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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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王贻水、李用和笏頭金帶。

    故事,非二府大臣不賜,惟張耆在樞密院兼侍中嘗賜之。

     時雨潦害稼,壞堤防,兩河間尤甚。

    十二月,乙醜朔,頒德音,改明年元曰皇祐,降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出内藏錢帛賜三司貿粟,以赈河北流民,所過,官為舍止之,所赍物無收算。

     丁卯,貴妃張氏行冊禮,群臣表賀。

     丙子,诏三司:“河北沿邊州軍客人入中糧草,改作四說之法,每以一百貫為率,在京支錢三十貫,香藥、象牙十五貫,在外支鹽十貫,茶四十貫。

    ”用權發遣鹽鐵判官董沔請複行三說之言,而加以末鹽為四說也。

     庚辰,判大名府賈昌朝言:“自九河盡滅,獨存漯川,而曆代徙決不常,然不越郓、濮之北,魏、博之東,即今澶、滑大河曆北京朝城,由莆台入海者也。

    國朝以來,開封、大名、懷、滑、澶、郓、濮、棣、齊之境,河屢決,天禧三年至四年夏連決,天台山旁尤甚,凡九載,乃塞之。

    天聖六年,又敗王楚。

    景祐初,潰于橫垅,出至平原,分金、赤、淤三河,經棣、濱之北入海。

    近歲海口壅阏,淖不可浚,是以去年河敗德、博間者凡二十一。

    今夏潰于商胡,經北都之東,至于武城,遂貫禦河,曆冀、赢二州之城,抵乾甯軍南,達于海。

    今橫垅故水,尚存三分,金、赤、淤河,皆已堙塞,惟出雍京口以東,大決民田,乃至于海。

    自古河決為害,莫甚于此。

    朝廷以朔方根本之地,禦備契丹,取材用以饋軍師者,惟滄、棣、濱、齊最厚。

    自橫垅決,财利耗半,商胡之敗,十失其八九。

    況國家恃此大河,内固京師,外限戎馬,祖宗以來,留意河防,條禁嚴切者以此。

    今乃帝流散出,甚至有可涉之處。

    欲救其弊,草若東複故道,盡塞諸口。

    案橫垅以東至郓、濮間,堤埽具在,宜加完葺。

    其堙淺之處,可以時發近縣夫,開道至郓州東界。

    謹繪漯川、橫垅、商胡三河為一圖上進,惟陛下留省。

    ”诏翰林學士郭勸、入内内侍省都知藍元用與河北、京東轉運使再行相度修複黃河故道利害以聞。

     遼主姊秦晉國長公主,始嫁蕭特布,改适蕭哈裡,又适蕭呼敦,俱以不諧離婚;是年,乃适韓國王蕭惠。

     皇祐元年遼重熙十八年。

    己醜,一零四九年 春,正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遼将伐夏,留其賀正使不遣。

    己亥,遣使以伐夏來告。

     辛醜,命翰林學士虞城趙概權知貢舉。

     丙午,遼主如鴛鴦泺。

     戊申,以河北水災,罷上元張燈,停作樂。

     庚戌,太傅緻仕鄧國公張士遜卒。

    車駕臨奠,翼日,謂輔臣曰:“昨有言庚戌是聯本命,不宜臨喪;朕以師臣之舊,故不避。

    ”文彥博曰:“唐太宗辰日哭張公謹,陛下過之遠矣。

    ”贈上遜太師、中書令,谥文懿,禦篆其墓碑曰“舊德之碑”。

     丙辰,遼主獵于霸特山。

    行軍都部署耶律義先遣人奏富努裡之捷。

     己未,诏以缗錢二十萬市谷種,分給河北貧民。

     辛酉,诏曰:“自古為治,必戒苛察,近歲風俗,争事傾危,獄犴滋多,上下睽急,傷累和氣,朕甚悼焉!自今言事者,非朝廷得失,民間利病,毋得以風聞彈奏,違者坐之。

    ”殿中侍禦史馀杭張祹,言不當禁禦史、谏官風聞言事,不報。

     癸亥,鑄“皇祐元寶”錢。

