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案 大眼睛男孩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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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我跟着刑警們走進了刑警隊的審訊室。

     審訊室裡,吳敬豐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實在是治不起了,而且每次看見青華頭痛、嘔吐的樣子,看着他越來越斜視的眼睛,看着他餓的頭暈卻吃什麼吐什麼的樣子,我的心裡就和刀割的一樣。

    醫生說救活的希望幾乎沒有,何必再讓他受這麼多痛苦?每天都要打吊針,有的時候他不能吃,還要插胃管,我沒法看着他這麼痛苦,沒法看着。

    昨天我和付玉商量過後,回到病房發現小青華自己在病房外玩,于是我就帶他出去,吃了頓肯德基,他最愛吃肯德基了,我想在他臨走前給他最喜歡的。

    在肯德基門口,看見有一根竹棒,我就帶上了。

    本來想用棒子打死他的,可是實在下不去手啊。

    後來他走到池塘邊玩,我就推他下了水,沒想到他浮了起來,并且喊着爸爸爸爸,他一定以為我是和他鬧着玩的。

    我狠了心用竹棒頂住他,把他頂下水,他抓住竹棒掙紮,我清晰的感覺到他在掙紮。

    他就這樣慢慢的慢慢的不動了,眼神裡都是驚恐和不解,他肯定想不到他的爸爸會要殺死他。

    我永遠忘不掉他的眼神,永遠忘不掉。

    ” 吳敬豐一邊低聲的交代着案情,一邊默默的流淚,眼淚浸濕了他的前襟。

    不僅是他,我和審訊的民警都不禁動容。

     走出刑警隊,發現去尋找作案竹棒的技術員已經将竹棒提取回來,看來這個案子是鐵闆釘釘了。

     破案以後,我沒有絲毫的愉悅,卻是滿心的惆怅和郁悶,為了這對苦命的夫妻,為了這不知是錯了還是對了的犯罪行為。

     我堅信,吳敬豐夫婦是不會被判處極刑的,但我卻不确信,他們的心會不會就這樣死了。

    祝願他們能夠走出這段陰霾的曆史,承擔了應該承擔的刑事責任後,好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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