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大清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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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出生的次年(注:這是按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1724)的說法而講的。

    參看書末補注。

    ),浙人汪景祺以所著《讀書堂西征随筆》中詩文"譏讪聖祖仁皇帝(康熙),大逆不道",立斬,妻子發往黑龍江為奴,期(jī)服親的兄弟侄兒等,俱發遣甯古塔(今黑龍江甯安縣屬),五服以内的族人,俱革職交地方監管。

    又次年,禮部侍郎查嗣庭,典試江西,出題有"維民所止"四字(注:這本來是《詩經·商頌·玄鳥》裡的成語,但是《大學》裡引用過,所以隻要讀"四書"的都能知道。

    ),竟被解釋是取"雍正"二而"去其首",又搜查出日記二本,多有直議時政之文,因此加上了"逆天負恩,譏刺咒詛,大幹法紀"的罪名,革職拿問,瘐死獄中,還要戮屍示衆;兒子處死,家屬掃數放流。

    又隔了一二年,已故的陳人呂留良所評選、著作的詩文日記中被指有"夷夏之防""井田封建"(注:彼時用"封建"這個詞,意指周代分封諸侯的制度,即用以隐寓反對清代的集權專制統治的意思。

    至于"夷夏之防",則以夷指滿族,夏指漢族,這是當時的漢族士大夫的大漢族主義、反對"異族入主中原"的思想表現。

    )等思想,并讪議時政,父子皆剖棺剉屍枭示,孫兒一輩發往甯古塔為奴,牽連者都獲重罪。

    同時,革職遣戍的工部主事陸生柟因著《通鑒論》論封建、論建儲、論兵制、論隋炀帝而"罪大惡極,情無可逭",即在軍前正法;革職遣戍的禦史謝濟世因注釋《大學》有"拒谏飾非,必至拂人之性,驕泰甚矣"的話,指為"讪謗",亦幾乎被軍前正法(後赦回罰充苦差)。

    雍正并"禦制"《大義覺迷錄》,頒發全國,"教化"官民人等。

     從這以後,終乾隆一朝,文字之禍,幾乎不斷,真是更仆難數,一字違礙,即興大獄,挫戮慘酷,自古所未有。

    乾隆六年,下采訪遺書之令,這是後來計劃編集《四庫全書》--實際是要對所有書籍進行全面檢查,大量加以抽毀、篡改的文化陰謀--的濫觞。

    就是說,清朝不但用武力來鎮壓反抗、統治全國,而且還想盡一切辦法從"文治"方面來箝制思想、消弭人們的"反側"之心。

     康熙留給雍正的國庫,據說存銀隻有八百萬兩,經過雍正十餘年的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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