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臭佬(席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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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他踉踉跄跄地經過守衛們吃飯的長桌。
他發覺到他們在盯着他。
靠近高台的上等席位那裡坐着拉姆斯的心腹,還有“雜種的寵兒們”衛隊裡的成員,“骨頭”本,這個老家夥為他的主子照管心愛的獵犬。
達蒙,外号“為我而舞”的達蒙,一頭金發,帶着孩子氣的家夥。
“咕噜”,因為在盧斯大人的訊問中粗心的答話而丢掉了他的舌頭。
酸阿蘭,“剝皮者”還有“黃雞雞”。
在離得遠些,鹽瓶之下還有一些他看上去眼熟但叫不出名字的家夥:傭兵和士官,士兵,看守和打手。
但那還有幾個陌生人,他從沒見過的面孔。
有些人在他經過時皺起鼻子,其他人一見他就哄笑起來。
客人,臭佬想,大人的朋友,我被帶來給他們取樂。
他吓得哆嗦了一下。
高桌之上,波頓的私生子正坐在他父親的座位上,用他父親的杯子飲酒。
桌上還有兩個老家夥,臭佬瞥上一眼就看出來兩個人都是領主老爺。
其中一位身材幹瘦,目光冷峻,留着一幅長長的白色胡須,臉色陰沉像是挂着寒霜。
他的罩衫是張破碎的熊皮,陳舊而且油膩,裡面穿着一件連環鎖甲,就算是坐在餐桌旁也沒有脫掉。
另一位也是同樣的幹瘦,但是身形扭曲:一肩高、一肩低,躬腰駝背就餐的姿勢好似秃鹫在享用腐肉。
他的眼睛是灰色的,露出貪婪的目光,牙齒焦黃,銀白色的胡須分岔着。
布滿老人斑的秃頭上還剩下幾縷白發,但他穿的披風用料上乘,灰羊毛裝飾着黑貂皮,用一顆錾銀芒星紐别在肩上。
拉姆斯穿了一身黑色和粉色裝扮:黑色的靴子,黑色的腰帶,黑色的刀鞘,黑色的皮外套罩着一件粉色天鵝絨緊身上衣,橫七豎八地綴飾着暗紅色的緞子。
他的右耳之上一顆切割成血滴形狀的石榴石在微微發亮。
盡管打扮得光鮮漂亮,但是他依舊是個醜陋的家夥。
大骨架,削肩膀,身上的贅肉顯示他後半生會越來越肥。
他皮膚是粉紅色的,布滿疤痕,蒜頭鼻子,小嘴巴,灰暗長發如枯草。
嘴唇肥厚,但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
他的兩隻眼睛和他父親大人一樣:小,離得很近,眼瞳的顔色淡得出奇。
有人稱之為幽靈灰,但事實上這雙眼睛近乎無色,就像兩片肮髒的冰。
看到臭佬,他面露笑容。
“他來了。
我酸臭的老朋友。
”他向身邊的人介紹道:“臭佬從我的小的時候就跟随着我。
家父大人作為父愛的象征送給我的禮物。
” 兩位大人交換了一下眼神。
“我聽說你的跟班已經死了,”歪肩膀的那位說。
“據說被史塔克家的人殺了。
” 拉姆斯大人咯咯笑道。
“鐵民會對你說‘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勢更烈’。
就像臭佬。
我得承認他聞起來真像是從墓穴中‘再起’的。
” “他一身屎尿味兒。
”歪肩膀的老大人把啃過的骨頭扔到一邊,在桌布上擦拭他的手指。
“你為什麼非要在我們吃飯的時候來收拾這個家夥?” 另外一位大人,穿着鎖甲腰背挺直的老人用淩厲的目光盯着臭佬。
“再瞧瞧,”他催促另外一位大人。
“雖然他的頭發變白了,也瘦了四十多磅,但他可不是什麼跟班。
你認不出來了嗎?” 駝背大人又仔細看了看他,猛地抽了口氣,“是他?果真如此?史塔克家的養子,愛笑,臉上總是帶着笑的那個家夥。
” “他現在笑得不那麼頻了。
”拉姆斯大人承認。
“我把他幾顆白淨漂亮的牙齒給敲掉了。
