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為什麼會有人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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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什麼?在某種意義上說,這并無多大關系,但涉及利他主義時,這顯然是至關重要的。

    如果在達爾文所謂的生存競争中進行競争的是物種,那麼個體似乎可以恰如其分地被認為是這種競争中的馬前卒。

    為了整個物種的更大利益,個體就得成為犧牲品。

    用詞稍雅一點,一個群體,如一個物種或一個物種中的一個種群,如果它的個體成員為了本群體的利益準備犧牲自己,這樣的一個群體要比與之競争的另一個将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的群體滅絕的可能性要小。

    因此,世界多半要為那些具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個體所組成的群體所占據。

    這就是瓦恩–愛德華茲(Wynne-Edwards)在其一本著名的書中公之于世的“群體選擇”理論。

    這一理論後為阿德利在其《社會契約論》一書中所普及。

    另一個正統的理論通常叫做“個體選擇”理論,但我個人卻偏愛使用“基因選擇”這一名詞。

     對于剛提出的上述争論,“個體選擇”論者可以不假思索地這樣回答:即使在利他主義者的群體中,幾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數持不同意見者拒絕作出任何犧牲。

    假如有一個自私的叛逆者準備利用其他成員的利他主義,按照定義,它比其他成員更可能生存下來并繁殖後代。

    這些後代都有繼承其自私特性的傾向。

    這樣的自然選擇經過幾代之後,利他性的群體将會被自私的個體所淹沒,就不能同自私性的群體分辨開來了。

    我們姑且假定開始時存在無叛逆者的純粹利他性群體,盡管這不大可能,但很難看出又有什麼東西能夠阻止自私的個體從鄰近的自私群體中移居過來,以後由于相互通婚,從而玷污了利他性群體的純潔性。

     個體選擇論者也會承認群體确實會消亡,也承認究竟一個群體是否會滅絕,可能受該群體中個體行為的影響。

    他們甚至可能承認,隻要一個群體中的個體具有遠見卓識,就會懂得克制自私貪婪,到頭來是它們的最大利益所在,從而避免整個群體的毀滅。

    但同個體競争中那種短兵相接速戰速決的搏鬥相比,群體滅絕是一個緩慢的過程。

    甚至在一個群體緩慢地、不可抗拒地衰亡時,該群體中的一些自私的個體,在損害利他主義者的情況下,仍可獲得短期的繁榮。

     盡管群體選擇的理論在今天已得不到那些了解進化論的專業生物學家多大的支持,但它仍具有巨大的直觀感召力。

    曆屆的動物學學生在他們從中學進入大學之後,都驚奇地發現這不是一種正統的觀點。

    這不該責怪他們,因為在為英國高級生物學教師所寫的《納費爾德生物學教師指南》一書中,我們可以找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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