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諸葛亮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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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章武三年(223)春,劉備病笃,丞相諸葛亮、尚書令李嚴并受遺诏輔劉禅。

    諸葛亮為首席輔政,主政務,李嚴為副,為中都護,統内外軍事,鎮永安。

    劉備死,劉禅即位,諸葛亮封為武鄉侯,開府治事,尋領益州牧;李嚴封都鄉侯,加光祿勳,後轉前将軍。

     劉備臨終謂諸葛亮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國,終定大事。

    若嗣子可輔,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

    ”諸葛亮涕泣曰:“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貞之節,繼之以死!”(《三國志·諸葛亮傳》)一般人把劉備說的“如其不才,君可自取”這話理解為:如果劉禅不才,諸葛亮可廢之自立,即劉備有将基業轉給諸葛亮之意(又有人認為劉備這樣說是在行欲擒故縱之計)。

    但是也有人把其理解為:如果劉禅不才,諸葛亮可廢之,再從宗子中擇立,即劉備授諸葛亮有霍光那樣的自行廢立的權力。

    《三國志·孫翊傳》注引《典略》及《三國志·張昭傳》注引《吳曆》曰:孫策臨卒,張昭以孫翊(孫權弟)有孫策之風欲之接繼。

    孫策定孫權,但謂張昭曰:“若仲謀不任事者,君便自取之。

    ”似有讓張昭可廢孫權以立孫翊之意。

    我認為後一種說法是能說得通的。

    我們至少應在劉備說的上下兩句話裡找到連貫的意思。

    劉備說諸葛亮之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國,終定大事”,意為諸葛亮有使漢室再興的才能,故劉備續說的若劉禅可輔,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應該意為諸葛亮可行廢立。

    這兩句連貫的意思應是:劉備欲能臣諸葛亮輔其能子複漢大業。

    我們這樣來理解,劉備與諸葛亮的君臣關系就清晰了,無謂猜想的那般複雜。

    劉備上句要諸葛亮定漢業,下句則要以基業相讓,這是矛盾的。

    轉劉室為諸葛之業,諸葛亮至少沒有了以行統一的名義。

     此時,魏吳蜀三家集團各擁一批優秀人才,鼎足之勢已成,東漢末年軍閥割據混戰的局面已基本結束。

    成敗難以一役而定,将最終取決于治道。

    我想在此就諸葛亮治蜀的内政和外交這兩個方面的問題加以讨論,以明其何得何失。

     東漢順帝時,全國約有戶口一千萬,人口五千萬。

    益州約有戶口一百五十萬,人口七百萬。

    東漢末年的殺戮、掠奪、饑荒、疫病及亡匿等,使人口劇減,十裁一二在。

    《晉書·地理志》曰:劉備稱帝,約有戶口二十萬,人口九十萬。

    《三國志·劉禅傳》注引王隐《蜀記》曰:蜀滅時,約有戶口二十八萬,人口九十四萬,吏四萬,兵十萬。

    《續漢書·郡國志》注引《帝王世紀》曰:魏并蜀前,約有戶口六十六萬,人口四百四十萬。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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