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好人終有好報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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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給家庭财政造成巨大創傷。

    那麼,如果一對理性文明的夫妻從一開始便一起雇用同一個律師,這是不是更合理呢? 答案卻是否定的。

    至少在英格蘭,還有至今美國幾乎50個州中,法律——或者更嚴格地說,律師本身的職業規範并不允許他們這麼做。

    律師隻能接受夫妻雙方中一位作為客戶,而拒絕另一方,迫使對方去尋找另一個律師,或者完全失去法律服務。

    這便是樂趣的開始。

    在另一個房間裡,律師們開始談“我們”和“他們”。

    這裡的“我們”指的不是我和我的妻子,而是我和我的律師對抗她與她的律師。

    法庭上陳述的則是“史密斯訴史密斯”!(英國妻子多用夫姓。

    )無論夫妻雙方是否感覺抗拒對方,或者他們是否願意和睦解決問題,法庭已經假設他們之間的對抗關系。

    誰能在這場“我赢你便輸”的遊戲裡勝出呢?隻有律師。

     倒黴的夫妻們被拖進了這麼一場“零和博弈”中,而律師們則可以享有油水肥厚的“非零和博弈”——因為史密斯夫婦提供了回報,而律師們專業剝削顧客的方式已經通過行業合作精細地被規範了。

    他們合作的一種方式是提出知道對方完全不會接受的提議。

    這可以激發對方提出另一個明知雙方都不會接受的提議,這種方式循環往複。

    這些事實合作的“對手”們所發的每一封律師函、每一個電話都在賬單上多加一筆數目。

    運氣不好的話,這個過程将持續幾個月甚至幾年,雙方的花費越來越多。

    律師們并不需要坐在一起計算這些事情。

    相反的是,他們嚴格的獨立性正是他們合作的主要方式,以此消耗着顧客的腰包。

    律師們甚至都沒有感覺到他們所做的一切正是一個“非零和博弈”。

    就像我們有時見到的吸血鬼蝙蝠一樣,他們以一種精心設計的儀式在進行着這場遊戲。

    這個系統無需任何有意識的計劃或者組織,已然自成一體。

    它逼迫我們走進一場“零和博弈”,顧客們得到了零,律師們得到了豐厚的非零。

     我們該怎麼做呢?莎士比亞的方法太過殘酷。

    單單改變法律就簡單多了。

    但大多數國會議員出身法律背景,隻有“零和博弈”心理。

    很難想象比英國下院更為對抗的氛圍了。

    (法庭至少還保持了辯論的斯文,因為律師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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