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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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尼亞·弗洛裡達伯爵的頭銜,從此,我算得上是卡斯蒂利亞位居一等的貴族了。

     我的勳位也和财富同步增長:在三十六歲的時候,我成了将軍。

     1760年,我被任命為一支艦隊的指揮官。

    我要去巴巴利海岸,與那裡的各個國家建立友好和平的關系。

    我把最先登陸的地點選在突尼斯,我希望那裡的問題和麻煩能少一點,這樣就可以建立起一個好榜樣,借用到其他國家。

    船在錨地抛錨靠岸後,我派了一位軍官到陸地上傳達我來的消息。

    但實際上,城裡的人事先已經知道了,拉古萊特港灣[8]到處都是彩色的小船,它們将我和我的随行人員載入突尼斯城。

     第二天,我被引見給貝伊[9]。

    這是個二十歲的年輕人,長相極具男子漢的魅力。

    他們用最高規格的禮遇盛情招待我。

    當天晚上,我獲邀參觀馬努巴宮[10]。

    有人将我帶到花園裡一個僻靜的獨立小屋内,我進屋之後,門就鎖上了。

    接着,屋裡的一扇暗門轉開,貝伊走了進來,他單膝跪地,吻了吻我的手。

     随後,我又聽到第二扇暗門打開的聲音,這一次走進來的是三個蒙着面紗的女人。

    她們除去了面紗:我認出了艾米娜和齊伯黛。

    齊伯黛手牽着一位少女,她就是我的女兒,而艾米娜是那位年輕貝伊的母親。

    沉寂多年的父愛在我身上蘇醒過來,這種感情帶有多麼強大的力量,我完全無法用言語表述。

    美中不足的是,我一想到兩個孩子的信仰與我本人相悖,我的喜悅就平添了幾分憂愁。

    我向他們訴說了我的痛苦感受。

     貝伊向我坦承,他非常熱愛自己的宗教,但他妹妹法蒂瑪是被一位西班牙女奴帶大的,所以她内心深處覺得自己是個基督徒。

     我們決定,我的女兒将移居到西班牙,在那裡接受洗禮,并成為我的繼承人。

     将這一切安排妥當,足足花了一年的工夫。

     國王成了法蒂瑪的教父,并授予她奧蘭公主的頭銜。

    一年後,她嫁給貝拉斯克斯和利百加的長子,她比他們的兒子要年長兩歲。

     我将自己所有的财産都定給了她,我同時說明,我已經沒有父系的近親,我女兒雖然是個摩爾姑娘,但她是我與戈梅萊斯家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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