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遺物——“書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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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又貧,又喪前妻,這樣情況顯然與一般人家女子是不便通婚的。

    在這種情況下,大約與敦氏家裡粗通文墨的丫頭結缡可能要比與一般農村少女(也可以說,一般農村少女家的父母也不會将孩子嫁給他這樣一個無衣無食的"酒徒"的)或"妓人"結缡要合适一點。

    這種丫頭可能就是紅拂,也可能是《紅樓夢》中嬌杏一類人物,她雖不至于私奔,但大約還是情投意合的。

    敦氏弟兄感到曹雪芹喪妻孤單,将其丫環賜與曹雪芹,也不為奇怪。

    也可能如此,敦氏弟兄才不涉筆提及曹續弦一事,也可能如此,敦誠才特别對寡婦傷感,發出"淚迸荒天寡婦聲"。

     關于曹雪芹續弦是不是敦氏家中的丫環的問題,這裡,不過随意聊聊,它畢竟沒有任何根據,我也沒有專門研究。

    希望讀者和研究人員不要過于相信這種假設。

    但這裡可以肯定一點,絕不是什麼江南"舊人"或江南"妓人"。

     關于曹雪芹的婚姻問題,就部分先說到這裡,實際上,也就隻是結合"秦淮舊夢人猶在"和"燕市哭歌悲遇合"論證了一下"江南""舊人"問題。

    至于從書箱涉及到的續弦是"妓人"和其續弦名曰"芳卿"以及曹雪芹的續弦會"編織"等其它問題,則插入石蘭、五言絕句和七言律詩、五條目錄的剖析時再談,此處就不涉筆了。

     五、書箱箱蓋正面的圖案及其文字 前面讨論了書箱的真僞與曹雪芹的婚姻問題,現在我們來研究書箱箱蓋正面的圖案及其文字問題。

     吳恩裕在論述箱蓋正面詩畫及其它文字時這樣寫道: 可以斷定:這首詩與結婚有關,而且與曹雪芹續弦有關。

    以下試申此意。

     把這四句詩同書箱上刻的兩叢蘭聯系考慮,可以說該詩是詠蘭之作。

    如果再結合"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那十個字來看,這個解釋就更為明顯。

    因為"花國第一芳"說的正是"蘭為國香"之意。

    但是,蘭既在形體上"并蒂"又在思想感情上"同心",而且還有什麼"友誼",這就顯然不是單純詠蘭,而是拟人們的婚姻關系。

    如果再考慮這兩隻書箱的主人是曹雪芹,而第二隻書箱的背面既有曹雪芹的親筆字,又有他手書"芳卿"的名字,并涉及他們共同織錦的事實,更重要的是,還有芳卿的悼亡詩,再結合乾隆庚辰的年代,我們可以斷定這首五言詩乃是曹雪芹續弦有關的詩。

    (見《學刊》289~290頁) 還有一段是: 書箱這首《題芹溪處士句》,固然也是寫(即"題"——裕注)芹溪處士的,但它的内容卻不是對曹雪芹做一般性的描繪,而是涉及他在乾隆二十五年繼娶這一事實的。

    "并蒂花呈瑞,同心友誼真。

    "無疑地并非單純指這書箱上所刻的蘭花,而是賀結婚的句子。

    "一拳頑石下,時得露華新",也是配合賀詞寫的。

    所以"題芹溪處士句"即是題贈曹雪芹的,又是一首賀結婚的詩,那麼,這就是送給曹雪芹續婚的賀詩。

    (見《學刊》291頁) 吳文論證書箱正面的文字與曹雪芹續弦有關的理由,實際上不外乎以下幾條:第一條是書箱箱蓋正面的"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的"清"與"芳"暗合箱蓋背面五條目錄"芳卿"的名字。

