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節 曹雪芹在黃葉村著書了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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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晚年在北京西山黃葉村著書,這好像沒有什麼疑問,還有畫家專就此題材作過《黃葉村著書圖》的畫,怎麼現在卻提出疑問來了呢? 我不是故意要标新立異,不過是尊重事實而已。

    在我看來,曹雪芹确實沒有在黃葉村著書,尤其是沒有在黃葉村繼續寫《紅樓夢》。

     《紅樓夢》已在雪芹遷往西郊前寫成了,還寫什麼呢? 一、“不如著書黃葉村”釋 乾隆甲戌(1754)“抄閱再評”的書上已說“增删五次”,若非先有全稿,如何計算幾易其稿?這一點前面已說過。

     何況,脂評不但多次提到書“末回”《警幻情榜》,對小說重要人物在八十回後的遭遇、結局,也幾乎都提到過(這才使紅學中的“探佚學”有可能盛行),這還能說沒有全稿嗎?隻有這些書稿,全部交付給整理者,讓批書人讀到全稿(至少脂硯齋是讀過全稿的),才有可能在書稿上加批,說後來如何如何。

     甲戌以後書稿,始終在畸笏、脂硯等人手中謄清、核對或再加批,是有大量證據的。

    曹雪芹既已交出全稿,就隻能等待他們批好、謄抄好,返還給他,他才能去做最後一道掃尾工序,這不是明明白白的道理嗎?我們不能先抱胡适那樣的成見,說是“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按:我說的是‘全稿’),那麼,從甲戌到壬年(除夕),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是什麼書”這樣一個前提,就硬塞給沒有再寫書的雪芹去寫書的任務,并由此做出一系列錯誤的判斷。

     雪芹最後十年左右遷居西郊某山村後,吟詩、作畫、出遊、訪友、飲酒、哭歌、高談、題壁、留僧舍、悲遇合、舉家食粥、白眼向人等等,都可以一一找到資料依據,惟獨找不到一點著書、改稿的迹象。

     脂評中雖有“書未成”、“此回未成”等等的話,但都不是他一直在寫書而來不及寫成的證據。

    那隻是表示書稿殘缺後,沒有去補成它,遂使這些耗費半生心血寫成的文字,最終卻不能成書的憾恨。

     曹雪芹晚年生活貧困,所謂“滿徑蓬蒿老不華,舉家食粥酒常賒”,“阿誰買與豬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敦城《贈曹雪芹》)。

    所以,賒欠、求援、告貸、牢騷,甚至得看人臉色,就為作“稻粱謀”,解決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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