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臭佬(席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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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會有慈悲。

    戰死的人是幸運的,還活着的人會被留給沼澤魔鬼。

     “夠了!”達庚.柯德咆哮着,“你以為你能吓倒鐵民嗎?滾!在你滾回你主人身邊前我要切開你的肚子,把你的内髒挖出來,還要讓你親自把它們吃掉!” 他或許還想說更多,但是突然間他的目光變得呆滞。

    随着一聲悶響他的前額中間釘上了一柄飛斧。

    柯德的劍從手指間滑脫了,他像上鈎的魚一般猛地抽搐,随後他裂開的臉撞在了桌子上。

     是獨臂老人擲出了斧頭。

    他站起身來,手裡還有另外一柄飛斧。

    “還有人想死嗎?”他問其他人。

    “大聲講,我能看到。

    ”鮮血在柯德的頭顱四周彙聚,猩紅色的細流沿着石壁的縫隙蔓延開來。

    “我想活着。

    我不想呆在這個地方爛掉。

    ” 一個人喝了一大口啤酒。

    還有一個在用酒洗手指上的血,剛才血流到了他所坐的地方。

    沒有人講話。

    當獨臂老人把飛斧插回皮帶,臭佬知道他赢了。

    他幾乎覺得自己又變成一個“人”了。

    拉姆斯大人會對我感到滿意的。

     他用兩隻手拉下海怪的旗幟,動作因為那些失去的手指而顯得很笨拙。

    但感謝那些拉姆斯大人留給他的手指。

    在鐵民們準備離開之前又花掉了大半個下午。

    這裡的鐵民比他之前所認為的要多——門衛塔有四十七個,酒鬼塔有十八個。

    有兩個已經垂死,沒有任何希望生還;還有五個虛弱到不能走路。

    仍有五十八個準備充分,随時可以戰鬥。

    即便他們如此虛弱,仍然足以在拉姆斯大人進攻卡林灣時殺死三倍數量的敵人。

    所以他很明智地派了我來這裡。

    在爬上馬背準備帶領他那衣衫褴褛的破爛隊伍穿過沼澤回到北方人的營地時,臭佬這樣對自己說。

    “把你們的武器留在這裡。

    ”他告訴他的囚犯們,“劍,弓,還有匕首。

    任何進入視線内的武裝人員都會被殺掉。

    ” 歸程花費了三倍于臭佬獨自一人前來的時間。

    他們為四個不能走路的人準備了簡陋的轎子,而剩下的那一個則由他兒子背着,所有這些都拖慢了隊伍。

    所有鐵民都充分意識到自己現在沼澤魔鬼的毒箭前暴露無遺。

    如果我死了——臭佬隻希望那個弓手能射的準些——希望能死的迅速幹淨。

    一個人類應有的死亡,不要遭受拉爾夫.肯甯曾遭受的苦難。

     那個獨臂老人一瘸一拐地走在隊伍最前面。

    他說他的名字是威爾·漢博利,他在大威克島有一個老婆和三個鹽妾。

    “她們中有三個在我們出發時已經懷孕”,他自誇道,“而且我家人往往生雙胞胎。

    我回去後第一件事就是數數我有了幾個新兒子。

    我或許會用您的名字命名其中一個,我的大人。

    ” 啊,命名為臭佬。

    他想。

    要是他淘氣就切掉他的腳趾,讓他吃老鼠。

    他回過頭吐了口口水。

    拉爾夫.肯甯或許才是比較幸運的那個。

    他想。

     當拉姆斯大人軍營出現在地平線上的時候,青灰色的天空凄凄瀝瀝地下起了小雨,一位哨兵注視着臭佬一行人靜靜地通過。

    空氣中彌漫着篝火被雨水澆滅後散發的潮濕煙氣。

    一列騎手在一位盾牌上有馬頭紋飾的貴族帶領下來到他們身後。

