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為什麼會有人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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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u)批評洛倫茲,說他是“‘(相信)紅牙利爪的自然’的19世紀思想家的‘嫡傳’……”。

    在我看來,洛倫茲和蒙塔古是半斤八兩,二人都拒斥丁尼生這個著名短語的含義。

    與二人不同,我認為,“紅牙利爪的自然”極好地概括了我們對自然選擇(理論)的現代理解。

     我在開始論證之前,想先扼要地說明一下這是一種什麼樣的論點,以及不是什麼樣的論點。

    如果有人告訴我們,某人在芝加哥黑社會中長期過着榮華富貴的生活,我們就能夠對他是什麼樣的人做一些猜測。

    我們可以想見,他的性格粗暴魯莽,動辄開槍,而且能吸引忠貞不貳的朋友,而推論并非是萬無一失的。

     但如果你知道一個人是在什麼情況下生活和發迹的,那你就能夠對他的性格作出某些推斷了。

    本書的論點是,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

    在一個具有高度競争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發迹的匪徒一樣,我們的基因生存了下來,有的長達幾百萬年。

    這使我們有理由在我們的基因中發現某些特性。

    我将要論證,成功基因的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

    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緻個體行為的自私性。

    然而我們也會看到,基因為了更有效地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

    上句中,“特殊”和“有限”是兩個重要的詞兒。

    盡管我們對這種情況可能覺得難以置信,但對整個物種來說,普遍的愛和普遍的利益在進化論上簡直是毫無意義的概念。

     因此,現在我要講一下本書所不準備論證的第一點。

    我并不提倡以進化論為基礎的道德觀,[*]我隻是講事物是如何進化的,而不是講人類應該怎樣行動才符合道德準則。

    我之所以強調這一點,因為我知道我有被人誤解的危險。

    有些人不能把闡述對事物的認識同提倡事物應該如何這兩件事區别開來,此類人實在為數太多。

    我自己也覺得,一個單純以基因那種普遍的、無情的自私性法則為基礎的人類社會,生活在其中将會令人厭惡至極。

    然而我們無論怎樣感到惋惜,事實畢竟就是事實。

    本書的主旨在于引起讀者的興趣,如果你想從中引出某種教益,那麼閱讀時,可以視之為一種告誡。

    如果你也和我一樣希望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一個人與人之間慷慨大度、相互無私合作的社會,那你就不能指望從生物的本性獲得什麼助益。

    讓我們設法通過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義灌輸到人們頭腦中去吧!因為我們生來就是自私的。

    讓我們懂得我們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

    因為這樣我們至少可以有機會去打亂它們的計劃,而這是其他物種從來未能希望做到的。

     [*]批評者們時常誤以為《自私的基因》是在鼓吹自私乃是我們的生活準則!其他人,可能是因為他們僅僅讀了标題或書的前兩頁,會認為我所說的無論我們喜歡與否,自私和其他一些陰暗面是我們天性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如果你像其他很多人那樣毫無道理地去認為基因的“決定性”是永遠的——絕對而且不可逆,那麼你就很容易落入這個錯誤當中。

    事實上,基因的決定性僅有統計學的意義,“晚霞行千裡”這句衆所周知的諺語是一個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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