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講 迎春、探春、惜春命運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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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朝宗教的高度提升。

    迎春在《紅樓夢》裡,絕不是一個大龍套。

    曹雪芹通過她的悲劇,依然是重重地扣擊着我們的心扉,他讓我們深思,該怎樣一點一滴地,從尊重弱勢生命做起,來使大地上人們的生活更合理,更具有詩意。

    那些喜愛《紅樓夢》的現代年輕女性們啊,你們當中有誰,會為悼懷那些像迎春一樣的,曆代的美麗而脆弱的生命,像執行宗教儀式那樣,虔誠地,在柔慢的音樂聲中,用花針,穿起一串茉莉花來呢? 說完迎春,我先說惜春。

    書裡說惜春是甯國府賈珍的胞妹,他們的父親賈敬,故事一開始的時候,就已經住到城外道觀,基本上不再回家了,連家裡人給他過生日,都堅決不回城,隻在除夕祭宗祠的時候,短暫地回來一下。

    書裡沒有出現賈敬的夫人,估計是已經過世了,也沒有賈敬的姨娘出現,或許有,但略去不寫,惜春大概是賈敬原配所生,說是賈珍胞妹,應該是他們既同父也同母的意思。

    書裡說賈母愛女孩,把惜春也接到榮國府,放在眼皮下來養,應該是真實生活中,曹寅夫人李氏實有的一種情況。

    書裡前面說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到八十回結束,她應該也還不大,但是,第七十四回為她立正傳,“矢孤介杜絕甯國府”,我們卻發現,她思想早熟,出語犀利,看破一切,義無反顧。

     惜春的結局是出家為尼,第五回關于她的冊頁,畫上是一座古廟,判詞裡最後一句是“獨卧青燈古佛旁”;高鹗續書,說賈家後來一切恢複如初,她就在栊翠庵裡取代妙玉——要是真那麼消停,她也不必入太虛幻境的薄命司冊頁了。

    我前面已經分析過,栊翠庵是元春省親時才蓋起來的,非古廟,無古佛。

    八十回後,應該是在賈家第一次被皇帝抄家前夕,惜春先知先覺,出家為尼。

    後來雖然可以到古尼庵裡去投宿,但每天過的是缁衣乞食的生活,缁衣就是黑顔色的衣服,她穿一身黑色尼姑服,沿街化緣乞食,孤獨而悲慘。

     惜春确實先知先覺。

    第五回關于她的判詞,第一句就是“勘破三春景不長”;《紅樓夢》十二支曲裡,關于她的那一首《虛花悟》,頭一句是:“将那三春看破,桃紅柳綠待如何?”這跟第十三回秦可卿托夢中的偈語“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的意思是完全一樣的。

    “三春”就是指三個美好的年頭。

    如果非把“三春”作為人來理解,那麼,既然是以惜春為本位,“三春”就該指元、迎、探。

    元、迎八十回後會相繼慘死,可以說是“景不長”,探春是遠嫁,雖然别有一種痛苦,卻不能說是“景不長”。

    “将那三春看破”後緊接一句,“桃紅柳綠待如何?”更意味着“三春”就是季節時間方面的指稱,“桃紅柳綠”就是“好景”,“待如何”的答案也就該是“景不長”。

     惜春在榮國府自己窩裡鬥,抄檢大觀園後,就徹底地心冷如鐵。

    她的丫頭入畫,被抄出些男人用的物品,其實後來尤氏過目,無非是些入畫哥哥從賈珍那裡得到的一些可憐的小賞賜,私下托人帶到妹妹這裡來寄存。

    盡管私自傳送東西有違府規,卻也算不得什麼嚴重的罪過,尤氏的意思是責罵一番也就罷了,惜春卻決意不要入畫,大家要特别注意她的這句話:嫂子來的恰好,快帶了她去,或打,或殺,或賣,我一概不管!我初讀《紅樓夢》時,讀到這裡就一愣,入畫那點錯誤,說或打,或罵,或罰,我一概不管,也夠狠心的了,怎麼一個擅長畫寫意花鳥的美女,攆起丫頭來,居然說或打,或殺,或賣,我一概不管!為這麼點事情,賣了殺了,你竟然也不管,這是何等冷酷的心腸啊!曹雪芹為什麼要這樣來刻畫惜春?是不是他寫這句時,一時随意,未加推敲,下筆過重? 現在的人們,一般都不知道封建社會皇帝抄家的厲害了,我也是看了一些資料以後,才有了一個大概的認識。

