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詹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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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克裡奧爵士——很明顯,他把佛雷當成了頭。
克裡奧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話。
“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兒子堅守紅叉河的渡口,對抗蘭尼斯特。
兩軍多次交戰。
” “嗨,到處都在交戰。
打算上哪兒去啊,爵士?” “去君臨。
”克裡奧爵士邊說邊揩嘴角的油脂。
他們的主人嗤之以鼻。
“你們仨都是傻瓜不成。
上次聽人說,史坦尼斯國王已經兵臨城下啦,帶着十萬大軍,手持一把魔劍。
” 詹姆握緊手铐,暗暗擰了擰,希望把它弄斷。
媽的,讓我試試史坦尼斯的魔劍伎倆。
“如果我是你,會避開國王大道,”男人續道,“聽說路上糟透了,不僅有成群的狼仔和獅子,還有無數遊蕩的‘殘人’,照誰都搶。
” “寄生蟲而已,”克裡奧爵士蔑視地宣稱,“不敢來打攪全副武裝的正派人。
” “請原諒,爵士,可我隻看見一位有武裝的正派人,雙拳難敵四手,況且他還要照顧女人和帶鐵鐐的囚犯。
” 布蕾妮陰沉地望着對方。
妞兒害怕被人提醒是個妞兒,詹姆心想,一邊再擰了擰手铐。
鐵環又冷又硬,毫不動搖,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邊,”妞兒告訴他們的主人,“在女泉城買馬,然後沿暮谷城、羅斯比一路南下,應該不會遭遇戰争。
” 他們的主人搖搖頭。
“你到不了女泉城,離這兒不到三十裡,有兩條船被燒掉後沉在水裡,堵住了河道,有群強盜守在那兒打劫。
再說,即便你過得了這關,下遊的跳石灘和紅鹿島也是相同狀況。
還有閃電大王,他到處出沒,随意穿越河流,一會這頭一會那邊,從不停止。
” “誰是閃電大王?”克裡奧爵士詢問。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貝裡伯爵啊。
他打起仗來迅雷不及掩耳,猶如晴空中的閃電,所以得了這個外号。
人人都說他是不死之身。
” 一劍下去,誰都會完蛋,詹姆心想。
“密爾的索羅斯還跟着他?” “是啊,紅袍巫師本領高強呢。
” 沒錯,能跟勞勃·拜拉席恩來個一醉方休的本領确實高強。
詹姆曾聽這個索羅斯向國王誇口,之所以選擇當紅袍僧全因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勞勃聽了轟然大笑,喝下去的麥酒全噴在瑟曦的銀絲披風上。
“或許我沒資格反對,”他說,“但依我之見,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 “正是如此,”他們的主人附和,“就算過了紅鹿島,中間也沒碰上貝裡席伯爵和紅袍巫師,前面可還有紅寶石灘呢。
聽人說,那裡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
也許現在換成了獅子,或是貝裡伯爵,或是其他人,誰知道呢。
” “或許沒有人,”布蕾妮堅持。
“我不會把寶壓在這上面,小姐……如果我是您,就從這裡離開河流,穿越陸地,如果遠離大道,躲在不見天日的樹林中,小心隐藏……啊,我可不想跟你們一起走,但這樣至少還有機會。
” 肥妞兒露出懷疑的神色。
“這麼說,也得有馬才行。
” “這裡有馬,”詹姆指出,“我聽見馬廄裡的聲音。
” “沒錯,這裡有馬,”不是店家的店家說,“正好有三匹,但它們是不賣的。
” 詹姆沒法忍笑,“那當然喽,但瞧瞧總可以吧。
” 布蕾妮皺起眉頭,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轉睛地望着她,過了一會兒,她勉強道,“去瞧瞧吧。
”于是人們一起離開飯桌。
馬廄很久未經清理,空氣中全是糞便的味道,黑色的大蒼蠅群聚在稻草堆邊,嗡嗡響着飛來飛去,停靠在随處可見的馬屎堆上。
目光所及隻有三匹馬,組成一個不太協調的三重唱;一匹遲鈍的棕毛犁馬,一匹半瞎的老白馬,還有一匹騎士的坐騎,深灰色斑紋,挺有精神頭。
“無論多高的價都不賣,”所謂的業主宣布。
“你打哪兒弄的?”布蕾妮想弄清楚。
“我和我老婆來客棧時那匹拉犁的就在這了,”男人說,“和你們剛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
白馬是晚上自己遊蕩過來的,那匹快的則是被男孩逮到,上面的鞍子和缰繩都好好的呢。
在這兒,我給你瞧。
” 取出的鞍具上裝飾着銀釘,褥子的顔色原本是粉紅與墨黑相間的方格,現在幾乎成了褐黃。
詹姆認不出是誰家花色,但能輕易發現褥子上的血迹,“好啊,總之不會有人來認領了。
”他檢查犁馬的腿,然後掰開白馬的嘴巴計算。
“灰馬給一塊金币,若他肯附送馬鞍的話,”他勸告布蕾妮,“犁馬算一塊銀币。
如果我們把那白畜生帶走,他還該倒找錢咧。
” “别這麼評論自己的坐騎,爵士。
”妞兒從凱特琳夫人給的錢包裡拿出三枚金币。
“每匹一個金龍。
” 男人眨眨眼,伸手去夠金币,手到半空又猶豫起來,縮了回去。
“我不知道……想走的時候,不能騎金币,餓的時候也不能吃。