” “你割開他的喉嚨會更好,”穿鎖甲的大人說。
“對付一隻反咬主人的狗,最好就是剝了它的皮。
” “噢,他确實有幾塊地方被剝了皮。
”拉姆斯說。
“是的,大人。
我是個壞蛋,大人。
厚顔無恥而且……”他舔
他發覺到他們在盯着他。
靠近高台的上等席位那裡坐着拉姆斯的心腹,還有“雜種的寵兒們”衛隊裡的成員,“骨頭”本,這個老家夥為他的主子照管心愛的獵犬。
達蒙,外号“為我而舞”的達蒙,一頭金發,帶着孩子氣的家夥。
“咕噜”,因為在盧斯大人的訊問中粗心的答話而丢掉了他的舌頭。
酸阿蘭,“剝皮者”還有“黃雞雞”。
在離得遠些,鹽瓶之下還有一些他看上去眼熟但叫不出名字的家夥:傭兵和士官,士兵,看守和打手。
但那還有幾個陌生人,他從沒見過的面孔。
有些人在他經過時皺起鼻子,其他人一見他就哄笑起來。
客人,臭佬想,大人的朋友,我被帶來給他們取樂。
他吓得哆嗦了一下。
高桌之上,波頓的私生子正坐在他父親的座位上,用他父親的杯子飲酒。
桌上還有兩個老家夥,臭佬瞥上一眼就看出來兩個人都是領主老爺。
其中一位身材幹瘦,目光冷峻,留着一幅長長的白色胡須,臉色陰沉像是挂着寒霜。
他的罩衫是張破碎的熊皮,陳舊而且油膩,裡面穿着一件連環鎖甲,就算是坐在餐桌旁也沒有脫掉。
另一位也是同樣的幹瘦,但是身形扭曲:一肩高、一肩低,躬腰駝背就餐的姿勢好似秃鹫在享用腐肉。
他的眼睛是灰色的,露出貪婪的目光,牙齒焦黃,銀白色的胡須分岔着。
布滿老人斑的秃頭上還剩下幾縷白發,但他穿的披風用料上乘,灰羊毛裝飾着黑貂皮,用一顆錾銀芒星紐别在肩上。
拉姆斯穿了一身黑色和粉色裝扮:黑色的靴子,黑色的腰帶,黑色的刀鞘,黑色的皮外套罩着一件粉色天鵝絨緊身上衣,橫七豎八地綴飾着暗紅色的緞子。
他的右耳之上一顆切割成血滴形狀的石榴石在微微發亮。
盡管打扮得光鮮漂亮,但是他依舊是個醜陋的家夥。
大骨架,削肩膀,身上的贅肉顯示他後半生會越來越肥。
他皮膚是粉紅色的,布滿疤痕,蒜頭鼻子,小嘴巴,灰暗長發如枯草。
嘴唇肥厚,但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
他的兩隻眼睛和他父親大人一樣:小,離得很近,眼瞳的顔色淡得出奇。
有人稱之為幽靈灰,但事實上這雙眼睛近乎無色,就像兩片肮髒的冰。
看到臭佬,他面露笑容。
“他來了。
我酸臭的老朋友。
”他向身邊的人介紹道:“臭佬從我的小的時候就跟随着我。
家父大人作為父愛的象征送給我的禮物。
” 兩位大人交換了一下眼神。
“我聽說你的跟班已經死了,”歪肩膀的那位說。
“據說被史塔克家的人殺了。
” 拉姆斯大人咯咯笑道。
“鐵民會對你說‘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勢更烈’。
就像臭佬。
我得承認他聞起來真像是從墓穴中‘再起’的。
” “他一身屎尿味兒。
”歪肩膀的老大人把啃過的骨頭扔到一邊,在桌布上擦拭他的手指。
“你為什麼非要在我們吃飯的時候來收拾這個家夥?” 另外一位大人,穿着鎖甲腰背挺直的老人用淩厲的目光盯着臭佬。
“再瞧瞧,”他催促另外一位大人。
“雖然他的頭發變白了,也瘦了四十多磅,但他可不是什麼跟班。
你認不出來了嗎?” 駝背大人又仔細看了看他,猛地抽了口氣,“是他?果真如此?史塔克家的養子,愛笑,臉上總是帶着笑的那個家夥。
” “他現在笑得不那麼頻了。
”拉姆斯大人承認。
“我把他幾顆白淨漂亮的牙齒給敲掉了。
” “你割開他的喉嚨會更好,”穿鎖甲的大人說。
“對付一隻反咬主人的狗,最好就是剝了它的皮。
” “噢,他确實有幾塊地方被剝了皮。
”拉姆斯說。
“是的,大人。
我是個壞蛋,大人。
厚顔無恥而且……”他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