    據乾隆時蕭寫的《永憲錄》續編裡記載,雍正朝有個學政叫俞鴻圖的被抄家,他妻子聽說抄家的來了,就立即自盡。

    這倒也罷了,他有一個孩子,還不懂事,抄家的進來并沒有馬上對付他,可是,那孩子見到那景象,就當場活活地給吓死了。

    那時被抄家的官員,自己被逮走,家裡的成員,如果皇帝沒有特别的恩準,就一律不被當做人,而是當做“動産”看待。

    打罵不算回事兒,皇帝或将其賞給他喜歡的官員,一般是就便賞給負責去查抄的官員,或者就“充官”,拿到人市上去當商品賣掉,不僅仆人絕對是這樣的命運,就是原來的太太姨娘,公子小姐,也會一樣地如此處理。

    那麼,比《永憲錄》更可靠的史料,就是雍正朝的内務府檔案,裡面明确記載,賈母原型李氏,她的親哥哥李煦,在雍正元年就被抄家治罪,他的家屬仆人,男女老幼一共二百餘口,先在蘇州變賣。

    有的人因為李煦在當地原來官聲不錯,不忍心買,有的雖然對他無所謂甚至恨他,但是想想也不知以後還會怎麼樣,就無人願買,無人敢買。

    那麼,雍正就下令讓把這些人像運貨一樣運到北京來,在路上,死掉一名男子、一名婦人、一名幼女,最後押到北京的一共二百二十七人,其中李煦的妻妾子女十名,仆人一共二百十七名。

    押解他們的官員,是江南理事同知,叫和升額。

    這些人員被押送到北京後,先變賣其中二百零九人,那八個人呢,因為李煦當時在獄中,他的案子還沒審完,這八個人是活口,需要先過堂,挨打自不消說,然後根據具體情況,或殺,或賣。

    負責賣這些人的官員,是崇文門監督,也有名有姓,叫五十一——不要對這樣的名字感到驚訝,那時候滿人裡用數字做名字的并不罕見。

    那時候賣這些朝廷治罪的官員家裡的所謂犯男犯婦的地方,就在北京崇文門外。

    現在人們到了那個地方,會看到很漂亮的商廈,很美麗的花壇綠地,但是在曹雪芹所生活的那個時代,就有五十一那樣的官員,在那裡負責把皇帝抄家抄來的活人,作價變賣。

    這裡講的不是小說,是雍正朝甲辰年,也就是雍正二年(公元一七二四年)十月十六日——當然是陰曆的十月十六日——那一天的内務府檔案上所記載的内容。

     知道了曹雪芹所生活的那個時代是怎麼個情況,再來讀《紅樓夢》第五十七回裡惜春說的那些話,我們就懂得了,那不僅是刻畫一個角色的性格,而且是非常寫實的筆墨。

    因為我們都知道,真實的生活裡,李煦在雍正一上台的時候,就被抄家治罪了,但是,對曹,雍正是在四年以後才查抄了曹家,雍正六年将曹逮京問罪,當中是有個時間差的。

    所以,惜春原型作為賈母原型李煦妹妹的一個堂孫女兒,她是完全可以比其他族中的人感覺更加敏銳,對抄家這類事更感到恐怖的。

    書裡寫到那幾回,已經寫到江南甄家被抄,寫到外頭還沒抄進來,賈家自己就抄檢起大觀園來了。

    别的人聽見甄家被抄,也許僅僅是不愉快,卻還在糊裡糊塗地尋歡作樂,惜春卻更有悲觀的預見性,她說把入畫帶出去,或打,或殺,或賣,脫口而出,并非誇張矯情,而是這個角色的原型,這位曹家的姑娘,雖然年紀小,卻耳聞了李家,也就是她堂祖母家,如上面我所引的那些曆史事實。

    一家老幼奴仆,抄家後被打,被殺,被賣——被殺,之所以可以說在被賣前頭,再回想一下,我上面所引的内務府檔案,李家不就有三個人在押解赴京的路上死掉了嗎?那也是變相的死刑啊,對不對?還有那八個必須過堂的人,他們有的可能就被判死罪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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