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漢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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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反欲留縶之,何以來遠臣?恐此事一行,則天下解體矣。

    」莊宗遂令季興歸。

    行已浹旬,莊宗易慮,遽以詔命襄州節度劉訓伺便囚之[66]。

    時季興至襄州[67],就館而心動,謂吏曰:「吾方寸擾亂,得非朝廷使人追而殺吾耶!梁先輩之言中矣,與其住而生,不若去而死。

    」遂棄輜重,與部曲趫健者數百人南走。

    至鳳林關,已昏黑,於是斬關而去。

    既而是夜三更,向之急遞,果至襄州。

    劉訓料其去遠不可追而止。

    自是季興怨憤,以兵襲取復州之監利、玉沙二縣,命震草奏,請以江為界。

    震又曰:「不可。

    若然則師必至矣,非大王之利也。

    」季興怒,卒使為之。

    既而奏發,未幾,朝廷遣夏魯奇、房知溫等領兵來伐。

    季興登城望之,見其兵少,喜,欲開城出戰。

    震復諫曰:「大王何不思之甚耶!且朝廷禮樂征伐之所自出,兵雖少而勢甚大,加以四方諸侯各以相吞噬為志,但恨未得其便耳。

    若大王不幸,或得一戰勝,則朝廷徵兵於四方,其誰不欲仗順而起,以取大王之土地耶!如此則社稷休矣。

    為大王計者,莫若緻書於主帥,且以牛酒為獻,然後上表自劾,如此則庶幾可保矣。

    不然,則非僕之所知也。

    」季興從之,果班師。

    震之裨贊,皆此類也。

     洎季興卒,子從誨繼立。

    震以從誨生於富貴,恐相知不深,遂辭居於龍山別業,自號「處士」。

    從誨見召,皆跨黃牛直抵廳事前下,呼從誨不以官閥,但郎君而已[68]。

    末年尤好篇詠,與僧齊己友善,貽之詩曰:「陳琳筆硯甘前席,甪裡姻霞憶共眠。

    」蓋以寫其高尚之趣也。

     趙惟則廉介 趙惟則,官至正郎,以廉介自處。

    乾祐中,於京師賃一故宅。

    居歲餘,有叟叩門,見之。

    自言嘗為此宅閽吏,契丹犯闕時,故主與之深夜掘地,藏金銀幾甕。

    兵火之後,故主去世,人未有知者。

    今識其處,公取之,以少許見賜,用救朝夕。

    惟則初聞愕然,欲詬責是叟,久之,佯喜曰:「甚善,甚善。

    寶物豈可容易而得,汝慎勿言,俟吾擇一吉日,召汝取之可也。

    」叟以為然。

    既出,惟則謂家人曰:「平生不以貨財自污,今日一旦為是褻瀆,辱莫甚焉。

    此宅不可復居。

    」翌日,遂遷去。

     廖氏世胄 廖氏,虔州贛縣人[69]。

    有子三人,伯曰圖,仲曰偃,季曰凝[70]。

    圖、凝皆有詩名,偃蹻勇絕倫,由是豪橫,遂為鄉裡所憚。

    江南命功臣鍾章為虔州刺史,深嫉之,於是圖與凝等議曰:「觀章所為,但欲滅吾族耳,若戀土不去,禍且及矣。

    」於是領其族暨所部等三千餘人[71],具鎧仗號令而後行,章不敢逐,遂奔湖南[72]。

    時武穆王在位,見其眾盛,恐難制,欲盡誅之。

    或謂之曰[73]:「大王姓馬,而廖來歸。

    廖者料也,馬得料其勢必肥,實國家大興之兆,其可殺之乎!」武穆喜[74],遂善待。

    仍制下以凝為永州刺史[75],圖為行軍司馬,偃以天策府列校,仍賜莊宅於衡山,自稱逸人。

     偃能於馬上挺身而立,取濕衣振奮而服之,以示輕捷。

    荊南高季興次子,忘其名[76],管親軍雲猛都,謂之「雲猛郎君」。

    聞偃名,因兩境交兵,請與偃鬭,偃欣然而往。

    雲猛能用槍,見偃瘦小,心輕之,馳騎而刺偃,垂及之,偃佯落馬,雲猛勢未及止,偃自後奮戈,一擊墮地,因生擒之,自是其名愈振。

    故武穆王終世不為鄰境所輕者,偃之力焉。

    至其子希範嗣位,九溪蠻叛,命偃率兵討之,為流矢所傷,死於蠻中。

    兇訃至,希範使人報其母張氏,張氏不哭,謂其使曰:「為妾謝大王,舉家三百餘口,受王分食解衣之賜,雖盡死未足以上報,況一子乎!望大王勿以為念。

    」希範聞而嘆曰:「廖氏有此母,欲不興,其可得乎!」於是厚加存恤,仍遣使召凝,任為從事。

    至希範薨,國亂,為江南所滅,遂遷金陵,唐主授以水部員外郎,為洪州建昌縣令[77]。

    未幾,又遷江州團練使。

     凝為人不羈,好詼諧,嘗覽裴說《經杜工部墓》詩曰:「擬鑿孤墳破,重教大雅生。

    」因曰:「如此,裴說乃劫墳賊耳!」聞者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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