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基因機器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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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什麼。

    與在一個社會性的世界裡預測下一步要發生些什麼相比,要知道一個沒有生命的世界下一步要發生什麼簡直是小菜一碟。

    那些大學裡的心理學家,運用着科學的方法,尚且不能很好地預測人類的行為。

    社會夥伴們往往能通過面部肌肉的微小動作及其他一些微妙的線索,令人驚訝地擅長于讀心以及猜測行為。

    漢弗萊相信這種“自然的心理學”技巧在社會性動物中得到了很好的進化,幾乎相當于一個額外的眼睛或者另外一個負責的器官。

    這個“内部的眼睛”就是進化過的社會心理學器官,就像外部眼睛是一個視覺器官一樣。

     到此為止,我覺得漢弗萊的理由還是令人信服的。

    他接下來主張内部的眼睛是靠自我審視來工作的。

    每一個動物都審視它自己的感受和情感,借此去理解其他動物的感覺和情感。

    這個心理學器官依靠自我審視來工作。

    我不是很确定我是否同意這個觀點能夠幫助我們理解意識,但漢弗萊确實是一個睿智的作者,他的書很有說服力。

     這一切和利他行為、自私行為有什麼關系呢?我力圖闡明的觀點是,動物的行為,不管是利他的還是自私的,都在基因控制之下。

    這種控制盡管隻是間接的,但仍然是十分強有力的。

    基因通過支配生存機器和它們神經系統的建造方式對行為施加其根本影響。

    但此後怎麼辦,則由神經系統随時作出決定。

    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大腦則是執行者。

    但随着大腦的日趨高度發達,它實際上接管了越來越多的決策機能,而在這樣做的過程中運用諸如學習和模拟的技巧。

    這個趨勢在邏輯上的必然結果将會是,基因給予生存機器一個全面的策略性指示:請采取任何你認為是最适當的行動以保證我們的存在。

    但迄今為止還沒有一個物種達到了這樣的水平。

     和計算機類比以及和人類如何作出決定進行類比确實很有意思。

    但我們必須回到現實中來,而且要記住,事實上進化是一步一步通過基因庫内基因的差别性生存來實現的。

    因此,為使某種行為模式——利他的或自私的——能夠演化,基因庫内“操縱”那種行為的基因必須比“操縱”另外某種行為的、與之匹敵的基因或等位基因有着更大的存活可能性。

    一個操縱利他行為的基因指的是對神經系統的發展施加影響,[*]使之有可能表現出利他行為的任何基因。

    我們有沒有通過實驗取得的證據表明利他行為是可遺傳的呢?沒有。

    但這也是不足為奇的,因為到目前為止,很少有人對任何行為進行遺傳學方面的研究。

    還是讓我告訴你們一個研究行為模式的實例吧!這個模式碰巧并不帶有明顯的利他性,但它相當複雜,足以引起人們的興趣。

    這是一個說明如何繼承利他行為的典型例子。

     [*]人們有時會為“導緻”利他行為的基因或其他一些表面看很複雜的行為的基因感到不安。

    他們(錯誤的)認為在某種意義上行為的複雜度是編碼在基因裡的。

    當其他基因都是編碼一個蛋白時,怎麼會有一個單獨的基因來導緻利他行為呢?但實際上所謂的基因“導緻”了什麼隻是意味着如果這個基因發生一個變化,那麼那東西會跟着産生一個變化。

    單個遺傳性的變化,也就是細胞裡遺傳分子的某些細節的變化,就會導緻原本就很複雜的胚胎發育過程産生變化,因而,導緻行為的變化。

     例如,一個“導緻”鳥類兄弟般利他主義的基因突變,一定不是單獨地肩負起了一個全新的複雜行為模式的責任。

    相反,該突變會調節一些已經存在的,而且肯定很複雜的行為模式。

    這裡最有可能的先驅者是家長行為。

    鳥類通常都會有複雜的神經裝置來滿足它們喂養和照看它們自己後代的需要。

    這實際上也是來自于它們的祖先,然後經過了很多世代的緩慢的、一步一步地進化而來。

    (順帶說一句,對于操縱兄弟關愛的基因的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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