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宗孝明帝紀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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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人二萬。
六年春正月,沛王輔、楚王英、東平王蒼、淮陽王延、琅邪王京、東海王政、趙王盱、北海王興、齊王石來朝。
二月,王雒山出寶鼎,廬江太守獻之。
夏四月甲子,诏曰:「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以象物,使人知神奸,不逢惡氣。
遭德則興,遷于商、周;周德既衰,鼎乃淪亡。
祥瑞之降,以應有德。
方今政化多僻,何以緻茲?《易》曰鼎象三公,豈公卿奉職得其理邪?太常其以B95E祭之日,陳鼎于廟,以備器用。
賜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
先帝诏書,禁人上事言聖,而間者章奏頗多浮詞,自今若有過稱虛譽,尚書皆宜抑而不省,示不為谄子蚩也。
」 冬十月,行幸魯,祠東海恭王陵;會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東平王蒼、淮陽王延、琅邪王京、東海王政。
十二月,還,幸陽城,遣使者祠中嶽。
壬午,車駕還宮。
東平王蒼、琅邪王京從駕來朝皇太後。
七年春正月癸卯,皇太後陰氏崩。
二月庚申,葬光烈皇後。
秋八月戊辰,北海王興薨。
是歲,北匈奴遣使乞和親。
八年春正月己卯,司徒範遷薨。
三月辛卯,太尉虞延為司徒,衛尉趙憙行太尉事。
遣越騎司馬鄭衆報使北匈奴。
初置度遼将軍,屯五原曼柏。
秋,郡國十四雨水。
冬十月,北宮成。
丙子,臨辟雍,養三老、五更。
禮畢,诏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系囚,減罪一等,勿笞,詣度遼将軍營,屯朔方、五原之邊縣;妻子自随,便占着邊縣;父母同産欲相代者,恣聽之。
其大逆無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
亡命者令贖罪各有差。
凡徙者,賜弓弩衣糧。
壬寅晦,日有食之,既。
诏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而下贻人怨,上動三光。
日食之變,其災尤大,《春秋》圖谶所為至譴。
永思厥咎,在予一人。
群司勉修職事,極言無諱。
」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
帝覽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班示百官。
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過。
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輕用人力,繕修宮宇,出入無節,喜怒過差。
昔應門失守,《關睢》刺世;飛蓬随風,微子所歎。
永覽前戒,竦然兢懼。
徒恐薄德,久而緻怠耳。
」 北匈奴寇西河諸郡。
九年春三月辛醜,诏郡國死罪囚減罪,與妻子詣五原、朔方占着,所在死者皆賜妻父若男同産一人複終身;其妻無父兄獨有母者,賜其母錢六萬,又複其口算。
夏四月甲辰,诏郡國以公田賜貧人各有差。
令司隸校尉、部刺史歲上墨绶長吏視事三歲已上理狀尤異者各一人,與計偕上。
及尤不政理者,亦以聞。
是歲,大有年。
為四姓小侯開立學校,置《五經》師。
十年春二月,廣陵王荊有罪,自殺,國除。
夏四月戊子,诏曰:「昔歲五谷登衍,今茲蠶麥善收,其大赦天下。
方盛夏長養之時,蕩滌宿惡,以報農功。
百姓勉務桑稼,以備災害。
吏敬厥職,無令愆堕。
閏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陽,祠章陵。
日北至,又祠舊宅。
禮畢,召校官弟子作雅樂,奏《鹿鳴》,帝自禦埙D652和之,以娛嘉賓。
還,幸南頓,勞飨三老、官屬。
冬十一月,征淮陽王延會平輿,征沛王輔會睢陽。
十二月甲午,車駕還宮。
十一年春正月,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東平王蒼、淮陽王延、中山王焉、琅邪王京、東海王政來朝。
秋七月,司隸校尉郭霸下獄死。
是歲,D55C湖出黃金,廬江太守以獻。
