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節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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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凝眉》是寫黛玉的,意思是鎖眉悲傷也是枉然。

    在這支曲子中,值得我們注意的問題有三個: (一)在前一曲中,寫到了寶、黛、钗三人;而此曲中,則隻寫寶、黛,并無一字涉及寶钗。

    這是為什麼呢?我們認為合理的解說應該是:寶钗後來的冷落寂寞處境,如前所述,與寶玉對黛玉生死不渝的愛情有關,而黛玉之死卻與寶钗毫不相幹,所以一則提到,一則不提。

    倘如續書所寫寶钗是黛玉的情敵,黛玉乃死于寶钗奪走了她的寶玉,那麼,豈有在寫寶钗命運的曲子中倒提到黛玉,反在寫黛玉結局的曲子中不提寶钗之理? (二)曲文說:“一個枉自嗟呀,一個空勞牽挂。

    ”“嗟呀”,就是悲歎、悲傷;“枉自嗟呀”與曲名《枉凝眉》是同一個意思,說的是林黛玉;“空勞牽挂”,則說賈寶玉。

    隻有人分兩地,不知對方情況如何,時時惦記懸念,才能用“牽挂”二字。

    如果不是寶玉離家出走,淹留在外,不知家中情況,而依舊與黛玉同住在大觀園内,那麼,怡紅院到潇湘館沒有幾步路,來去都很方便(通常寶黛之間一天總要走幾趟),又有什麼好“牽挂”的呢?續書中所寫的實際上是“一個迷失本性,一個失玉瘋癫”,既然兩人都成了頭腦不清醒的傻子,還談得上誰為誰傷感,誰挂念誰呢? (三)曲子的末句是說黛玉終于流盡了眼淚,但在續書中的林黛玉,從她聽傻大姐洩露消息,精神上受到重大打擊起,直到懷恨而死,卻始終是一點眼淚也沒有的。

    她先是發呆、精神恍惚,見人說話,老是微笑,甚至來到寶玉房裡,兩人見了面也不交談,“隻管對着臉傻笑起來”;接着便吐血、卧床、焚稿絕情;最後直聲叫“寶玉!寶玉!你好……”而死。

    如果寶黛悲劇的性質确如續書所推想的那樣,突然發現自己完全受騙、被人推入最冷酷的冰窟裡的黛玉,因猛受巨大刺激而神志失常是完全可能的。

    在這種情況下,她沒有哭泣,反而傻笑,也符合情理;甚至可以說,這樣的描寫比寫她流淚更能說明她精神創傷之深。

    所以,許多《紅樓夢》的讀者,甚至近代大學者王國維,都很欣賞續書中對黛玉迷本性的那段描寫。

    然而,如果把這一情節與前八十回所寫聯系起來,從全書應有統一的藝術構思角度來考慮,從寶黛思想性格的發展邏輯、他們的精神境界應該達到的高度、他們在賈府中受到特别嬌寵溺愛的地位,以及事實上已被衆人所承認的他倆特殊關系等等方面來衡量,這樣的描寫就失去了前後一緻性和真實性。

    因為,畢竟曹雪芹要寫的寶黛悲劇的性質并非如此,而這種既定的性質不是在八十回之後可以任意改變的。

    真正成功的藝術品,它應該是由每一個有機部分組成的統一整體。

    由于失魂落魄的黛玉沒有眼淚,對寶玉斷絕了癡情,懷恨而死,曹雪芹原來“眼淚還債”的藝術構思被徹底改變了,取消了。

    黛玉這支宿命曲子中唱詞也完全落空了。

    很顯然,從曲子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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