     二月,丁卯,彗出虛,晨見東方,西南指,曆紫微至婁,凡一百一十四日而沒。

    诏:“自今月五日不禦正殿,其尚食所供常膳,亦宜減省,中外臣僚,極言當世切務。

    ” 以前刑部員外郎張友直為史館修撰,用其父士遜遺奏也。

    禦史何郯言:“史館修撰,故事皆試知制诰;友直素元學術,不當得。

    ”乃改集英殿修撰。

     戊辱,以河北疫,遣使頒藥。

     己已,以龍圖閣直學士崇安劉夔為樞密直學士、知郓州兼京東西路安撫使。

     時民流京東,盜賊多起,帝将益兵為備,問誰可守郓者,宰相以夔對,遂擢用之。

    夔至郓,發廪赈饑民,賴全活者甚衆,盜賊衰止,賜書褒谕。

     辛未,以知青州、資政殿學士富弼為禮部侍郎。

     初,河北大水,流民入京東者不可勝數。

    弼擇所部豐稔者五州,勸民出粟,得十五萬斛,益以官廪,随所在貯之。

    擇公私廬舍十馀萬區,散處其人,以便薪水。

    官吏自前資待阙寄居者,皆給其祿,使即民所聚,選老弱瘠病者廪之。

    山林陂澤之利,有可取以為生者,聽流民取之,其主不得禁。

    官吏皆書其勞,約為奏請,使它日得以次受賞于朝;率五日遣入以酒肉飯糗勞之,人人為盡力。

    流民死者,為大家葬之,謂之叢冢,自為文祭之。

    及流民将複其業,又各以遠近受糧歸。

    凡活五十馀萬人,募而為兵者又萬馀人。

    帝聞之,遣使慰勞,就遷其秩。

    弼曰:“救災,守臣職也。

    ”辭不受。

    前此救災者,皆聚民城郭中,煮粥食之,饑民聚為疾疫及相蹈籍死,或待哺數日,不得粥而仆,名為救而實殺之。

    弼所立法,簡便周至,天下傳以為式。

     诏發京師禁軍十指揮赴京東西路駐泊,以備盜賊,京東西路钤轄并兼本路安撫都監。

    京東安撫使富弼,言本路遽增屯禁軍,慮搖人心,欲量增一兩指揮。

    诏:“兵已就道,俟将來歲豐,令還京師。

    ” 宣徽北院使、武昌節度使、判延州程琳請代,己卯,加同平章事,再判延州。

     琳嘗獲戎奠,不殺,戒遣之,夏人亦相告毋捕漢民。

    久之,詐以五百戶驅牛羊叩邊請降,言遼兵至衙鬥矣,國中亂,願自歸。

    琳曰:“遼至彼帳下,當舉國取之,豈容有來降者?吾聞夏人方捕叛者,此其是邪?不然,誘我也。

    ”拒不受。

    已而賊果将騎三萬臨境上,以捕降者為辭。

    琳行諜知之,閉壁倒旗,戒諸将勿動。

    賊以為有備,遂引去。

     遼耶律義先之讨富努裡也,多所招降,乙酉,俘其猷長托德勒以歸。

    遼主手诏褒獎,以功封武昌郡王,改南京統軍使。

    旋請統軍司錢營息以贍貧民,未及期而軍器完整,民得休息。

     自遼人以伐夏來告,邊候稍警,帝禦便殿,訪近臣以備禦之策。

    權三司使葉清臣對曰:“陛下臨馭天下二十八年,未嘗一日自暇逸,而西北二邊,頻歲為患,豈非将相太臣不得其人,不能為陛下張威德以緻此乎?慶曆初。

    劉六符來,執政不能折沖樽俎,隻煩一介之使,坐緻二十萬物。

    匮膏血以奉外敵,此有識之士所為長太息也。

    今诏問北使詣阙,以西戎為名,即有邀求,何以答之。

    臣聞誓書所載,彼此無求,況元昊叛邊,累年緻讨,遼人豈有毫發之助!今彼國出師,辄求我助,幹盟違約,不亦甚乎!若使辯捷之人判其曲直,我直彼曲,豈不憚服!苟肆侵淩,方河朔災傷之馀,野無廬舍,我堅壁自守,縱令深入,其能久居?即無所因糧,則亟當遁去。

    然後選擇骁勇,遏絕歸師,設伏出奇,邀擊首尾,若不就禽,亦且大敗矣。

    ” 淯井蠻寇邊。

     三月,庚子,禦延和殿,召輔臣觀新造渾儀木樣,時命日官舒易簡、于淵、周琮等參用梁令瓒、李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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