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複制基因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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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相處,安穩地寄居在龐大的步履蹒跚的“機器人”體内,[*]與外界隔開來,通過迂回曲折的間接途徑與外部世界聯系,并通過遙控操縱外部世界。

    它們存在于你和我的軀體内,它們創造了我們,創造了我們的肉體和心靈,而保存它們正是我們存在的終極理由。

    這些複制基因源遠流長。

    今天,我們稱它們為基因,而我們就是它們的生存機器。

     [*]這段華美的語言(一個罕見的,好吧,比較罕見的溺愛)被幸災樂禍般地不斷引用再引用,用來證明我狂熱的“基因決定論”。

    其部分原因隐藏在對“機器人”一詞流行卻錯誤的理解。

    我們正處于一個電子學的黃金時代,機器人不再是僵直死闆與低能的,恰恰相反,它們已經有了學習能力、智力與創造力。

    諷刺的是,就算在1920年卡雷爾·恰佩克(KarelCapek)創造這個單詞時,“機器人”其實是指一個能有人類情感的機器,例如能夠墜入愛河。

    那些認為機器人從定義上就比人類更加“确定”的人都有些思維混亂(除非他們是有宗教信仰的,在那種情況下他們可能會堅持認為比起機器,人類收到了來自神明的關于自由意願的饋贈)。

    就像很多對我“步履蹒跚的機器人”這段的批評者一樣,如果你也不信教,那麼你就該直面接下來這個問題。

    如果不是一個機器人,盡管這個機器人十分複雜,那麼你究竟認為自己是一個什麼?我在《延伸的表現型》第15-17頁讨論了所有這些内容。

     這些錯誤被另一種有效的“變異”所積累。

    正如從神學來看,耶稣應該由處女所生有其必要性,從惡魔學的角度來看,任何一個稱職的“基因決定論者”都必須相信基因“控制”了我們行為的每一個方面也有着相同的必要性。

    我寫到關于那些基因複制者:“他們創造了我們,身體以及思想”(20頁)。

    這句話像意料中的一樣被誤引用為【例如在由羅絲(Rose)、卡明(Kamin)和列萬廷(Lewontin)所著的《不在我們的基因裡》(NotinOurGenes)裡,以及之前的一篇列萬廷的學術論文中】“[他們]控制着我們,身體以及思想”(強調是我加的)。

    從我的章節上下文來看,我認為我想表達的顯然是“創造”,而這與“控制”風馬牛不相及。

    任何一個人都能看出這點來,這是一個事實,基因并沒有像被批評為“決定論”那樣強烈地控制着它們的創造物。

    每一次我們使用避孕措施的時候,我們就輕易地(好吧,相對輕易的)藐視着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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