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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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綢緞衣服,黑絲披肩由一朵玉雕玫瑰别住,衣襟前染滿酒漬,由顔色判斷,是深紅色的酒。

    一縷淺金頭發懸垂下來,遮住了一隻眼睛。

     莫蘭德看到他就怒發沖冠。

    “操你奶奶的。

    滾一邊去。

    這裡不歡迎你。

    ”拉蕾薩伸出一隻手按住他胳膊,讓他冷靜,阿曼則皺起眉頭,“裡奧大人,據我所知,您不是被學城禁足,還要待上……” “……三天。

    ”“懶人”裡奧聳聳肩,“佩雷斯坦說世界已有四萬年曆史,莫拉斯卻說有第五十十萬年。

    總而言之,三天算什麼?”露台中有十幾張空桌,裡奧偏偏坐到他們這桌。

    “請我喝杯青亭島的金色葡萄酒,青蛙,或許我不會把你的祝酒詞禀告老爸。

    我在‘多變輪盤’那裡牌運不佳,又把最後一枚銀鹿花在了晚餐上。

    李子醬乳豬,塞了栗子跟白松菇,喏,人總得吃飯哪。

    對啦,你們這幫小子都吃些什麼?” “羊肉,”莫蘭德咕哝。

    聽起來他不太滿意。

    “我們分食一塊煮羊肉。

    ” “那肯定管飽。

    ”裡奧轉向拉蕾薩。

    “怎麼着?豪門之子應該慷慨點兒,斯芬克斯。

    我知道你獲得了銅鍊條,請我喝一杯以表慶賀怎麼樣?” 拉蕾薩回以微笑。

    “我隻請朋友喝酒。

    而且我并非豪門之子,我說過,我母親是生意人。

    ” 裡奧淡褐色的眼睛裡閃爍着酒意和惡毒。

    “你母親是隻盛夏群島的猴子,哼,反正隻要兩腿間有個洞,多恩人就會上。

    噢,别生氣啊,你的皮膚或許跟榛果殼一樣,但至少會洗澡,不像我們的雀斑豬倌。

    ”他朝佩特揮揮手。

     我拿酒杯砸他的嘴,至少可以敲掉一半牙齒,佩特心想。

    豬倌“雀斑”佩特是諸多民間故事的主角,一個心地善良但傻乎乎的鄉巴佬,他總能戰勝欺壓他的惡人,包括肥胖的領主、傲慢的騎士和虛僞的修士。

    他雖愚笨,卻往往由拙生巧,每個故事的結尾,“雀斑”佩特要麼坐上領主的高背椅,要麼跟某位騎士的女兒同床共枕。

    但故事畢竟隻是故事,在真實世界裡,豬倌不可能有好日子過。

    有時佩特會想,母親一定是恨他,才給他取了這樣一個名字。

     拉蕾薩收住微笑:“你得道歉。

    ” “是嗎?”裡奧說,“我喉嚨這麼幹,怎樣道歉呢……” “你說的每個字都讓你的家族蒙羞,”拉蕾薩告訴他,“也讓學城蒙羞。

    ” “真的?那你就快快請我喝杯酒,或許能替我掩蓋羞恥。

    ” 莫蘭德道:“我要把你的舌頭拔出來。

    ” “呵呵,那我怎麼告訴你龍的事情呢?”裡奧又聳聳肩。

    “雜種說得對,‘瘋王’的女兒還活着,而且她自己孵出來三條龍。

    ” “三條?”魯尼驚訝地應道。

     裡奧拍拍他的手。

    “大于二,小于四。

    我要是你,可不會嘗試金鍊條的測試。

    ” “你别欺負他。

    ”莫蘭德警告。

     “多仗義的青蛙啊。

    好吧,我告訴你,如今隻要是航行經過魁爾斯一百裡格之内的船,船上的人都在談論龍。

    有人甚至會告訴你,他們見過真龍。

    ‘魔法師’傾向于相信這些說法。

    ” 阿曼不以為然地努努嘴。

    “馬爾溫不可靠。

    佩雷斯坦博士從不理會他。

    ” “萊安博士也這麼認為。

    ”魯尼說。

     裡奧打個哈欠。

    “海中有水,太陽很熱,欄中寵物讨厭看門狗。

    ” 他給每個人都取了外号,佩特心想,但他無法否認,馬爾溫确實更像看門犬,不像學士。

    他仿佛随時随地都在嗅聞,做好咬人的準備。

    “魔法師”跟其他學士不同。

    人們說他同妓女及雇傭巫師為伍,用對方的母語與長毛的伊班人和黑如瀝青的盛夏群島人交談,還在碼頭邊水手的小神廟裡祭奉古怪的神祗。

    有人在下城中見過他,他會在貧民窟和黑妓·院裡與戲子、歌手、傭兵,甚至乞丐厮混,還有人悄悄傳言,他赤手空拳殺過人。

     馬爾溫在遙遠的東方待了八年,以繪制地圖,搜尋失落的書籍,拜訪男巫和縛影士,返回舊鎮之後,“酸醋”維林給他取了個綽号“魔法師馬爾溫”,令其極為惱火的是,這一綽号不胫而走,很快傳遍了舊鎮。

    “裝神弄鬼的事留給僧侶和修士去,你要把腦筋用在學習世界的真理上。

    ”萊安博士曾勸告佩特,但萊安渾身上下從戒指、手杖到面具都是黃金,而且他的學士頸鍊裡沒有瓦雷利亞鋼鍊條。

     阿曼順着鼻子俯視“懶人”裡奧—他的鼻子又長又窄又尖,尤其适合這一表情。

    “馬爾溫師傅相信許多稀奇古怪的東西,”他聲稱,“他跟莫蘭德一樣,沒有龍的證據,隻有水手的故事。

    ” “你錯了,”裡奧說,“有一支玻璃蠟燭在‘魔法師’的房間裡燃起來了。

    ” 燈火通明的露台突然一片寂靜。

    阿曼歎口氣,搖搖頭。

    莫蘭德開懷大笑。

    “斯芬克斯”用黑色的大眼睛注視着裡奧。

    魯尼顯得茫然若失。

     佩特知道玻璃蠟燭,不過從沒見過它們燃燒。

    玻璃蠟燭是學城公開的秘密,相傳是千年之前,當末日浩劫尚未降臨時,從瓦雷利亞帶來舊鎮的,共有四支,一綠三黑,全都長而扭曲。

     “什麼是玻璃蠟燭?”魯尼問。

     助理學士阿曼清清嗓子。

    “每位助理學士立誓成為學士的前一晚,都必須在地窖中守夜,并且不能攜帶任何光亮,沒有火炬,沒有油燈,沒有香燭……隻有一支黑曜石蠟燭。

    他必須在黑暗之中度過一夜,除非能點亮那支蠟燭。

    有些笨蛋會真的去嘗試,修行所謂‘高級神秘術’的家夥們更是迫不及待。

    結果隻是割破手指—蠟燭的邊緣跟剃刀一樣鋒利—血淋淋的,在失敗的郁悶中等待黎明。

    聰明人會直接睡覺,或整晚祈禱,但每年總有幾個人不甘心。

    ” “對。

    ”佩特聽過同樣的故事,“不過不發光的蠟燭究竟有什麼用呢?” “這是個教訓,”阿曼說,“是我們戴上學士頸鍊前的最後一課。

    玻璃蠟燭代表真理和學識,珍貴、美麗而又脆弱。

    蠟燭的形狀提醒我們,無論在何處服務,學士都必須放射光明,驅散愚昧;蠟燭鋒利的邊緣告誡我們,知識也有危險的一面,博學之士亦會因智慧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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