    第二是"乾隆二十五年繼娶這一事實"。

    第三是"并蒂""同心""友誼""無疑""是賀結婚的句子"。

    第四是"一拳石"“頑石”是曹雪芹"常用"的"字句",意即"一拳石"與“頑石”代表曹雪芹的靈體。

    最後附加的一條是"'題芹溪處士句'既是題贈曹雪芹的,又是一首賀結婚的詩,那麼,它就是送給曹雪芹續婚的賀詩"。

     如果能證明石蘭和五言絕句上下款與詩句内容為婚禮之作,那當然無疑地證明"它就是送給曹雪芹續婚"的賀詩,但是,如果不"如果"呢?所以關于最後附加的這一條,就無須多說了,因為它畢竟是附生的東西。

     關于吳文企圖用敦誠的"别來一載有餘矣"和"秦淮舊夢人猶在"這一旁證來确定曹雪芹在"乾隆二十五年繼娶這一事實"的問題,前面一節在談論曹雪芹婚姻問題時已經論證過,此處也不重複了。

     關于五條目錄裡的"芳卿"是不是曹雪芹續弦的名字,這個留待讨論五條目錄時再談。

    如果芳卿并非曹雪芹續弦的名字,那麼,吳文企圖用五條目錄的"芳卿"來論證"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的"清""芳"是隐喻"芳卿"之名的結論自然也就落空了。

     除去上面幾條理由外,吳文所依據的理由則剩下所謂"并蒂花呈瑞,同心友誼真"是"賀結婚的句子"和"一拳石"、“頑石”是代表曹雪芹的靈體這兩條了。

     作為"并蒂花呈瑞,同心友誼真"一語來說,第一句是可以按婚禮之作來作解釋的,但結合第二句"同心友誼真"來說,顯然就講不通了。

    "同心友誼真"中的"友誼"一詞,是專門指朋友交情的,并不是指夫妻或情人之間愛情的。

    至今還沒有人用"友誼"一詞來形容一對夫妻或一對情人關系的。

    "友"字本取源于《周禮》的《地官》的《大司徒》裡的"同師曰朋,同志曰友","誼"指交情。

    吳文把"友誼"解釋為"而且還有什麼'友誼',這就不是單純詠蘭,而是拟人的婚姻關系",這顯然是一種誤解。

    如果是婚禮之作,作者絕對不會用"友誼"一詞來作賀詞的。

     關于"一拳石"“頑石”"這類字樣又是在雪芹詩文中所常見的"的問題,吳文并沒有說明在什麼地方"常見"。

    據我所知,吳文認為曹雪芹以"一拳石"自喻的則來源孔祥澤提供的曹雪芹的《自題畫石詩》,别的地方則沒有見到曹雪芹以"一拳石"自喻處。

    在這個問題上,請原諒我的無知。

    吳文所依據的《自題畫石詩》中的"愛此一拳石"已被陳毓罴證明為赝品(見《紅樓夢論叢》陳毓罴劉世德《曹雪芹佚著僞辨》一文),此處就不重複了。

    如果吳文認為曹雪芹以"一拳石"自喻沒有别的出處的話,那麼,我認為用孔祥澤提供的"一拳石"來解釋書箱的"一拳石"為婚禮之作是不能成立的。

     關于“頑石”這雪芹"常用"的句子,我也沒有見到曹雪芹在何處以“頑石”自喻或敦氏弟兄、張宜泉等人在何處用“頑石”來比喻曹雪芹,認為用“頑石”代表曹雪芹靈體的則是《紅樓夢》一書。

    這一觀點不僅出自吳氏的筆下,這恐怕也是近代一切紅學家的觀點。

     《紅樓夢》中的賈寶玉的原形——“頑石”,它是不是代表曹雪芹靈體呢?根據《紅樓夢》的研究,即就是不附加任何旁證材料,也可斷言《紅樓夢》中的“頑石”絕不是曹雪芹靈體的化身。

    關于這個問題,它不是一下子甚止幾萬字能說得清楚的。

    此問題隻有待以後專門研究《紅樓夢》時再談,此處就不說了。

     既然曹雪芹不以"一拳頑石"自喻,那麼,别人又怎能将曹雪芹不喜歡的“頑石”雕刻于書箱之上作婚禮呢?我們又假定曹雪芹常用"一拳頑石"自喻,别人也可以用“頑石”作為婚禮之作以贈送曹雪芹;然而兩隻書箱箱蓋的正面都刻有對稱的兩小叢蘭花,為何隻有第一隻書箱的一叢之旁刻有一石呢?假定每叢之旁沒有必要都刻一石,但第二隻書箱某一叢蘭花之旁卻應該刻一石——此方應成雙成對之意。

