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代際之戰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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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的弟妹争奪親代投資,因此它一出生就摔掉其他的蛋是合算的。

     拉克關于每窩孵卵多少的理論,是從親代的觀點來考慮其最适量的。

    如果我是一隻燕子“媽媽”,在我看來,每窩最适量比如說是孵5隻蛋,但如果我是一隻乳燕,那我就會認為小于5的數目才是最合适的,隻要我是其中一個就行!老燕子擁有一定數量的親代投資,它“希望”在5隻乳燕中平均分配。

    但每一隻乳燕都想得到超過1/5的份額。

    和布谷鳥不一樣,它并不想獨吞全部投資。

    因為它和其他的4隻乳燕都有親緣關系。

    但它确實很想分到多于1/5的份額。

    它隻要能摔掉一隻蛋,就能分到1/4。

    再摔掉一隻就能分到1/3。

    用基因語言來說,操縱殺兄弟姐妹行為的基因在基因庫中是會擴散開來的,因為它有100%的機會存在于表現這種行為的個體内,而存在于它的受害者體内的機會隻有50%。

     人們反對這個理論的主要理由是:如果情況果真是這樣,那很難使人相信至今竟還沒有人見過這種窮兇極惡的行為。

    我對此沒法提出一個令人信服的解釋。

    世界上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種類的燕子。

    我們知道,譬如說,西班牙種的燕子在某些方面不同于英國種的燕子,不過人們對西班牙種的燕子還沒有像對英國種的燕子那樣,進行過非常仔細的觀察。

    我認為,這種把兄弟或姐妹置于死地而後快的行為是可能發生的,不過沒有受到注意罷了。

     我之所以在這裡提出燕子殺兄弟姐妹這種罕見行為的假設,是因為我想說明一個帶有普遍意義的問題。

    就是說,小布谷鳥的殘酷行為隻不過是一個極端例子,用以說明任何一個鳥巢裡都會發生這種情況。

    同胞兄弟之間的關系比一隻小布谷鳥同它同奶兄弟的關系密切得多,但這種區别僅僅是程度問題。

    即使我們覺得動物之間的關系竟然會發展到不惜對親兄弟姐妹下毒手這種程度有點難以置信,但情況沒有如此嚴重的自私行為的例子卻是很多的。

    這些例子說明,一個幼兒從其自私行為中得到的好處可以超過它因損害到兄弟姐妹的利益而蒙受損失的兩倍有餘。

    在這種情況下,正如斷乳時間的例子一樣,親代與子代之間便會發生真正的沖突。

     在這種世代的争鬥中,誰将是勝利者呢?亞曆山大(R.D.Alexander)寫過一篇有趣的論文,他認為這樣的問題隻能有一個總答案。

    按他的說法,親代總歸占上風[*]。

    如果情況果真是這樣的,那你閱讀這一章就算是白費勁了。

    如果亞曆山大是正确的,那就出現了很多有趣的問題,例如,利他行為之所以能進化,并不是因為有利于該個體本身的基因,而僅僅是有利于親代的基因。

    以亞曆山大的話來說,親代操縱變成了利他行為的另外一個進化因素,它和直接的近親選擇無關。

    為此,我們有必要研究一下亞曆山大的推理過程,并使我們自己相信,我們是真的懂得他究竟錯在哪兒了。

    為了證明他的謬誤,我們實在應該用數學演算的方法,但在本書中,我們一直避免明顯地使用數理,而且事實上通過直覺的理解也能看出亞曆山大這篇論文的破綻所在。

     [*]在他1980年《達爾文主義及人類事務》(DarwinismandHumanAffairs)(39頁)的書中,亞曆山大勉強承認他的主張是錯誤的,他聲稱在親代——子代沖突中親代獲勝是完全符合基本達爾文主義假設的。

    他的畢業論文描述親代在世代之間的争鬥中相對于它們的子代有着不對稱的優勢。

    但是現在在我看來,這一點也許可以通過另外一個不同的論點來支撐,該論點是我從埃裡克·恰爾諾夫(EricCharnov)那裡得到的。

     恰爾諾夫當時正在寫一些關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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