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案 食人山谷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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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打獵,沒有人看到。

    第二,即便是有人看到了他和誰一起去打獵,我們也沒有任何可以甄别犯罪嫌疑人的依據啊。

    沒有任何證據,如何談破案?” 林濤說的是事實,大家夥兒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先把情況給縣局通報吧,事不宜遲。

    ”我說,“我們要相信偵查部門,能夠查出這個背後打黑槍的人。

    ” “現在想想真是後怕。

    ”大寶說,“如果真的依了村主任,不進行屍表檢驗,屍體一燒,就真的産生冤魂了。

    ” “冤案就冤案,什麼冤魂?”林濤捶了大寶一下。

     “所以說,法律和規範的制定,都有它的道理。

    ”我自豪地說,“既然有這些規範,我們就必須要嚴格執行。

    ” 說這話的時候,我想起了數年前,我第一次出勘命案現場。

    死者是我的同學饒博[注釋]。

    若不是嚴格的屍檢,怕是也無法對幾名傷害他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追責了吧。

     雖然我們的這個勘查結果有些出乎意料,但是我們言之鑿鑿,楊大隊和諸多偵查員也并沒有提出異議。

     按照我們的部署,偵查員們開始對全村的村民進行排查,排查那些和房塔先較為熟悉,而且喜歡打獵、具備自制槍支能力的人。

     在我的要求下,重點排查對象是以前和房塔先結伴打獵的青壯年。

    我覺得,能用腳把一個180斤重的人踢下山谷,必然是個青壯年男性。

     而林濤在會後,提出再赴現場的要求。

     “你是說,要我們尋找彈頭彈殼?”我驚訝地說,“那麼空曠的地方,怎麼尋找那麼小的東西啊?” “找不到也要找。

    ”林濤說,“我的牛都已經吹了,槍痕是我們痕迹檢驗專業的專長。

    事實也是如此,一旦我們找到彈殼或者是彈頭,就可以依據那上面的痕迹來和發射它的槍支進行比對。

    ” 我也知道,槍支撞針打擊彈殼底火的時候,在彈殼上留下的痕迹都是很有特異性的。

    而槍管裡的膛線在彈頭上形成的痕迹,也一樣可以作為同一認定的依據。

    也就是說,案件至此,隻有彈殼或者彈頭,才是唯一可以作為證據的線索。

     “我要是兇手,一定會把彈殼帶離現場。

    ”大寶說。

     “是的。

    但是,彈頭穿過人體,從上往下,打進泥土裡,怕是連兇手都找不到吧。

    ”林濤說。

     “連兇手都找不到的東西,我們怎麼找?”大寶說,“我們連開槍的地點都不能認定。

    況且,現在我們重新回到現場,天又該暗了,光線不足啊。

    ” “那是因為兇手啥也沒有。

    我們嘛,即便是天黑,也不怕!”林濤神秘一笑,從勘查車的後備廂裡拿出一個物件,說,“你們看看這是什麼。

    ” 這是一個長相和戰争年代的探雷器一模一樣的東西,隻是小了很多,大小和一個大号的鍋鏟子差不多。

     “這不是鬼子的探雷器嗎?”大寶說。

     “道理是一樣的。

    ”林濤說,“這是金屬探測器,我把這玩意兒改良了,很小,易于攜帶,而且探測效果确實棒棒的。

    ” 說完,林濤把探測器在我的身上掃了一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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