時,麒麟、白雉、醴泉、嘉禾所在出焉。
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屬,于是置永昌郡,
六年春正月,沛王輔、楚王英、東平王蒼、淮陽王延、琅邪王京、東海王政、趙王盱、北海王興、齊王石來朝。
二月,王雒山出寶鼎,廬江太守獻之。
夏四月甲子,诏曰:「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以象物,使人知神奸,不逢惡氣。
遭德則興,遷于商、周;周德既衰,鼎乃淪亡。
祥瑞之降,以應有德。
方今政化多僻,何以緻茲?《易》曰鼎象三公,豈公卿奉職得其理邪?太常其以B95E祭之日,陳鼎于廟,以備器用。
賜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
先帝诏書,禁人上事言聖,而間者章奏頗多浮詞,自今若有過稱虛譽,尚書皆宜抑而不省,示不為谄子蚩也。
」 冬十月,行幸魯,祠東海恭王陵;會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東平王蒼、淮陽王延、琅邪王京、東海王政。
十二月,還,幸陽城,遣使者祠中嶽。
壬午,車駕還宮。
東平王蒼、琅邪王京從駕來朝皇太後。
七年春正月癸卯,皇太後陰氏崩。
二月庚申,葬光烈皇後。
秋八月戊辰,北海王興薨。
是歲,北匈奴遣使乞和親。
八年春正月己卯,司徒範遷薨。
三月辛卯,太尉虞延為司徒,衛尉趙憙行太尉事。
遣越騎司馬鄭衆報使北匈奴。
初置度遼将軍,屯五原曼柏。
秋,郡國十四雨水。
冬十月,北宮成。
丙子,臨辟雍,養三老、五更。
禮畢,诏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系囚,減罪一等,勿笞,詣度遼将軍營,屯朔方、五原之邊縣;妻子自随,便占着邊縣;父母同産欲相代者,恣聽之。
其大逆無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
亡命者令贖罪各有差。
凡徙者,賜弓弩衣糧。
壬寅晦,日有食之,既。
诏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而下贻人怨,上動三光。
日食之變,其災尤大,《春秋》圖谶所為至譴。
永思厥咎,在予一人。
群司勉修職事,極言無諱。
」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
帝覽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班示百官。
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過。
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輕用人力,繕修宮宇,出入無節,喜怒過差。
昔應門失守,《關睢》刺世;飛蓬随風,微子所歎。
永覽前戒,竦然兢懼。
徒恐薄德,久而緻怠耳。
」 北匈奴寇西河諸郡。
九年春三月辛醜,诏郡國死罪囚減罪,與妻子詣五原、朔方占着,所在死者皆賜妻父若男同産一人複終身;其妻無父兄獨有母者,賜其母錢六萬,又複其口算。
夏四月甲辰,诏郡國以公田賜貧人各有差。
令司隸校尉、部刺史歲上墨绶長吏視事三歲已上理狀尤異者各一人,與計偕上。
及尤不政理者,亦以聞。
是歲,大有年。
為四姓小侯開立學校,置《五經》師。
十年春二月,廣陵王荊有罪,自殺,國除。
夏四月戊子,诏曰:「昔歲五谷登衍,今茲蠶麥善收,其大赦天下。
方盛夏長養之時,蕩滌宿惡,以報農功。
百姓勉務桑稼,以備災害。
吏敬厥職,無令愆堕。
閏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陽,祠章陵。
日北至,又祠舊宅。
禮畢,召校官弟子作雅樂,奏《鹿鳴》,帝自禦埙D652和之,以娛嘉賓。
還,幸南頓,勞飨三老、官屬。
冬十一月,征淮陽王延會平輿,征沛王輔會睢陽。
十二月甲午,車駕還宮。
十一年春正月,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東平王蒼、淮陽王延、中山王焉、琅邪王京、東海王政來朝。
秋七月,司隸校尉郭霸下獄死。
是歲,D55C湖出黃金,廬江太守以獻。
時,麒麟、白雉、醴泉、嘉禾所在出焉。
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屬,于是置永昌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