    臭佬知道他是誰,萊斯威爾大人的一個兒子。

    羅傑或者是瑞卡德。

    他分不清這兩個人。

    “這就是全部?”栗色公馬背上的騎手問道。

     “所有還沒死的,我的大人。

    ” “我以為會有更多人。

    我們曾三次進攻,三次都被他們趕了回來。

    ” 我們是鐵民,臭佬想到。

    驕傲油然而生,在一瞬間他又成了一位王子,巴隆大王的兒子,派克島的血脈。

    然而甚至隻是想想這些都是危險的。

    他必須想起他的名字。

    臭佬。

    我的名字是臭佬,押韻虛弱。

     他們就這樣站在營地外面直到一群獵犬的狂吠宣告了拉姆斯大人的到來。

    ”妓魇”霍瑟·安柏跟在後面,還帶着半打他的收藏品。

    Skinner(剝皮者),SourAlyn,DamonDance-for-Me,theWaldersBig,Little也跟來了。

    獵犬群集在他們周圍,向着這些陌生人呲着牙低吼。

    私生子的女孩兒們,臭佬想,然後他記起來當拉姆斯大人在場的時候絕對,絕對,絕對不能提那個詞。

     臭佬滾鞍下馬,屈膝下跪。

    “我的大人,卡林灣是您的了,它最後的守衛都在這裡。

    ” “好少。

    我本來希望能有更多人。

    他們是相當頑強的敵人。

    ”拉姆斯大人的白眼珠閃閃發光。

    “你們一定餓壞了。

    達蒙,Alyn,去照顧他們。

    給他們紅酒和濃啤酒,還有任何他們能吃得下的食物。

    剝皮者,讓學士們給他們療傷。

    ” “好的,我的大人。

    ” 有幾個鐵民在蹒跚地走向營地中間的篝火之前咕哝着對拉姆斯大人表示了感謝,有一位柯德家的人甚至試圖去親吻拉姆斯大人的戒指,但那些獵犬在他靠近前把他趕了回來,艾莉森還咬掉了他耳朵上的一大塊肉。

    然而當鮮血順着他的脖子流下來的時候,他還在不停地一邊鞠躬一邊奉承拉姆斯大人的仁慈。

     當最後一個人也離開之後,拉姆斯大人回過頭對着臭佬微笑。

    拉姆斯伸出手臂繞過他的後頸緊緊擁抱他,貼過臉來在他的面頰上吻了一下,并且耳語道:“臭佬,我的老朋友。

    他們的真的把你當成他們的王子?這些血腥的白癡,這些鐵民,簡直連神都要發笑。

    ” “他們想要的隻是回家,我的主人。

    ” “那麼你想要什麼?我的臭佬?”拉姆斯大人溫柔地輕聲細語,好像他是他的情人。

    他的呼吸有着紅酒和丁香的香氣,非常甜蜜。

    “英勇的功績值得獎勵。

    我不能把你的腳趾和手指接回去,但是無疑我能給你一些你想要的東西。

    想要我給你自由嗎?讓你從對我的服務中解脫出來,和那些鐵民一起回到你們那冰冷大海中的荒涼島嶼,恢複王子的身份?或者你更願意作我的忠實仆人?” 仿佛有一把冰冷的剃刀抵在他的脊梁上。

    要當心,他對自己說,要非常,非常地當心。

    他不喜歡拉姆斯大人像個貴族一樣微笑,不喜歡他閃爍的眼睛,不喜歡他嘴角邊噴濺的唾沫之前他必須看着這些(才給點好臉就皮癢了!!!)。

    你不是王子。

    你是臭佬,僅僅是臭佬,臭佬,押韻醜陋。

    給他答案,他想要的答案。

     “我的大人,”他說道,“我的位置就在這裡,跟您在一起。

    我是您的臭佬。

    我隻想要服侍您。

    我想要我隻想要一皮囊的紅酒,這足夠作為我的臭佬紅酒,您最濃烈的紅酒,一個人所能暢飲的最大量的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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