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次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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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降及蔚宗,肇加厘革,沈、魏繼作,相與因循。

    既而子顯《齊書》、穎達《隋史》,不依範例,重遵班法。

    蓋擇善而行,何有遠近;聞義不徙,是吾憂也。

     若乃先黃、老而後《六經》,後外戚而先夷狄;老子與韓非并列,賈诩将荀或同編,《孫弘傳贊》,宜居《武》、《宣》、《紀》末;宗廟疊毀,枉入《玄成傳》終。

    如斯舛謬,不可勝紀。

    今略其尤甚者耳,故不複一一而詳之。

     逃責《帝王世紀》:赧王雖天子,為諸侯所役逼,負責于民,無以得歸,乃上台避之,故周人名曰逃責台。

     祚歸高邑《光武帝紀》:光武北擊尤來、大搶、王幡于元氏,進至安次。

    諸将議上尊号。

    行至,疆華自關中奉《赤伏符》,曰"劉秀發兵捕不道,四夷雲集龍鬥野,四七之際火為主。

    "群臣因複奏命之符。

    光武于是設壇場于南,即皇帝位,建元為建武,改為高邑。

     跻僖《左》文二年:秋,大事于太廟,跻僖公,逆祀也。

    君子以為失禮。

    子雖齊聖,不先父食,故禹不先鲧,湯不先契,文、武不先不。

     惡視《左》文十八: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

    敬嬴嬖而私事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

    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書曰"子卒"。

    諱之也。

    夫人姜氏歸于齊,大歸也。

    将行,哭而過市,曰"天乎!仲為不道,殺嫡立庶。

    "杜《注》:惡,太子。

    視,其母弟。

    夫人姜氏,惡、視之母,出姜也。

     郁林為紀《南齊書紀》:郁林王,世祖武帝皇太孫也。

    即位改元隆昌,期年之間,恣意淫亂。

    鎮軍蕭鸾定謀,使蕭谌等領兵入宮,輿接出西弄,殺之。

    鸾即明帝。

     穎達隋史《通志略》:唐貞觀中,诏諸臣分修《五代史》,顔師古、孔穎達撰次隋事。

     孫弘傳贊按:《公孫弘傳贊》:是時,漢興六十餘載,海内艾安,群士向慕,漢之得人,于茲為盛。

    因曆舉公孫、董、兒等二十七人。

    又雲:孝宣承統,纂修洪業,亦講論六藝,招選茂異。

    下複曆舉蕭、梁丘、夏侯等二十四人。

    一贊之中,盛稱二世人才,故曰"宜居《武》、《宣紀》末。

    " 玄成傳終《韋賢傳》:本始三年,代蔡義為丞相。

    子玄成,字少翁,永光中,代于定國為丞相。

    封侯故國,榮當世焉。

    按:本傳既畢,曆述諸郡國所立太祖、太宗、世宗等廟罷毀诏議,其文皆列侯、中二千石、博士等共議。

    例當收載《禮志》中,故曰枉入《玄成傳》終。

    又按:《新唐書韋傳》羅列一時朝士祭器、喪服等議,正仿《玄成傳》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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