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發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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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劉百昭便在部務會議席上提出,要不發欠薪,何月領來,便作為何月的薪水。

    這辦法如果實行,我的受打擊是頗大的,因為就受着經濟的迫壓。

    然而終于也沒有通過。

    那緻命傷,就在“不管先前”上;而劉百昭們又不肯自稱革命黨,主張不管什麼,都從新來一回。

     所以現在每一領到政費,所發的也還是先前的錢;即使有人今年不在北京了,十三年二月間卻在,實在也有些難于說是現今不在,連那時的曾經在此也不算了。

    但是,既然又有新的學說起來,總得采納一點,這采納一點,也就是調和一些。

    因此,我們這回的收條上,年月是十三年二月的,錢的數目是十五年六月的。

     這麼一來,既然并非“不管先前”,而新近升官或加俸的又可以多得一點錢,可謂比較的周到。

    于我是無益也無損,隻要還在北京,拿得出“正身”來。

     翻開我的簡單日記一查,我今年已經收了四回俸錢了:第一次三元;第二次六元;第三次八十二元五角,即二成五,端午節的夜裡收到的;第四次三成,九十九元,就是這一次。

    再算欠我的薪水,是大約還有九千二百四十元,七月份還不算。

     我覺得已是一個精神上的财主;隻可惜這“精神文明”是不很可靠的,劉百昭就來動搖過。

    将來遇見善于理财的人,怕還要設立一個“欠薪整理會”,裡面坐着幾個人物,外面挂着一塊招牌,使凡有欠薪的人們都到那裡去接洽。

    幾天或幾月之後,人不見了,接着連招牌也不見了;于是精神上的财主就變了物質上的窮人了。

     但現在卻還的确收了九十九元,對于生活又較為放心,趁閑空來發一點議論再說。

     七月二十一日。

     ※※※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六年八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十五期。

     〔2〕C君即齊壽山。

    “做點小工作”,指翻譯《小約翰》。

     〔3〕檀越梵文音譯,意為施主。

     〔4〕方玄綽作者一九二二年所作短篇小說《端午節》(後收入《呐喊》)中的人物,并非真有其人;但小說描寫的是當時實際情況的一斑。

     〔5〕“人生不滿百,常懷千歲憂”語出《文選·古詩十九首》:“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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