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關于兒童散文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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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行的時候,法紀蕩然,偷車還算是違法亂紀中的一件小事!但是孩子們對于這種“小”壞事,是常常遇到、聽到,而痛心疾首的!因為看到千千萬萬沒有鎖上的自行車,居然沒有被偷,他由驚訝,而安慰而喜悅,而有了希望,認為有了像總理這樣一位頂天立地、正大光明的人物在上面指引,我們的“人心”會“變好”的,我們社會的前途是美好光明的。

     事過兩年了,而這孩子的幾句話,總在我的腦子裡回旋。

     新年前,《北京日報》副刊的一位編輯來看我,要我給《廣場》寫一篇紀念周總理逝世三周年的短文。

    但是紀念總理的好文章太多了,關于總理的感人事迹也太多了,在我答應她的時候,對于我要寫什麼,還一點沒有把握。

    隻在元旦那一天,和一位朋友談到《天安門詩抄》,引起我“靈機一動”。

    我就把一些事實串連起來,寫成了這一篇。

    至于素材方面:元旦那天許多朋友來賀年,這是事實;我替朋友搞一本《天安門詩抄》,也是事實;那個孩子曾寫過抄過許多“反擊右傾翻案風”的兒歌,也是事實,但是他不是寫了一本,而是寫了三本!同時,丢了新自行車的不是他的爸爸,而是我的一位朋友(雖然他好好的新車上曾丢了一隻鈴兒);那一次帶他到天安門廣場去的,不是他的媽媽,而是他的姨媽。

    我讓他爸爸丢了車,媽媽帶他去,隻為的是使這氣氛更“緊湊”,更“親切”一些。

     這種以當事人或一個第三者,來叙述一段完整故事的寫法,我從前也做過。

    三十年代,我寫過《冬兒姑娘》(見《冰心小說散文集》),七十年代,我寫過《益西曲珍的話》(發表在《北京少年》),和《烏蘭托娅的話》(發表在《天津文藝》)。

     古人有詩雲,“鴛鴦繡罷憑君看,不把金針度與人。

    ”我繡的既不是光采奪目的鴛鴦,我手裡的針,更不是一枚“金”針!但我确是把我的針法講了出來。

    因為别人的文章,無論多好,我也是隻能欣賞,不能替他來講創作經過的。

    一九七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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