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未定”草(一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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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書房裡,是隻有這類事情的。
動筆之前,就先得解決一個問題:竭力使它歸化,還是盡量保存洋氣呢?日本文的譯者上田進〔7〕君,是主張用前一法的。
他以為諷刺傳品的翻譯,第一當求其易懂,愈易懂,效力也愈廣大。
所以他的譯文,有時就化一句為數句,很近于解釋。
我的意見卻兩樣的。
隻求易懂,不如創作,或者改作,将事改為中國事,人也化為中國人。
如果還是翻譯,那麼,首先的目的,就在博覽外國的作品,不但移情,也要益智,至少是知道何地何時,有這等事,和旅行外國,是很相像的:它必須有異國情調,就是所謂洋氣。
其實世界上也不會有完全歸化的譯文,倘有,就是貌合神離,從嚴辨别起來,它算不得翻譯。
凡是翻譯,必須兼顧着兩面,一當然力求其易解,一則保存着原作的豐姿,但這保存,卻又常常和易懂相矛盾:看不慣了。
不過它原是洋鬼子,當然誰也看不慣,為比較的順眼起見,隻能改換他的衣裳,卻不該削低他的鼻子,剜掉他的眼睛。
我是不主張削鼻剜眼的,所以有些地方,仍然甯可譯得不順口。
隻是文句的組織,無須科學理論似的精密了,就随随便便,但副詞的“地”字,卻還是使用的,因為我覺得現在看慣了這字的讀者已經很不少。
然而“幸乎不幸乎”,我竟因此發見我的新職業了:做西崽〔8〕。
還是當作休息的翻雜志,這回是在《人間世》二十八期上遇見了林語堂先生的大文,摘錄會損精神,還是抄一段——“……今人一味仿效西洋,自稱摩登,甚至不問中國文法,必欲仿效英文,分‘曆史地’為形容詞,‘曆史地的’為狀詞,以模仿英文之historic-al-ly,拖一西洋辮子,然則‘快來’何不因‘快’字是狀詞而改為‘快地的來’?此類把戲,隻是洋場孽少怪相,談文學雖不足,當西崽頗有才。
此種流風,其弊在奴,救之之道,在于思。
”(《今文八弊》中) 其實是“地”字之類的采用,并非一定從高等華人所擅長的英文而來的。
“英文”“英文”,一笑一笑。
況且看上文的反問語氣,似乎“一味仿效西洋”的“今人”,實際上也并不将“快來”改為“快地的來”,這僅是作者的虛構,所以助成其名文,殆即所謂“保得自身為主,則圓通自在,大暢無比”之例了。
不過不切實,倘是“自稱摩登”的“今人”所說,就是“其弊在浮”。
倘使我至今還住在故鄉,看了這一段文章,是懂得,相信的。
我們那裡隻有幾個洋教堂,裡面想必各有幾位西崽,然而很難得遇見。
要研究西崽,隻能用自己做标本,雖不過“頗”,也夠合用了。
又是“幸乎不幸乎”,後來竟到了上海,上海住着許多洋人,因此有着許多西崽,因此也給了我許多相見的機會;不但相見,我還得了和他們中的幾位談天的光榮。
不錯,他們懂洋話,所懂的大抵是“英文”,“英文”,然而這是他們的吃飯家夥,專用于服事洋東家的,他們決不将洋辮子拖進中國話裡來,自然更沒有搗亂中國文法的意思,有時也用幾個音譯字,如“那摩溫”,“土司”〔9〕之類,但這也是向來用慣的話,并非标新立異,來表示自己的摩登的。
他們倒是國粹家,一有餘閑,拉皮胡,唱《探母》〔10〕;上工穿制服,下工換華裝,間或請假出遊,有錢的就是緞鞋綢衫子。
