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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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惠王死 魏惠王死,葬有日矣。

    天大雨雪,至于牛目,壞城郭,且為棧道而葬。

    群臣多谏太子者,曰:“雪甚如此而喪行,民必甚病之。

    官費又恐不給,請弛期更日。

    ”太子曰:“為人子,而以民勞與官費用之故,而不行先生之桑,不義也。

    子勿複言。

    ” 群臣皆不敢言,而以告犀首。

    犀首曰:“吾未有以言之也,是其唯惠公乎!請告惠公。

    ” 惠公曰:“諾。

    ”駕而見太子曰:“葬有日矣。

    ”太子曰:“然。

    ”惠公曰:“昔王季曆葬于楚山之尾,栾水齧其墓,見棺之前和。

    文王曰:嘻!先君必欲一見群臣百姓也夫,故使栾水見之。

    ’于是出而為之張于朝,百姓皆見之,三日而後更葬。

    此文王之義也。

    今葬有日矣,而雪甚,及牛目,難以行,太子為及日之故,得毋嫌于欲亟葬乎?願太子更日。

    先王必欲少留而扶社稷、安黔首也,故使雪甚。

    因弛期而更為日,此文王之義也。

    若此而弗為,意者羞法文王乎?”太子曰:“甚善。

    敬弛期,更擇日。

    ” 惠子非徒行其說也,又令魏太子未葬其先王而因又說文王之義。

    說文王之義以示天下,豈小功也哉! ---------------------------------------- 五國伐秦 五國伐秦,無功而還。

    其後,齊欲伐宋,而秦禁之。

    齊令宋郭之秦,請合而以伐宋。

    秦王許之。

    魏王畏齊、秦之合也,欲講于秦。

     謂魏曰:“秦王謂宋郭曰:’分宋之城,服宋之強者,六國也。

    乘宋之敝,而與王争得者,楚、魏也。

    請為王毋禁楚之伐魏也,而王獨舉宋。

    王之伐宋也請剛柔而皆用之。

    如宋者,欺之不為逆者,殺之不為雠者也。

    王無與之講以取地,既已得地矣,又以力攻之,期于啖宋而已矣。

    ’ “臣聞此言,而竊為王悲,秦必且用此于王矣。

    又必且曰王以求地,既已得地,又且以力攻王。

    又必謂王曰使王輕齊,齊、魏之交已醜,又且收齊以更索于王。

    秦嘗用此于楚矣,又嘗用此于韓矣,願王之深計之也。

    秦善魏不可知也已。

    故為王計,太上伐秦,其次賓秦,其次堅約而詳講,與國無相離也。

    秦、期望二,國不可為也已。

    王其聽臣也,必無與講。

     “秦權重魏,魏再明熟,是故又為足下傷秦者,不敢顯也。

    天下可令伐秦則陰權而弗敢圖也。

    見天下之傷秦也,則先鬻與國而以自解也。

    天下可令賓秦,則為劫于與國而不得已者。

    天下不可,則先去而以秦為上交以自重也。

    如是入者,鬻王以為資者也,而焉能免國于患?免國于患者,必窮三節,而行其上。

    上不可,則行其中,中不可,則行其下;下不可,則明不與秦。

    而生以殘秦,使秦皆無百怨百利,唯已之曾安。

    令足下鬻之以合于秦,是免國于患者之計也。

    臣何足以當之?雖然,願足下之論臣之計也。

     “燕,齊雠國也;秦,兄弟之交也。

    合雠國以伐婚姻,臣為之苦矣。

    黃帝戰于涿鹿之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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