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講 王熙鳳、巧姐命運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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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的丫頭,她報的是個兇信,明明等于烏鴉叫,卻故意給她取名叫小鵲。

     那麼,良兒,是不是也是反諷的叫法呢?所謂良兒偷玉,墜兒偷金,我認為,作為對稱的寫法,這不一定是反諷,很可能,一個就是被冤枉了,另一個呢,确實有偷竊行為。

     特别引起我注意的,上面其實也講給你聽了,就是曹雪芹把筆觸一直延伸到府裡夾道,一直寫到那些拿着掃帚簸箕的最底層的雜役,那個細節,也在第五十二回,在提到良兒之後。

    而且,那個寶玉要出門,一群仆人簇擁着他的場景,也就在鳳姐掃雪拾玉的那條夾道,隻不過鳳姐拾玉的位置,是在通向賈母院落的那個穿堂門外。

     難道這些筆墨的安排,你又認為是毫無深意,又隻不過是那麼随便一寫,小說嘛!似乎小說裡就應該有許多的廢話,有許多可有可無的文字。

    其實不僅是中國的《紅樓夢》,外國,比如像愛爾蘭的喬依斯寫的《尤利西斯》,也是一段話會有好幾層意思,一個詞語裡埋伏幾個所指。

    當然,《尤利西斯》出現得比《紅樓夢》晚,但我舉它為例,就是想告訴你,世界上不止一個作家有這種精細的寫法,就是所寫下的文字,絕對沒有廢文贅墨。

    《紅樓夢》第五十二回先出現良兒偷玉的信息,後面又出現夾道裡掃帚簸箕等細節,我認為是又一次在使用草蛇灰線、伏延千裡的手法。

     因此,八十回後鳳姐掃雪拾玉所拾到的玉,應該就是原來被認為是良兒偷的那個玉。

    良兒偷玉一案,應該是在大觀園建成之前,那時候寶玉還跟着賈母住,因此,這件事的性質,會被看得異常嚴重。

    當時鳳姐處理此案,一定也頗費周折,估計良兒不認,就采取了非常手段,如讓她在大太陽地裡,跪在磁瓦子上,不給茶飯吃。

    良兒終于招認,當然也就攆了出去,一時非常轟動,人們留有記憶,久難忘懷。

    但是,當鳳姐淪落後,她在那穿堂門外掃雪時,卻忽然發現了那件玉器,她會細想,不可能是當年良兒丢棄在那裡的,夾道天天有人打掃,豈有一直沒被掃出的道理,但是,府裡被查抄,雖說是一切物品均需登記入冊,但像這樣小件的東西,就難免被參與查抄的人員攫為己有,後來或因慌亂,或因其他原因,失落在夾道裡,竟被她無意中拾到,于是她就意識到,這件玉器既然還在府裡,可見當年對良兒是屈打成招!當年自己威風凜凜,審問處治别人絕不手軟,現在自己卻成了人家審問的對象,處于百口難辯、百罪難卸的狀态,思想起來,豈不悚然慘然! “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後性空靈。

    ”第五回裡把她的結局預告得很清楚:她“哭向金陵事更哀”,所有這些女子,都跟金陵有關系,但是她最後的情狀,似乎是在往金陵方向移動的過程裡,悲慘地殒命。

     關于王熙鳳,我能貢獻給大家的獨家見解,主要就是這些。

     下面來說巧姐。

    巧姐憑什麼進入金陵十二钗正冊?不少讀者覺得她前八十回戲份兒特别少,印象很模糊,不理解為什麼她跟她母親兩個人都被排進正冊裡。

    依我想,曹雪芹的用意,是加入一位輩分明确比其他各钗低的女子,可以使對賈氏家族青春女性的命運展現更有立體化的效果。

    當然,從表面上看,正十二钗裡的秦可卿跟巧姐一輩,巧姐是賈母重孫女,秦可卿是重孫媳婦,但是,前面我已經講了那麼多,秦可卿的表面身份後面,有太多的疑點,太多的秘密,而巧姐是賈琏鳳姐的親女兒,這是沒有疑問的。

     巧姐最後的命運,第五回的判詞和《留餘慶》曲交代得很清楚,大家基本上都能看懂,就是因為當年她母親善待了劉姥姥,種下善緣,因此家族敗落後,劉姥姥一家救了她。

    她最後的歸宿,應該是嫁給了劉姥姥的外孫闆兒,雖然住在荒村野店,每天還得紡績謀生,過去那富貴奢華的小姐生活一去不返,也屬紅顔薄命,但跟慘死的姑媽、母親等相比,那算幸運多了。

    她和闆兒的姻緣,在第四十一回有非常容易明曉的伏筆,大姐兒——巧姐是後來劉姥姥給她取的名字——原來抱着一個大柚子玩,忽然看見闆兒抱着一個佛手,就要那佛手,于是後來大人們就讓兩個孩子互換了柚子和佛手。

    脂硯齋有幾條批語,說:“小兒常情,遂成千裡伏線。

    ”又說:“柚子,即今香圓之屬也,應與緣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

    以小兒之戲,暗透前後通部脈絡。

    ”所謂佛手指迷津,也就是《留餘慶》裡所說的那些意思:“勸人生,濟困扶窮,休似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減,上有蒼穹。

    ” 巧姐這個角色,許多讀者都覺得把她寫得太小,那麼八十回後,故事的時間跨度不可能很大,她到賈家敗落時,往多了說也不過六七歲,她能經曆那些遭遇,比如被賣入娼門,以及被解救後嫁給闆兒等等嗎?而且闆兒在那時候也應該沒有多大,往多了說不過十多歲,曹雪芹這樣寫,是否屬于情節設計不合理?我覺得還是合理的。

    第一回香菱被拐子拐走,也還隻是個四五歲的女孩,那個時代,那種社會,拐子把男孩子拐去,也許很快就能出手賣掉;女孩子呢,他會先養起來,養得稍大,再賣給人家當童養媳或丫頭。

    有的妓院,也會買尚年幼的女孩,先當小丫頭使喚,大了再逼着接客。

    巧姐年紀雖小,被騙被拐被賣的可能性卻非常之大,特别是在家族敗落的過程裡,而劉姥姥及其他人将她解救出來,盡管她和闆兒都不大,把她先作為童養媳收養,在那個時代和那種社會裡,是一點也不出格,非常普通的做法。

     巧姐命運之謎,在于究竟誰是“狠舅奸兄”,狠舅是鳳姐兄弟王仁,諧音就是“忘仁”,這應該沒有什麼疑問,奸兄呢?高鄂續書,把賈芸當做奸兄,這是天大的錯誤。

    第二十四回,寫到賈芸時,脂硯齋有多條批語,贊他“有志氣”“有果斷”“有知識”,說他“孝子可敬,此人後來榮府事敗,必有一番作為”——當然是指好的、正面的作為。

    我在關于妙玉的最後一講裡提到的那個靖藏本,這一回前更有一條獨家批語,說“醉金剛一回文字,伏芸哥仗義探庵”。

    前面已經引過脂硯齋關于小紅到獄神廟安慰寶玉的批語。

    賈芸、小紅後來是一對夫妻,他們是大膽自由戀愛而結合的,鳳姐對他們兩個都有恩,八十回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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