” “我們的船也是你的,”她說,“走上遊還是往下遊,随你挑。
” “讓我嘗嘗金子。
”男人從她掌心攫過一塊金币,咬了咬。
“嗯,不錯不錯,十足真金。
那麼,三塊金龍加上小船?” “他敲你竹
克裡奧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話。
“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兒子堅守紅叉河的渡口,對抗蘭尼斯特。
兩軍多次交戰。
” “嗨,到處都在交戰。
打算上哪兒去啊,爵士?” “去君臨。
”克裡奧爵士邊說邊揩嘴角的油脂。
他們的主人嗤之以鼻。
“你們仨都是傻瓜不成。
上次聽人說,史坦尼斯國王已經兵臨城下啦,帶着十萬大軍,手持一把魔劍。
” 詹姆握緊手铐,暗暗擰了擰,希望把它弄斷。
媽的,讓我試試史坦尼斯的魔劍伎倆。
“如果我是你,會避開國王大道,”男人續道,“聽說路上糟透了,不僅有成群的狼仔和獅子,還有無數遊蕩的‘殘人’,照誰都搶。
” “寄生蟲而已,”克裡奧爵士蔑視地宣稱,“不敢來打攪全副武裝的正派人。
” “請原諒,爵士,可我隻看見一位有武裝的正派人,雙拳難敵四手,況且他還要照顧女人和帶鐵鐐的囚犯。
” 布蕾妮陰沉地望着對方。
妞兒害怕被人提醒是個妞兒,詹姆心想,一邊再擰了擰手铐。
鐵環又冷又硬,毫不動搖,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邊,”妞兒告訴他們的主人,“在女泉城買馬,然後沿暮谷城、羅斯比一路南下,應該不會遭遇戰争。
” 他們的主人搖搖頭。
“你到不了女泉城,離這兒不到三十裡,有兩條船被燒掉後沉在水裡,堵住了河道,有群強盜守在那兒打劫。
再說,即便你過得了這關,下遊的跳石灘和紅鹿島也是相同狀況。
還有閃電大王,他到處出沒,随意穿越河流,一會這頭一會那邊,從不停止。
” “誰是閃電大王?”克裡奧爵士詢問。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貝裡伯爵啊。
他打起仗來迅雷不及掩耳,猶如晴空中的閃電,所以得了這個外号。
人人都說他是不死之身。
” 一劍下去,誰都會完蛋,詹姆心想。
“密爾的索羅斯還跟着他?” “是啊,紅袍巫師本領高強呢。
” 沒錯,能跟勞勃·拜拉席恩來個一醉方休的本領确實高強。
詹姆曾聽這個索羅斯向國王誇口,之所以選擇當紅袍僧全因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勞勃聽了轟然大笑,喝下去的麥酒全噴在瑟曦的銀絲披風上。
“或許我沒資格反對,”他說,“但依我之見,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 “正是如此,”他們的主人附和,“就算過了紅鹿島,中間也沒碰上貝裡席伯爵和紅袍巫師,前面可還有紅寶石灘呢。
聽人說,那裡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
也許現在換成了獅子,或是貝裡伯爵,或是其他人,誰知道呢。
” “或許沒有人,”布蕾妮堅持。
“我不會把寶壓在這上面,小姐……如果我是您,就從這裡離開河流,穿越陸地,如果遠離大道,躲在不見天日的樹林中,小心隐藏……啊,我可不想跟你們一起走,但這樣至少還有機會。
” 肥妞兒露出懷疑的神色。
“這麼說,也得有馬才行。
” “這裡有馬,”詹姆指出,“我聽見馬廄裡的聲音。
” “沒錯,這裡有馬,”不是店家的店家說,“正好有三匹,但它們是不賣的。
” 詹姆沒法忍笑,“那當然喽,但瞧瞧總可以吧。
” 布蕾妮皺起眉頭,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轉睛地望着她,過了一會兒,她勉強道,“去瞧瞧吧。
”于是人們一起離開飯桌。
馬廄很久未經清理,空氣中全是糞便的味道,黑色的大蒼蠅群聚在稻草堆邊,嗡嗡響着飛來飛去,停靠在随處可見的馬屎堆上。
目光所及隻有三匹馬,組成一個不太協調的三重唱;一匹遲鈍的棕毛犁馬,一匹半瞎的老白馬,還有一匹騎士的坐騎,深灰色斑紋,挺有精神頭。
“無論多高的價都不賣,”所謂的業主宣布。
“你打哪兒弄的?”布蕾妮想弄清楚。
“我和我老婆來客棧時那匹拉犁的就在這了,”男人說,“和你們剛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
白馬是晚上自己遊蕩過來的,那匹快的則是被男孩逮到,上面的鞍子和缰繩都好好的呢。
在這兒,我給你瞧。
” 取出的鞍具上裝飾着銀釘,褥子的顔色原本是粉紅與墨黑相間的方格,現在幾乎成了褐黃。
詹姆認不出是誰家花色,但能輕易發現褥子上的血迹,“好啊,總之不會有人來認領了。
”他檢查犁馬的腿,然後掰開白馬的嘴巴計算。
“灰馬給一塊金币,若他肯附送馬鞍的話,”他勸告布蕾妮,“犁馬算一塊銀币。
如果我們把那白畜生帶走,他還該倒找錢咧。
” “别這麼評論自己的坐騎,爵士。
”妞兒從凱特琳夫人給的錢包裡拿出三枚金币。
“每匹一個金龍。
” 男人眨眨眼,伸手去夠金币,手到半空又猶豫起來,縮了回去。
“我不知道……想走的時候,不能騎金币,餓的時候也不能吃。
” “我們的船也是你的,”她說,“走上遊還是往下遊,随你挑。
” “讓我嘗嘗金子。
”男人從她掌心攫過一塊金币,咬了咬。
“嗯,不錯不錯,十足真金。
那麼,三塊金龍加上小船?” “他敲你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