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為什麼會有人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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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人類的居住條件更感興趣,很可能會使我的某些朋友大為震驚。

     同一物種中的成員同其他物種的成員相比,前者更應得到道義上的特殊考慮,這種情感既古老又根深蒂固。

    非戰時殺人被認為是日常犯罪中最嚴重的罪行。

    受到我們文明更加嚴厲的譴責的唯一一件事是吃人(即使是吃死人)。

    然而我們卻津津有味地吃其他物種的成員。

    我們當中許多人在看到對那些哪怕是人類最可怕的罪犯執行死刑時,也覺得慘不忍睹,但我們卻興高采烈地鼓勵射殺那些相當溫順的供觀賞的動物而無動于衷。

    我們确實是以屠殺其他無害物種的成員作為尋歡作樂的手段的。

    一個人類的胎兒,所具有的人類感情絲毫不比一個阿米巴[*]多,但它所享受的尊嚴和得到的法律保護卻遠遠超過一個成年的黑猩猩。

    黑猩猩有感情會思維,而且根據最近的試驗證明,黑猩猩甚至能夠學會某種形式的人類語言。

    就因為胎兒和我們同屬一個物種,就立刻賦予相應的特殊權利。

    我不知道能否将“物種主義”的道德[賴德(RichardRyder)用語]置于一個比“種族主義”更合理的地位上,但我知道,這種“物種主義”在進化生物學上是毫無正當依據的。

     [*]阿米巴原蟲,屬肉足鞭毛門(Sarcomastiugophora),葉足綱(Lobosasida),阿米巴目(Amoebida)。

    ——編者注 在生物學上,按照進化理論關于利他主義應該在什麼程度上表現出來尚存争論。

    這種争論正好反映出與之平行的,在人類道德中關于利他主義在什麼程度上是可取的——家庭、國家、種族、物種以及一切生物——所存在的争論。

    對于群體成員之間因競争而相互交惡的情況,甚至連群體選擇論者也會覺得不足為奇。

    但值得一問的是,群體選擇論者如何決定哪一級的水平才是重要的呢?如果說選擇在同一物種的群體之間以及在不同物種之間可以進行,那麼選擇為什麼就不能在更高一級的群體之間進行呢?物種組成屬,屬組成目,目組成綱。

    獅子和羚羊與我們一樣,同屬哺乳綱。

    難道我們不應該要求獅子“為了哺乳綱的利益”,不要再去殺害羚羊嗎?為了不緻使這一綱滅絕,毫無疑問,它們應該去捕食鳥類或爬行動物。

    可是,照此類推下去,為了使脊椎動物這一門全部永恒地存在下去又該怎樣呢?運用歸謬法進行論證,同時揭示群體選擇理論無法自圓其說的困境,當然對我很有利,但對于明顯存在的個體的利他行為仍有待解釋。

    阿德利竟然說,對于像湯姆森氏瞪羚(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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