    單獨刻一石,我們就姑且不論詩畫的作者是誰,姑且不論他們相信不相信吉利的話,最起碼來說,贈送題刻者此種作為不夠禮貌吧。

     我們這裡來談談吳文避而不談的五言絕句上款。

    能不能确定箱蓋正面的詩畫為婚禮之作,應該說:除過旁證材料外,就箱蓋詩畫本身來看,"題芹溪處士句"六個字是一個關鍵問題。

    詩句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固然也重要,但是,上款的文字很可能決定全詩内容、性質的一半。

    也即就是說,我們隻要掐去文章的标題或樂章的上款,便立刻陷入五裡雲霧之中。

     吳文雖沒有明言"題芹溪處士句"适用婚禮之作的上款,但是,他卻連同"題芹溪處士句"在内一攬子将石蘭、五言詩以及下款與年月日化歸為婚禮之作。

    這也就是說,吳恩裕承認了"題芹溪處士句"正好适合于婚禮上款的文字。

     "題"字,固然常作詩章上款的首字,它用于證事、評論或品評等,但是,大約還沒有在贈送婚禮時,将詩章上款的首字定為"題"字。

    婚禮為慶賀性質,必須冠以慶賀之類的文字,它如悼亡詩的上款貫以哀悼性質的文字一樣。

    中國人在文字上是特别挑剔的,特别是古人專以文字為務。

    寫此五言詩的作者大約不至于連這一點墨水也沒有。

    張宜泉在悼念曹雪芹時,将其悼亡上款定為《傷芹溪居士》,敦誠将其悼亡詩上款定為《挽曹雪芹》。

    如果上款首字随便可以亂用的話,《傷芹溪居士》豈不可改為《"題"芹溪居士》了。

    作為婚禮之作,上款當為《賀芹溪處士》而不是《題芹溪處士》。

     不僅從"題"字看不出來此五言詩為曹雪芹祝賀婚禮之作的痕迹,同時我們也無法從"題芹溪處士句"整句裡看出有作為婚禮意思的任何痕迹。

    也即就是說,在首字用了"題"字之後,必須在"芹溪處士句"文字之間夾雜着有關婚姻之類的文字。

    如"題芹溪處士合卺句",這樣才是祝賀之作。

    當然,這僅僅是一個比喻。

     "題芹溪處士句"不是婚禮之上款,它如同張宜泉《詩稿》中的七律《題芹溪居士》一樣,是一般題詠之作。

    "題芹溪處士句"不是婚禮之作的上款,那麼,由它所控制的五言詩能是婚禮之作嗎?五言詩既不是婚禮之作,由它所描述的石蘭能是婚禮之作嗎?詩畫都不是婚禮之作,"庚辰上巳"這一時間能定為曹雪芹續弦的婚期嗎? 還有,此五言詩的下款為"拙筆寫蘭"。

    如果此詩為婚禮之作,那下款當為"某某恭賀"一類詞語,豈有把"拙筆寫蘭"作下款嗎?這裡能講得通嗎? 最後一個是,吳文雖承認,他"并不堅持""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這句裡的第一個字和最後一個字"兩字突出芳卿的名字",但吳文基本上還是認可的。

    吳恩裕在此怎麼不想一想,不論此兩句出于誰手,"花國第一芳"尚可用來形容人并作為賀詞,"清香沁詩脾"一句可用來形容人并作為賀詞嗎?這樣作,不僅出言不雅,也未免太輕薄,也頗用語不通。

