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層 《紅樓》本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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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難盡”,是句實話。

     雪芹的家世是個政治大冤案。

    他本人是個不為人知解的冤人。

    他的書被人橫加篡改割續,是一樁千古奇冤。

    他書中的人物——主要在一群女兒的為人和命運上,都沒離開這個可歌可泣、可駭可愕的“冤”字。

     石頭是開卷“楔子”的角色,它被遺棄不用,是冤字之始。

    甄士隐無端遭火,一貧如洗,受嶽父的白眼和蒙騙,是個冤士。

    嬌杏不過聽說賈雨村這寄身破廟的寒儒,不覺望了他兩眼,遂讓賈雨村認為“有意于他”,是個冤婢。

    馮淵與英蓮,本身即“逢冤”“應憐”,不必再說了。

    全書以冤起,以冤終——現存“八十回本”本來以晴雯結,這就是以冤結的明證。

     如此可悟:書中衆女群芳,無一不冤。

    所冤雖各個自異,而都為含冤受枉之人,則分明可按——雖然有顯有隐,有巨有細,有直有曲,其為冤者,總歸一揆。

     看看這些女兒的“總領銜”(脂硯所謂“群芳”之冠)寶玉,一生受的是“世人诽謗”(《西江月》)和“百口嘲謗”(警幻評語),受謗者即遭冤者。

    寶玉乃是世上第一大冤人。

     再看“十二钗”之首元春的“判詞”之第一句,就是“二十年來辨是非”,是非不可混,然二十年一直在混,在辨——辨了沒有?還不得而詳。

    這豈不是諸钗之首的一大冤案? 迎春屈死。

    探春因“庶出”而遭歧視。

    惜春似無冤,而迫于家勢,缁衣出世,亦是一種屈枉。

     鳳姐一生獨支大廈,心力俱瘁,隻因犯過而被休,盡屈辱誣枉——成為衆矢之的,“諸罪所歸”,那報應是不公平的。

     湘雲淪為傭乞,巧姐落于煙花,妙玉為世同嫌愈妒,可知被屈的下場最為慘痛。

     “正钗”之外,諸“副”也是各有冤屈。

    如平兒,如鴛鴦,如金钏,如彩雲……事迹般般,都是無辜受害之好女子。

    鴛鴦被誣為與賈琏有“私”,彩雲(或作彩霞)受疑與寶玉“相好”…… 林黛玉之死,依拙意是與趙姨娘誣陷她與寶玉有“不才”之事緊密相關。

     這兒,就剩寶钗與襲人,這二位賢女久受評者貶罵,其冤又在何處?且聽一解:一般人的理解是寶钗“害”黛玉,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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