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三個人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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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工鏟的工具。

    這樣的工具不是殺人或者盜竊的利器,而應該是随身攜帶的物品。

    ” 我喝了口水,接着說:“結合屍體的檢驗結果,死者确實是被錘類工具打擊頭部,而我們又在現場發現了一個就地取材的錘子的痕迹物證,這都說明,兇手作案完全是出于臨時起意。

    ” “我們之前就是這樣分析的,”曹支隊長說,“兇手可能是和張花娆有約的另一名男子,看到張花娆和别人正在發生性關系,一時氣憤,殺了兩人。

    ” 小楊此時突然插嘴說:“DNA室剛剛來了消息,張花娆的陰·道擦拭物檢出一名男性DNA,不是付離的精液。

    ” 專案組裡開始有了一些小的嘈雜。

     “果然不是付離的精液。

    ”我說,“這個精液應該是犯罪分子的。

    ” “這倒是個好消息,我們有了犯罪分子的指紋和DNA,離破案不遠了。

    ”曹支隊長說。

     “那我接着說,”我說,“如果兇手是為了洩憤,那麼他進入現場後,對女人施加的打擊力度應該大于男人。

    而我們檢驗發現,男人的損傷比女人的嚴重得多。

    這恰恰提示了兇手要緻男人于死地,而并不想緻女人于死地的一種心态,對女人頭部的打擊可能隻是為了讓女人失去反抗能力。

    ” 曹支隊長點了點頭。

     我接着說道:“兇手打死男人後,翻過男人的屍體,又對女人的颞部打擊了幾下,然後奸屍。

    女人全身沒有發現任何抵抗傷、約束傷或者是洩憤損傷。

    如果兇手隻是因為醋意大發而去殺人,那麼他勢必會在女人屍體上洩憤,制造一些多餘的瀕死期損傷或死後損傷。

    這說明這個兇手的主要目的還是性,而不是憤。

    ” “我補充一點,”林濤插話道,“我們在門闩上發現了一枚血指紋,血經過檢驗是男死者的。

    這就說明,兇手在殺死付離和張花娆後,又去大門處摸了一下門闩。

    顯然不是為了從大門處逃離,因為他的出入口很确定是在後門。

    那麼,他為什麼要去摸一下門闩呢?這個問題困惑我很久。

    昨天,我又在窗戶的窗簾一角,發現了一些擦蹭狀血迹,應該是兇手帶血的手擦上去的。

    我才豁然開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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