    題詞者豈有不通文墨之至嗎? 由此種種情況看來,書箱正面的文字及所刻石蘭,它僅為一般題贈之作,他與什麼所謂曹雪芹續弦的婚禮之作根本毫無關系。

     既然書箱正面的文字與曹雪芹的婚禮無關,它又是别人贈給曹雪芹之物;那麼,書箱箱蓋正面的圖案文字作何解釋呢? 在研究這個問題時,我們必須首先承認幾個問題:第一是此書箱是曹雪芹的遺物;第二是此兩隻箱子是"書箱",并不是一般衣箱或别的什麼箱子;第三是此書箱的原主人曹雪芹是《紅樓夢》的編纂人。

    既然如此,我覺得我們現在來研究箱蓋圖案的文字就比較簡單清晰了。

     書箱既為裝書籍和稿件所用,曹雪芹又是《紅樓夢》的編纂人,此書箱自然與《紅樓夢》稿件與抄本有關(當然書箱内也會裝有其它一些有關資料)。

    書箱既然與《紅樓夢》有關,這裡我提醒諸紅學家注意一個被忽視了的問題:《紅樓夢》描寫的核心是賈府,賈府的核心是“大觀園”,“大觀園”的核心是"四大處"的"怡紅院"、"稻香村"、"蘅蕪院"和“潇湘館”;而"四大處"之中的兩大處的主人是"怡紅院"的“頑石”和"稻香村"的"一盆蘭"。

    這是《紅樓夢》中的一個核心問題,是一個根本的問題。

    它是被諸紅學家忽視了或根本就不願承認的事實。

    我們的研究人員樂于就犯的是《紅樓夢》中賈寶玉、林黛玉和薛寶钗的三角戀愛或其它一些現象部分,而忽視了"一盆蘭"的李纨母子在《紅樓夢》中的特殊作用,忽視了《紅樓夢》“大觀園”中的"四大處"的敵對角逐構圖,自然也就忽視了"一盆蘭"和“頑石”的獨特"角色"。

    這個問題要留作專題讨論,此處容納不下這麼多筆墨。

     但不管怎麼說,《紅樓夢》中存在着特别設計的"一盆蘭"和“頑石”總是屬實吧。

    然而無獨有偶的是,書箱箱蓋正面的圖案設計卻又是《紅樓夢》中這一基本構圖的重合。

     到此,我們該明白了,書箱箱蓋正面圖案設計是專門為照應《紅樓夢》中的中心内容而設計的。

     圖案既然如此,與圖案配套的詩自然也是迎合這些意思的。

     在五言絕句裡,"同心友誼真"是比較好解釋的,無疑是喻一對真摯朋友。

    第一句中的"花呈瑞"也比較好解釋,在暗裡迎合《紅樓夢》裡的"到頭誰似一盆蘭"。

    但"并蒂"二字就頗為費解了。

    人們習慣于用"并頭蓮""并蒂蓮"來形容一對恩愛夫妻,但尚未有人用"并蒂蘭"來形容一對夫妻。

    這可能就如曹雪芹在《紅樓夢》第六十二回寶玉生日中說的"一箭一花為蘭,一箭數花為蕙"(見“庚辰本”1480頁)那樣,由于"蘭"未曾"并蒂",所以未曾有"并蒂蘭"這一用語了。

    但此贈書箱者又為何用"并蒂"蘭一語呢?而且又用于與《紅樓夢》的"一盆蘭"有關的畫蘭呢?這個,恐題贈者借用了《詩·齊風·還》中的"并驅從兩肩兮"和《荀子·儒效》中的"俄而并乎堯禹"其中的"并"的意思了。

    即借用此來形容一對志同道合的朋友。

    "一拳頑石下,時得露華新"兩句,其中"一拳"乃量詞,“頑石”自然指"怡紅院"的主人賈寶玉(但并不指曹雪芹),"時得露華新"指"怡紅"主人“頑石”的"真""假"變異,即"假"去"真"來,亦實不外乎"到頭誰似一盆蘭"的政權更替。

     作為書箱箱蓋正面還有"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十個小字,這自然純屬詠蘭之作。

    其取義可能不僅因為"春蘭秋菊為一時之秀"、并蘭花列為"四君子";也有此兩句中的清高和"第一芳"的成份;而且也可能有《紅樓夢》中"十首懷古詩"第六首《桃葉渡懷古》(謎底為"蘭")中的"六朝梁棟多如許"的成份。

