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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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樞密副使韓琦上疏言:“陛下用杜衍為相,方及一百二十日而罷,必陛下見其過失,非臣敢議。

    範仲淹以夏人初附,自乞保邊,朝廷因而命之,固亦有名。

    至于富弼,天與忠義,昨使契丹,蹈不測之禍,以正辨屈強敵,忘身立事,古人所難。

    去年秋,契丹點集大兵,聲言讨伐元昊,朝廷未測虛實,弼以河朔邊備未完,又自請行,在外半年,經久禦戎之術,固已畜于胸中。

    事畢還朝,甫及都門,未得一陳于陛下之前,而責補閑郡,中外不知得罪之因。

    臣恐自此天下忠臣義士,指弼為戒,孰肯為國家用?所損豈細哉!臣竊見近日李用和多疾,陛下欲召李昭亮赴阙管殿前司事,而武臣中求一代昭亮者,皆難中選。

    臣謂陛下不若因此改弼知定州,仍兼部署之職,遣一中使宣谕,令赴阙奏覆河北公事畢赴任,俟其陛對,慰而遣之。

    弼素禀忠義,又感此恩,唯思效死,豈敢更以内外職任為意!如此,則朝廷以北事專委弼,以西事專委範仲淹,使朝夕經營,以防二邊之變,朝廷實有所倚。

    ”疏入,不報。

    而董士廉又詣阙訟水洛城事,輔臣多主之。

    琦不自安,懇求補外。

    辛酉,琦罷樞密副使,加資政殿學士,知揚州。

     甲子,廣西轉運使杜杞,言宜州蠻賊區希範平。

    杞初至真州,先遣急遞以檄谕蠻,聽其自新。

    比至宜州,蠻無至者。

    杞得州校吳香及獄囚區世宏,脫其械,與衣帶,使入峒說谕,不聽。

    乃勒兵攻破白崖、黃泥、九居山寨及五峒,焚毀積聚,斬首百馀級,複環州。

    希範與蒙趕散走,杞使香趣趕出降。

    杞謂将佐曰:“蠻依險阻,威不足制則恩不能懷,所以數叛。

    今特以窮蹙來降,後必複動,莫如盡殺之以絕後患。

    ”乃擊牛馬,為蔓陀羅酒,大會環州,坐中,伏兵發,禽誅七十馀人,取五藏畫為圖,釋尫病被脅與因敗而降者百馀人。

    後三日,又得希範,醢之以遺諸谿洞。

     丙子,诏禮部貢院增天下解額。

    貢院請以景祐四年、慶曆元年科場取解進士人數内,擇一年多者令解,及二分為率,就試人雖多,所增人數各不過元額之半,總諸州軍凡增三百五十九人。

    诏遂為定額。

     範仲淹既去,執政以新定科舉入學預試為不便,且言詩賦聲病易考,而策論汗漫難知,祖宗以來,莫之有改,得人常多。

    帝下其議,有司請如舊法。

    乃诏曰:“科舉舊條,皆先朝所定,宜一切如故。

    前所更令,宜罷之。

    ” 監察禦史包拯言:“臣伏睹先降敕節文,應奏蔭選人年二十五已上,遇南郊大禮,限半年内許令赴铨投狀,京官每年春季赴國子監投狀,并差兩制官于逐處考試,内習詞業者或論或詩賦,習經業者各專一經,試墨義等及格者,與放選注官及差遣。

