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列傳第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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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绶,葬以大夫禮。
拜子并為郎中,後官至齊相。
樊晔字仲華,南陽新野人也。
與光武少遊舊。
建武初,征為侍禦史,遷河東都尉,引見雲台。
初,光武微時,嘗以事拘于新野,晔為市吏,餽餌一笥,帝德之不忘,仍賜晔禦食,及乘輿服物。
因戲之曰:「一笥餌得都尉,何如?」晔頓首辭謝。
及至郡,誅讨大姓馬CACA匡等。
盜賊清,吏人畏之。
數年,遷楊州牧,教民耕田種樹理家之術。
視事十餘年,坐法左轉積長。
隗嚣滅後,隴右不安,乃拜晔為天水太守。
政嚴猛,好申、韓法、善惡立斷。
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獄,吏人及羌胡畏之。
道不拾遺。
行旅至夜,聚衣裝道傍,曰「以付樊公」。
涼州為之歌曰:「遊子常苦貧,力子天所富。
甯見乳虎穴,不入冀府寺。
大笑期必死,忿怒或見置。
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視事十四年,卒官。
永平中,顯宗追思晔在天水時政能,以為後人莫之及,诏賜家錢百萬。
子融,有俊才,好黃、老,不肯為吏。
李章字第公,河内懷人也。
五世二千石。
章習《嚴氏春秋》,經明教授,曆州郡吏。
光武為大司馬,平定河北,召章置江曹屬,數從征伐。
光武即位,拜陽平令。
時趙、魏豪右往往屯聚,清河大姓趙綱遂于縣界起塢壁,繕甲兵,為在所害。
章到,乃設飨會,而延谒綱。
綱帶文劍,被羽衣,從士百餘人來到。
章與對宴飲,有頃,手劍斬綱,伏兵亦悉殺其從者,因馳詣塢壁,掩擊破之,吏人遂安。
遷千乘太守,坐誅斬盜賊過濫,征下獄免。
歲中拜侍禦史,出為琅邪太守。
時北海安丘大姓夏長思等反,遂囚太守處興,而據營陵城。
章聞,即發兵千人,馳往擊之。
掾史止章曰:「二千石行不得出界,兵不得擅發。
」章按劍怒曰:「逆虜無狀,囚劫郡守,此何可忍!若坐讨賊而死,吾不恨也。
」遂引兵安丘城下,募勇敢燒城門,與長思戰,斬之,獲三百餘級,得牛馬五百餘頭而還。
興歸郡,以狀上帝,悉以所得班勞吏士。
後坐度人田不實征,以章有功,但司冠論。
月餘免刑,歸。
複征,會病卒。
周纟虧字文通,下邳徐人也。
為人刻削少恩,好韓非之術。
少為廷尉史。
永平中,補南行唐長。
到官,曉吏人曰:「朝廷不以長不肖,使牧黎民,而性仇猾吏,志除豪賊,且勿相試!」遂殺縣中尤無狀者數十人,吏人大震。
過博平令。
收考奸臧,無出獄者。
以威名遷齊相,亦頗嚴酷,專任刑法,而善為辭案條教,為州内所則。
後坐殺無辜,複左轉博平令。
建初中,為勃海太守。
每敕令到郡,辄隐閉不出,先遣使屬縣盡決刑罪,乃出诏書。
坐征詣廷尉,免歸。
纟虧廉潔無資,常築DBD4以自給,肅宗聞而憐之,複以為郎,再
拜子并為郎中,後官至齊相。
樊晔字仲華,南陽新野人也。
與光武少遊舊。
建武初,征為侍禦史,遷河東都尉,引見雲台。
初,光武微時,嘗以事拘于新野,晔為市吏,餽餌一笥,帝德之不忘,仍賜晔禦食,及乘輿服物。
因戲之曰:「一笥餌得都尉,何如?」晔頓首辭謝。
及至郡,誅讨大姓馬CACA匡等。
盜賊清,吏人畏之。
數年,遷楊州牧,教民耕田種樹理家之術。
視事十餘年,坐法左轉積長。
隗嚣滅後,隴右不安,乃拜晔為天水太守。
政嚴猛,好申、韓法、善惡立斷。
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獄,吏人及羌胡畏之。
道不拾遺。
行旅至夜,聚衣裝道傍,曰「以付樊公」。
涼州為之歌曰:「遊子常苦貧,力子天所富。
甯見乳虎穴,不入冀府寺。
大笑期必死,忿怒或見置。
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視事十四年,卒官。
永平中,顯宗追思晔在天水時政能,以為後人莫之及,诏賜家錢百萬。
子融,有俊才,好黃、老,不肯為吏。
李章字第公,河内懷人也。
五世二千石。
章習《嚴氏春秋》,經明教授,曆州郡吏。
光武為大司馬,平定河北,召章置江曹屬,數從征伐。
光武即位,拜陽平令。
時趙、魏豪右往往屯聚,清河大姓趙綱遂于縣界起塢壁,繕甲兵,為在所害。
章到,乃設飨會,而延谒綱。
綱帶文劍,被羽衣,從士百餘人來到。
章與對宴飲,有頃,手劍斬綱,伏兵亦悉殺其從者,因馳詣塢壁,掩擊破之,吏人遂安。
遷千乘太守,坐誅斬盜賊過濫,征下獄免。
歲中拜侍禦史,出為琅邪太守。
時北海安丘大姓夏長思等反,遂囚太守處興,而據營陵城。
章聞,即發兵千人,馳往擊之。
掾史止章曰:「二千石行不得出界,兵不得擅發。
」章按劍怒曰:「逆虜無狀,囚劫郡守,此何可忍!若坐讨賊而死,吾不恨也。
」遂引兵安丘城下,募勇敢燒城門,與長思戰,斬之,獲三百餘級,得牛馬五百餘頭而還。
興歸郡,以狀上帝,悉以所得班勞吏士。
後坐度人田不實征,以章有功,但司冠論。
月餘免刑,歸。
複征,會病卒。
周纟虧字文通,下邳徐人也。
為人刻削少恩,好韓非之術。
少為廷尉史。
永平中,補南行唐長。
到官,曉吏人曰:「朝廷不以長不肖,使牧黎民,而性仇猾吏,志除豪賊,且勿相試!」遂殺縣中尤無狀者數十人,吏人大震。
過博平令。
收考奸臧,無出獄者。
以威名遷齊相,亦頗嚴酷,專任刑法,而善為辭案條教,為州内所則。
後坐殺無辜,複左轉博平令。
建初中,為勃海太守。
每敕令到郡,辄隐閉不出,先遣使屬縣盡決刑罪,乃出诏書。
坐征詣廷尉,免歸。
纟虧廉潔無資,常築DBD4以自給,肅宗聞而憐之,複以為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