事,是既違法又悖德,可以用駭人聽聞和膽大包天來形容。

    而鴛鴦呢,她不是一般的丫頭,她是賈母身邊最信賴的人。

    書裡後來寫賈母查賭,好厲害啊,可以知道賈母的價值标準和行為準則。

    鴛鴦似乎是天然應該跟賈母一個立場,絕不允許府裡出現這種亂象,不允許既定的秩序被攪動破壞的,因此面對司棋的行為,她能隐忍不報,就已經算非常出格了。

    這一講一開頭,我就引了鴛鴦的話,跟她從小一起長大的丫頭裡,并沒有司棋,司棋應該是賈赦邢夫人那個院子裡的丫頭,跟着迎春到這邊來的,跟鴛鴦沒有老交情。

    可是,書裡寫到,第七十二回一開頭,鴛鴦聽說司棋病的很重,要被挪出去,就主動去司棋那裡,支出人去,反立身發誓:“我告訴一個人,立刻現死現報!你隻管放心養病,别白糟蹋了小命兒!”我認為,鴛鴦的人格光輝在這一筆裡,放射出了最強的光。

    在那樣一個時代,那樣一種社會,那樣一種主流價值觀的威嚴下,鴛鴦這麼一個家生家養的奴隸,都有追求自己的快樂與幸福的天賦人權,這種意識,是非常了不起的。

    當然,這其實就是作家曹雪芹的意識,這種意識在二百多年前的中國,是超前的,在現在的中國,也是先進的。

    鴛鴦的結局,應該是在賈母死亡後,賈赦向她下毒手時,自殺身亡。

     那麼,又副冊再往下排,應該都是誰呢? 我個人的看法,排第四位的應該是小紅。

    前八十回裡,小紅上了兩次回目,八十回後,她還會去救助鳳姐和寶玉,應該還會至少上一次回目。

    這說明在曹雪芹對全書的構思裡,小紅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前面講别的角色的時候,也已經多次涉及到小紅,這裡不在重複。

    那麼,小紅賈芸他們有情人終成眷屬,最後還有去救助别人的能力,說明他們在社會上也算站住了腳,難道這也算薄命嗎?别忘了小紅的父親是林之孝,這種貴族府邸的大管家,主子得勢的時候,即使不仗勢欺人,也八面威風,可是一旦大廈傾倒,靠山崩潰,那就非常之慘,皇帝所指派的來抄家的官員,一定會首先将這樣的大管家嚴加拷問。

    真實的生活裡,像李煦家和曹頫家的管家,都被拘押很久,反複提審,下場很慘。

    小紅既然能去救助鳳姐寶玉,當然也更會去救助自己的父母,但是,那是好解救的嗎?自己被株連上的風險也是很大的。

    我們隻能設想,賈芸和小紅因為早就有預感,早作準備,因此,在賈府傾倒之前他們就結為了夫妻。

    當皇帝将賈家抄家治罪時,賈芸隻是賈府的一個遠親,小紅嫁給他後已經不算賈府的人,一時不會被追究,他們還有勉強維生的社會縫隙可以安身。

    但是,那一定是在驚恐與擔憂中過日子,小紅就算躲過了被打、被殺、被賣的大劫,也依然還是一個悲情女子。

     排在第五位的,我認為是金钏,第六位是紫鵑。

    第七位的是莺兒。

     第八位,估計是麝月。

    第二十回中涉及麝月的那條脂硯齋批語,可以再引得更詳細一點,批語是針對一段會給你留下很深印象的情節的:襲人病了,寶玉房裡的丫頭們全都出去玩耍了,麝月卻自覺地留在屋裡照看,讓寶玉覺得她“公然又是一個襲人”。

    後來寶玉就給她蓖頭,被晴雯撞見,遭到諷刺。

    脂硯齋批語說:“閑閑一段兒女口舌,卻寫麝月一人。

    在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钗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钗之為人也。

    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着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出嫁,雖去實未去也。

    ”這條評語透露了八十回後的情節,很珍貴。

    更有意思的是,也是在這一段稍前頭一點,還有一條署名畸笏的批語,不但有這麼個署名,還寫下了落筆的時間,是丁亥夏。

    畸笏,應該是畸笏叟的減筆,這個人和脂硯齋究竟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紅學界一直有争論。

    有的認為是一個人,前後用不同的署名寫批注,有的則認為是
0.07688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