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關 東聯盟讨董卓 董卓遷都焚洛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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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帝國的領域,共分為十四個行政單位,除了司隸直轄區外,分别為幽、冀、青、并、豫、徐、涼、揚、荊、益、交、兖、雍十三州,州設刺史,州下置郡,以統領各轄區的民政、财政及軍政。

     司隸直轄區,包括京都洛陽及故都長安附近的領域,約在今日的陝西中部、北部及河南西北部一帶,由中央政府直接統領。

     在司隸區的東方,計有兖、青、豫、徐四州:兖州包括今天山東省西南及山西省東南部;青州約包括山東省中部及東部;豫州包括今天的河南省全部;徐州包括山東省南部及江蘇省北部。

     在司隸區的北方,則有幽、冀、并、涼、雍五州:幽州包括今天之北京、河北北部、遼甯,加上朝鮮的一部分;冀州約今之河北省;并州包括綏遠、山西北部及陝西的東北部;涼州則為今之甯夏省及甘肅省、青海省的一部分;雍州則包括山西省南部、陝西省西部及甯夏省之一部分。

     其餘揚、荊、益、交四州,則包括了整個中國的南半部:揚州大約為今之江蘇南部、浙江、安徽及江西東部;荊州包括湖北、湖南及江西的中部及西部;交州在今之廣東及廣西省;益州則包括四川及陝西、貴州的一部分。

     東漢末年黃巾黨人事件後,各地方州郡情勢呈現嚴重不穩的狀況。

    中平五年,即公元一八八年,太常江夏劉焉,上疏朝廷,說州刺史兵少權輕,不足以壓制動亂,建議将遠離京城并動亂情勢較為嚴重的州刺史改為州牧,以加強其軍隊及軍政指揮權,并由朝廷的列卿尚書中選派人員擔任州牧。

    朝廷采納了劉焉的建議,将州刺史改為州牧,大大加強了州牧的軍政大權。

     如此一來,便逐漸使改州刺史為州牧的州郡,形成了軍區割據的局面。

     袁紹和董卓鬧翻後,便率領直屬軍團直奔冀州東部的渤海郡。

    董卓後來為了安撫據守在渤海郡的袁紹,特别任命他為渤海太守,并封為阮鄉侯。

    而在另一方面,董卓則派人去冀州要求州牧韓馥,就近監督袁紹的動态。

    冀州牧韓馥聽令于董卓,便使袁紹據守渤海郡,卻陷入動彈不得的困境。

     這時,東郡太守橋瑁———曾經做過兖州刺史,在太守和刺史當中算是很有威望的人———因一向對董卓最為反感,因此便假制朝廷内司徒、司空、太尉三公的聯合宣告書,向各州郡發出通告,宣布董卓的罪狀,号召州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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