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節 《紅樓夢》所描寫的官場現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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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兩例為證。
此種豪強隻是地方土豪,與膏粱世家不同。
其力雖足以欺陵細民,而尚不足以抗拒官府,所以嚴延年一到涿郡,趙廣漢一到穎川,他們就不敢幹犯法紀。
降至東漢,豪宗大族愈益橫行。
馬援為隴西太守,“任吏以職,但總大體而已……諸曹時白外事,援辄曰此丞掾事,何足相煩……若大姓侵小民,黠羌欲旅距(聚衆相抗拒),此乃太守事耳”(《後漢書》卷五十五《馬援傳》)。
由此可知漢世郡守固以壓制豪強為其主要職事之一,然而我們須知郡守對于貴戚還是莫如之何。
光武南陽人,“前後二千石逼懼帝鄉貴戚,多不稱職”(同上卷五十八《王暢傳》)。
末年,豪強兼并,土地大見集中,而勳臣外戚金紹相繼,政治上漸發生了世官之制,而形成為魏晉南北朝的士族。
士族皆漢魏華胄而為豪門之大者,其小的則為地方土豪。
士族至五代完全消滅,土豪到了清末,還有勢力。
次就吏胥說,吏胥萌芽于魏晉南北朝的士族政治之中,而以典簽為其胚子。
秦漢之世,官與吏未曾區别,隋唐以後,官與吏别為二途。
由儒而進者為官,由吏出身者不參官品。
此種區别至宋彌甚,蓋宋代用人太過講求資格,而行政又受許多法與例的拘束,法既繁了,例更繁雜。
葉适說“國家以法為本,以例為要,其官雖貴也,其人雖賢也,然而非法無決也,非例無行也。
驟而問之,不若吏之素也,而居之,不若吏之久也。
知其一不知其二,不若吏之悉也。
故不得不舉而歸之吏”(《水心集》卷一《上孝宗皇帝劄子》)。
吏每依例舞弊,“所欲與,則陳與例;欲奪,則陳奪例,與奪在其牙額”(《宋史》卷三百七十八《劉一止傳》)。
葉适又說:“自崇甯極于宣和,士大夫之職業,雖皮膚蹇淺者亦不複修治,而專從事于奔走進取。
其簿書期會一切惟吏胥之聽,而吏人根固窟穴,權勢熏炙……故今世号為公人世界,又以為官無封建,而吏有封建者,皆指實而言也。
”(《水心集》卷三《吏胥》)此
此種豪強隻是地方土豪,與膏粱世家不同。
其力雖足以欺陵細民,而尚不足以抗拒官府,所以嚴延年一到涿郡,趙廣漢一到穎川,他們就不敢幹犯法紀。
降至東漢,豪宗大族愈益橫行。
馬援為隴西太守,“任吏以職,但總大體而已……諸曹時白外事,援辄曰此丞掾事,何足相煩……若大姓侵小民,黠羌欲旅距(聚衆相抗拒),此乃太守事耳”(《後漢書》卷五十五《馬援傳》)。
由此可知漢世郡守固以壓制豪強為其主要職事之一,然而我們須知郡守對于貴戚還是莫如之何。
光武南陽人,“前後二千石逼懼帝鄉貴戚,多不稱職”(同上卷五十八《王暢傳》)。
末年,豪強兼并,土地大見集中,而勳臣外戚金紹相繼,政治上漸發生了世官之制,而形成為魏晉南北朝的士族。
士族皆漢魏華胄而為豪門之大者,其小的則為地方土豪。
士族至五代完全消滅,土豪到了清末,還有勢力。
次就吏胥說,吏胥萌芽于魏晉南北朝的士族政治之中,而以典簽為其胚子。
秦漢之世,官與吏未曾區别,隋唐以後,官與吏别為二途。
由儒而進者為官,由吏出身者不參官品。
此種區别至宋彌甚,蓋宋代用人太過講求資格,而行政又受許多法與例的拘束,法既繁了,例更繁雜。
葉适說“國家以法為本,以例為要,其官雖貴也,其人雖賢也,然而非法無決也,非例無行也。
驟而問之,不若吏之素也,而居之,不若吏之久也。
知其一不知其二,不若吏之悉也。
故不得不舉而歸之吏”(《水心集》卷一《上孝宗皇帝劄子》)。
吏每依例舞弊,“所欲與,則陳與例;欲奪,則陳奪例,與奪在其牙額”(《宋史》卷三百七十八《劉一止傳》)。
葉适又說:“自崇甯極于宣和,士大夫之職業,雖皮膚蹇淺者亦不複修治,而專從事于奔走進取。
其簿書期會一切惟吏胥之聽,而吏人根固窟穴,權勢熏炙……故今世号為公人世界,又以為官無封建,而吏有封建者,皆指實而言也。
”(《水心集》卷三《吏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