    自敕下之後,天下士大夫之子弟,莫不靡然向風,笃于為學,诏書所謂‘非惟為國造士,是乃為臣立家’,實誨人育材之本也。

    近聞有臣僚上言,欲議罷去,則務學者日以怠惰,一旦俾臨民莅政,猶未能操刀而使之割也。

    或前條制有未盡事件,望隻令有司再加詳定,依舊施行。

    ” 樞密副使龐籍言曩霄已受封冊,望早令延州、保安軍立定封界。

     甲申,诏:“師興以來,陝西軍士暴露良苦,民疲轉饷。

    其降系囚罪一等,杖笞釋之;邊兵賜缗錢;民去年逋負皆勿責,蠲其租稅之半。

    麟、府州嘗為羌所寇掠,除逋負視此。

    進士一舉、諸科兩舉,并與免今年取解。

    ” 丙戌,罷人粟授官,從殿中丞張庚所請也。

     是月,歐陽修上疏曰:“臣聞士不忘身,不為忠信;言不逆耳,不為谏诤。

    伏見杜衍、韓琦、範仲淹、富弼等,皆陛下素所委任之臣,一旦相繼而罷,天下士皆素知其可用之賢,不聞其可罷之罪。

    臣職雖在外,事不審知,然臣竊見自古小人讒害忠賢,其識不遠,欲廣陷良善,則不過指為朋黨,欲搖動大臣,則必須誣以專權。

    其故何也?夫去一善人而衆善人尚在,則未為小人之利。

    欲盡去之,則善人少過,難為一二求瑕,惟指以為朋黨,則可一時盡逐。

    至如大臣已被知遇而蒙信任者,則不可以它事動搖,惟有專權是人主之所惡,故須此說方可傾之。

    臣料衍等四人各無大過,而一時盡逐,弼與仲淹委任既深,而忽遭離間,必有朋黨專權之說,上惑聖聰。

    臣請詳言之: “昔年仲淹以忠言聞于中外,天下争相稱慕,當時奸臣誣作朋黨,猶難辨明。

    自近日陛下擢此數人并在兩府,察其臨事,可以辨也。

    蓋衍為人清審而謹守規矩,仲淹則恢廓自信而不疑,琦則純正而質直,弼則明敏而果銳,四人性既不同,所見各異,故議事多不相從。

    如衍欲深罪滕宗諒,仲淹力争而寬之;仲淹謂契丹必攻河東,請急修邊備,弼力言契丹必不來;又如尹洙亦号仲淹之黨,及争水洛城事,琦則是洙而非劉滬,仲淹則是劉滬而非洙。

    此四人者,可謂公正之賢也,平居則相稱美,議事則廷争無私,而小人讒為朋黨,可謂誣矣。

     “臣聞有國之權,誠非臣下所得專。

    夫權者,得名位則可行,故行權之臣,必貪名位。

    自陛下召琦與仲淹于陝西,琦等讓至五六,陛下亦五六召之。

    弼三命學士,兩命樞密副使,每一命未嘗不懇讓愈切,而陛下用之愈堅。

    臣但見避讓太繁,不見其專權貪位也。

    及陛下堅不許辭,方敢受命,然猶未敢别有所為。

    陛下開天章閣,召而賜坐,授以紙筆,使其條列,然衆人避讓,弼等亦不敢獨有所建。

    又煩聖慈出手诏,指定姓名,專責其條列大事而行,行之已久,冀其有效。

    弼性雖銳,然亦不敢自出意見,但舉祖宗故事,請陛下擇而行之。

    自古君臣相得,一言道合,遇事而行,更無推避。

    弼等蒙陛下委任,督責丁甯,而猶遲緩自疑,作事不果,然小人巧谮,已曰專權,豈不誣哉! “至如兩路宣撫,國朝累遣大臣,況中國之威,近年不振,故元昊叛逆一方,勞困及于天下,契丹乘釁違盟,書詞侮慢,陛下但以邊防無備,屈志買和。

    弼等見中國累年侵陵之患,感陛下不次進用之恩,各自請行,力思雪恥,沿山傍海,不憚勤勞,欲使武備再修,國威複振。

    臣見弼等用心,本欲尊陛下威權,未見其侵權而作過也。

    陛下于千官中選得此數人,一旦罷去,使群邪相賀,此臣所以為陛下惜也!” 疏入,不報,指修為朋黨者益惡焉。

     夏,四月,丁亥朔,司天言日當食而陰晦不見,宰臣率百官稱賀。

     是日,禦崇政殿,錄系囚,遣監察禦史劉元瑜等往三京疏決。

    禦史李京言:“陛下因天戒修省,避正殿,減常膳,故精意感格,日當食而陰雲蔽虧。

    然臣竅有疑者,自寶元初,定襄地震,十年未已,豈非西、北二邊有窺中國之意乎?二月雷發聲,八月收聲。

    今孟夏雷未發聲,豈非号令之不信乎?願陛下饬邊臣,備捍禦,戒輔臣,謹出命,以厭禍于未形。

    又,尚美人棄外館多年,比聞複召入。

    臣慮假媚道為蠱惑,宜亟絕之。

    苗繼宗嫔禦子弟,乃緣恩私為府界提點。

    宜割帷薄之愛,重名器之分,庶幾不累聖政。

    ”帝嘉納之。

     夏國主曩霄初遣使來賀乾元節。

    自是歲以為常。

     戊申,章得象罷為鎮安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陳州。

    得象在中書八年,方陝西用兵,帝銳意天下事,進用韓琦、範仲淹、富弼,使同得象經畫當世急務,得象無所建明。

    琦等皆去,得象居位自若。

    監察禦史裡行孫抗數以為言,而得象亦十二章請罷,帝不得已,乃許之。

     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陳執中依前官平章事兼樞密使。

     庚戌,以樞密副使吳育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承旨丁度為樞密副使。

     辛亥,高麗遣使貢于遼。

     癸醜,徙知陳州、資政殿學士任中師知曹州。

    中師自言:“臣家本曹人,今老矣,願得守曹,營歸休之計。

    ”帝憐而許焉。

     五月,夏人歸石元孫。

    谏官禦史奏元孫軍敗不死為國辱,請斬于寨下,宰相陳執中謂宜如所奏。

    賈昌朝獨曰:“在《春秋》時,晉獲楚将谷臣,楚獲晉将知罃,亦還其國不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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