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品 妙行無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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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複次①須菩提,菩薩于法應無所住②,行于布施③。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色、聲、香、味、觸、法④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須菩提,于意雲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⑤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

    ”“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得亦複如是不可思量。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⑥。

    ” 【注釋】 ①複次:這是連接前後文的關聯詞,表示“接着說”。

     ②無所住:心不執著。

     ③布施:梵文“檀那”,意譯“布者,普也;施者,散也”,以自己的财物、福利施于别人。

     ④色、聲、香、味、觸、法:這是佛教所謂“六塵”,也是“八識”中的前“六識”,即人的主觀認識功能和作用的六個方面,由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産生。

     ⑤四維:指四隅、四角,即東南、東北、西南、西北,這裡說“四維、上下”,連上前面所說的東、南、西、北四方,就是佛教所謂“十方虛空”,概指全部宇宙。

     ⑥如所教住:照我說的去“住”——降伏己心而修行。

     【譯文】 其次,須菩提,菩薩既然沒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于行住坐卧,起心動念時,應當無所住。

    比如行布施的時候,應當無所住而行布施,也就是說,不住色相行布施,比如你正在行布施的時候,看到一朵美麗的花,頓時心生貪愛,心住在花朵上,而失去了無上正等正覺心,這叫做住色行布施;如果看到美麗的花朵,花朵固然看到了,卻不因此而失去無上正等正覺心,就叫做不住色行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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