    題贈者正是在理解曹雪芹的原意圖的情況下,集這些成份于一身而刻繪了"蘭"的圖案并寫了如許文字。

     這就是書箱箱蓋正面所刻圖案和文字的全部含義。

    當然是一種粗略的解釋,這還要牽涉到龐大的《紅樓夢》内容。

     六、書箱箱蓋正面文字的作者 現在我們再來研究此圖案及其文字的作者。

     在對待此事的作者問題上,吳恩裕有下面一段話: 兩隻書箱正面的字和畫也包括着一些不能确切判斷的問題。

    繪蘭的人署名"拙筆",但拙筆是誰?無法确知。

    "題芹溪處士句"的字迹和拙筆的落款,也不能十分肯定一個人的筆迹。

    即使一個人可以寫多種筆迹,也就是說,那首詩的字是繪蘭人寫的,為什麼落款的時候隻提"寫蘭",不及他手書的詩句?從"乾隆"年代的字迹和一般既有落款又有年代的習慣而言,"乾隆二十五年歲在庚辰上巳"十二字也應該是拙筆所寫。

    但那夾在年代和署名之間的"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兩行十個小字,就顯然不是"拙筆"的筆迹了。

    這又是誰寫的呢?尤其重要的是,“芹溪”是曹雪芹、固然毫無疑義,但“題芹溪處士句”是“題‘芹溪處士句’”呢,還是“‘題芹溪處士’句”呢。

    換句話說,這首五言詩是自己作的,而由别人寫上去的,還是别人作的贈給曹雪芹的詩呢?(見《學刊》288頁) 吳恩裕在寫完這些之後,又在論證中寫道: 關于“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那十個小字,就以下三點來看,很可能是曹雪芹自己後來加上去的:(一)這兩行字刻在那末一個不當不正的地位。

    (二)就這兩行字的筆迹來看,很象曹雪芹的手筆。

    雖然字形和用筆同第二隻書箱背面那五條目錄有所不同,但顯然可以看出,寫的人有學過漢魏的功夫。

    而曹雪芹的字正是這條路子。

    (三)這兩句詩雖系詠蘭,而首尾"清""芳"兩字突出芳卿的名字,也疑非雪芹莫辦。

    當然,我并不堅持這一設想,但可作為一種看法。

    (見《學刊》289頁) 這是吳恩裕關于書箱正面詩畫的作者的看法。

    就吳文所說而言,實際上不外乎箱蓋正面的文字筆迹不一,當出自幾人之手;并又斷定"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十個小字出自曹雪芹之手,是曹雪芹的手迹。

    還有"題芹溪處士句"一首五言絕句的作者有兩種可能:也可能為曹雪芹所作;也可能為曹雪芹的朋友題贈。

     就書箱箱蓋正面的筆迹而論,吳文所作的論證顯然是沒有道理的。

    (一)就箱蓋此圖案和書寫而論,由于有人擅長于畫,有人擅長于書寫,所以,箱蓋正面的畫和詩可能出自兩人之手,這個不足為怪。

    但是從來還沒有發現過短短的一首題詩,其詩上款和詩句出自一人之手,而其下款出自另一人之手的現象。

    我們何不想一想,既然一個人的字形能拿出來寫上款,又能寫詩句,而其反而用找另一個人來提筆落下款嗎?就這一點基本常識而論,吳文說的"'題芹溪處士句'的字迹和拙筆的落款,也不能十分肯定一個人的筆迹"顯然沒有任何道理。

    (二)吳文認為"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十個小字是曹雪芹後來補上去的,這也沒有道理。

    就一般人贈送别人的禮品來說,其設計加工都為一次定型,盡管有時有所添補,但大都是為設計加工者所為,從來還沒有人在别人送給自己禮品上另添花樣,這本身就有損于所贈禮品的價值。