不過要戴草帽,眼鏡也不用玳瑁邊的老樣式,倘用華洋的“門戶之見”看起來,這兩樣卻不免是缺點。
又倘使我要另找職業,能說英文,我可真的肯去做西崽的,因為我以為用工作
動筆之前,就先得解決一個問題:竭力使它歸化,還是盡量保存洋氣呢?日本文的譯者上田進〔7〕君,是主張用前一法的。
他以為諷刺傳品的翻譯,第一當求其易懂,愈易懂,效力也愈廣大。
所以他的譯文,有時就化一句為數句,很近于解釋。
我的意見卻兩樣的。
隻求易懂,不如創作,或者改作,将事改為中國事,人也化為中國人。
如果還是翻譯,那麼,首先的目的,就在博覽外國的作品,不但移情,也要益智,至少是知道何地何時,有這等事,和旅行外國,是很相像的:它必須有異國情調,就是所謂洋氣。
其實世界上也不會有完全歸化的譯文,倘有,就是貌合神離,從嚴辨别起來,它算不得翻譯。
凡是翻譯,必須兼顧着兩面,一當然力求其易解,一則保存着原作的豐姿,但這保存,卻又常常和易懂相矛盾:看不慣了。
不過它原是洋鬼子,當然誰也看不慣,為比較的順眼起見,隻能改換他的衣裳,卻不該削低他的鼻子,剜掉他的眼睛。
我是不主張削鼻剜眼的,所以有些地方,仍然甯可譯得不順口。
隻是文句的組織,無須科學理論似的精密了,就随随便便,但副詞的“地”字,卻還是使用的,因為我覺得現在看慣了這字的讀者已經很不少。
然而“幸乎不幸乎”,我竟因此發見我的新職業了:做西崽〔8〕。
還是當作休息的翻雜志,這回是在《人間世》二十八期上遇見了林語堂先生的大文,摘錄會損精神,還是抄一段——“……今人一味仿效西洋,自稱摩登,甚至不問中國文法,必欲仿效英文,分‘曆史地’為形容詞,‘曆史地的’為狀詞,以模仿英文之historic-al-ly,拖一西洋辮子,然則‘快來’何不因‘快’字是狀詞而改為‘快地的來’?此類把戲,隻是洋場孽少怪相,談文學雖不足,當西崽頗有才。
此種流風,其弊在奴,救之之道,在于思。
”(《今文八弊》中) 其實是“地”字之類的采用,并非一定從高等華人所擅長的英文而來的。
“英文”“英文”,一笑一笑。
況且看上文的反問語氣,似乎“一味仿效西洋”的“今人”,實際上也并不将“快來”改為“快地的來”,這僅是作者的虛構,所以助成其名文,殆即所謂“保得自身為主,則圓通自在,大暢無比”之例了。
不過不切實,倘是“自稱摩登”的“今人”所說,就是“其弊在浮”。
倘使我至今還住在故鄉,看了這一段文章,是懂得,相信的。
我們那裡隻有幾個洋教堂,裡面想必各有幾位西崽,然而很難得遇見。
要研究西崽,隻能用自己做标本,雖不過“頗”,也夠合用了。
又是“幸乎不幸乎”,後來竟到了上海,上海住着許多洋人,因此有着許多西崽,因此也給了我許多相見的機會;不但相見,我還得了和他們中的幾位談天的光榮。
不錯,他們懂洋話,所懂的大抵是“英文”,“英文”,然而這是他們的吃飯家夥,專用于服事洋東家的,他們決不将洋辮子拖進中國話裡來,自然更沒有搗亂中國文法的意思,有時也用幾個音譯字,如“那摩溫”,“土司”〔9〕之類,但這也是向來用慣的話,并非标新立異,來表示自己的摩登的。
他們倒是國粹家,一有餘閑,拉皮胡,唱《探母》〔10〕;上工穿制服,下工換華裝,間或請假出遊,有錢的就是緞鞋綢衫子。
不過要戴草帽,眼鏡也不用玳瑁邊的老樣式,倘用華洋的“門戶之見”看起來,這兩樣卻不免是缺點。
又倘使我要另找職業,能說英文,我可真的肯去做西崽的,因為我以為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