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案 夜半槍聲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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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支自制的獵槍,單管。

    為了保證遠距離射擊時子彈不變道,槍管做得很長,足有八十厘米,加上槍身和槍托,整支槍的總長度有一米二。

     我國對槍支的管控是非常嚴格的,除了對制式槍支實施管控以外,對自制槍支也是一旦發現立即收繳,還要對藏槍人進行嚴格的處理或處罰。

    但可能是曆史遺留問題,程城這個地方的自制槍支還是比較多的。

    雖然公安局治安部門經常會組織行動大規模收繳槍支、大規模處理當事人,但是制槍、販槍的現象依舊存在。

    尤其是自己在家制造的槍支,平時藏在自己家裡,沒辦法打絕。

    即便是有人舉報,公安民警去搜查,也很難順利地從地廣人稀的農村找到藏槍的地方。

     雖然在程城看到槍支并不奇怪,但是當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員還是非常緊張,畢竟是沒有管控到的槍支傷了人命,派出所所長是要負責任的。

     “這個位置不是殺人的好地方啊。

    ”我直起身子,說,“現場周圍非常空曠,沒有遮擋物。

    雖然最近的人家也在兩百米開外,但是隻要有人站在門口,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這裡發生的一切。

    在我的印象裡,用槍殺人的,通常是經過謀劃的。

    謀劃在這裡殺人不合常理。

    ” 大寶聽我一說,也直起身子向四周看。

     “我們前期的調查情況是這樣的。

    ”派出所劉所長湊過頭來,主動說,“死者叫胡奇,三十七歲,就是這個胡家村的。

    務農。

    他品行不好,有小偷小摸的前科劣迹。

    而且,這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嗜酒如命。

    酒喝多了打老婆、打老娘,出門對小女孩動手動腳,和别人争執吵架,這些情況都發生過。

    反正村子裡的人都很厭煩他,聽見他的名字都皺眉頭。

    這應該算是個惡霸了吧,老百姓都說這種渣滓死有餘辜。

    ” 我知道派出所所長的言外之意,他想從死者生前的劣迹入手,減輕自己的責任。

    但即便有這種想法,我相信他也不敢杜撰情節,死者生前應該是劣迹斑斑的。

     “還有,”派出所所長補充道,“這支槍我們已經看過了,也核實過了,是他自己的槍。

    一個月前,不知道他從哪裡弄來了鋼管,就開始在自己家裡做槍,大概是在兩星期前做好的。

    這個,胡奇的妻子張越和他的母親趙秀蓮都可以做證。

    我們也在他們家的地窖裡,找到了制作槍支的剩餘材料,還有一些自制的彈丸。

    ” “現在派出所初步認定,死者胡奇是半夜帶槍出門,不慎槍支走火,打傷自己,導緻失血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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