    (三)吳文認為落款者的"拙筆""為什麼落款的時候隻提'寫蘭',不及他手書的詩句?"這個吳文的說法就太沒有道理了。

    "寫蘭"固然指繪畫而言,不外乎"寫生""寫真"之意,但既然詩與畫溶為一體,其落款自然用"寫蘭"一語了,難道還要"拙筆寫蘭""拙筆賦詩"兩語同時并用嗎?(四)吳文認為箱蓋正面幾處的筆迹不一。

    這個問題幸虧還有圖片在,不妨請大家自己鑒别一下。

    我絲毫看不出來落款的筆迹與上款和五言詩的筆迹有何不同之處;我也看不出"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十個小字和五言絕句的筆迹有何不同;我也看不出這十個小字的筆迹與箱蓋背面五條目錄的筆迹有何相似之處。

    要說十個小字與五言絕句的筆迹不同,那隻能是一處寫得工整一點,一處寫得潦草一點。

    還有,一個人當寫小字和寫大字時,筆迹也會變形的。

    至于吳文說的十個小字與五條目錄筆迹同出于一人之手,我認為根本就不着邊際,諸位一看便知,此處就不說了。

     我的結論,不論就箱蓋正面題寫的一般常識而言,還是就其筆迹而論,箱蓋正面幾處筆迹,它都出自一人之手,并不存在數人的筆迹。

    再來看是"題'芹溪處士句'"還是"'題芹溪處士'句"的問是。

    即吳文所說的"這首五言詩是曹雪芹自己作的,而由别人寫上去的,還是别人作的贈給曹雪芹的詩呢?"這個問題不外乎三種情況:第一種是曹雪芹自己設計了圖案并題了詩作,而請來匠人(木匠或雕刻匠)所為。

    第二種情況是别人用了曹雪芹的原作(即此五言絕句)做了此一禮品,又反送給曹雪芹。

    第三種情況是曹雪芹的朋友題詩并做了圖案贈送給曹雪芹。

    在這裡面,第一種情況顯然是不存在的。

    因為匠人或曹雪芹本人不會用"題芹溪處士句"一語,不論是“題‘芹溪處士句’”也好,還是“‘題芹溪處士’句”也好,這種情況都不會存在。

    第二種情況按一般情況來說也不可能。

    因為一個人在一般情況下,不會用别人的詩句來作為禮品再贈送别人,除非一個隻會雕刻不懂詩律的人才會這樣作。

    所以“題‘芹溪處士句’”的情況不大。

    這一詩題實際上是“‘題芹溪處士’句”。

    它如同張宜泉寫的《題芹溪居士》一樣。

     書箱正面的文字圖案既出自一人之手,他又不是曹雪芹本人,那麼,此人是誰呢? 1.根據前邊說過的,此詩絕非贈賀婚禮之作;而且就此詩中的"同心友誼真"一語來看,此題贈者與曹雪芹的關系顯然非一般泛泛之交,這一點勿庸置疑。

    據現有的材料來看,與曹雪芹關系深厚的莫過于《紅樓夢》署名脂批的脂硯齋和畸笏叟這兩個化名;據真實姓名而論,與曹雪芹交往比較親近的莫過于敦誠敦敏弟兄兩個和張宜泉三個人了。

    但就敦氏弟兄和張宜泉他們與曹雪芹的關系相對比較而言,并不像有些紅學家所說的張宜泉與曹雪芹的關系遠不如敦氏弟兄與曹雪芹關系的深厚;而恰恰相反,張宜泉與曹雪芹的關系要比敦氏弟兄關系深厚得多。

    這個問題在曹雪芹死後,敦氏弟兄和張宜泉作的挽詩中就表現得特别明顯。

    敦誠在《挽曹雪芹》中寫的是"三年下第曾憐我,一病無醫竟負君",而張宜泉在《傷芹溪居士》中則是"懷人不見淚成行"了。

    所以,就實有人物而論,"同心友誼真"的詩句當然是張宜泉莫屬了,絕不會出自敦氏弟兄之手。

    但就半實半虛人物而論,脂批中每每有"知眼淚還債之說,大都作者一人耳,餘亦知此意"和"甲午八月淚筆"批的"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餘嘗哭芹,淚已待盡",從這裡來看,脂硯齋和畸笏叟與曹雪芹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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