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未定”草(六至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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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君曾經對我談起過:我的《集外集》出版之後,施蟄存先生曾在什麼刊物上有過批評〔2〕,以為這本書不值得付印,最好是選一下。

    我至今沒有看到那刊物;但從施先生的推崇《文選》和手定《晚明二十家小品》的功業,以及自标“言行一緻”的美德推測起來,這也正像他的話。

    好在我現在并不要研究他的言行,用不着多管這些事。

     《集外集》的不值得付印,無論誰說,都是對的。

    其實豈隻這一本書,将來重開四庫館時,恐怕我的一切譯作,全在排除之列;雖是現在,天津圖書館的目錄上,在《呐喊》和《彷徨》之下,就注着一個“銷”字,“銷”者,銷毀之謂也;梁實秋教授充當什麼圖書館主任時,聽說也曾将我的許多譯作驅逐出境〔3〕。

    但從一般的情形而論,目前的出版界,卻實在并不十分謹嚴,所以印了我的一本《集外集》,似乎也算不得怎麼特别糟蹋了紙墨。

    至于選本,我倒以為是弊多利少的,記得前年就寫過一篇《選本》,說明着自己的意見,後來就收在《集外集》中。

     自然,如果随便玩玩,那是什麼選本都可以的,《文選》好,《古文觀止》也可以。

    不過倘要研究文學或某一作家,所謂“知人論世”,那麼,足以應用的選本就很難得。

    選本所顯示的,往往并非作者的特色,倒是選者的眼光。

    眼光愈銳利,見識愈深廣,選本固然愈準确,但可惜的是大抵眼光如豆,抹殺了作者真相的居多,這才是一個“文人浩劫”。

    例如蔡邕〔4〕,選家大抵隻取他的碑文,使讀者僅覺得他是典重文章的作手,必須看見《蔡中郎集》裡的《述行賦》(也見于《續古文苑》),那些“窮工巧于台榭兮,民露處而寝濕,委嘉谷于禽獸兮,下糠秕而無粒”(手頭無書,也許記錯,容後訂正)的句子,才明白他并非單單的老學究,也是一個有血性的人,明白那時的情形,明白他确有取死之道。

    又如被選家錄取了《歸去來辭》和《桃花源記》,被論客贊賞着“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陶潛先生,在後人的心目中,實在飄逸得太久了,但在全集裡,他卻有時很摩登,“願在絲而為履,附素足以周旋,悲行止之有節,空委棄于床前”,竟想搖身一變,化為“阿呀呀,我的愛人呀”的鞋子,雖然後來自說因為“止于禮義”,〔5〕未能進攻到底,但那些胡思亂想的自白,究竟是大膽的。

    就是詩,除論客所佩服的“悠然見南山”之外,也還有“精衛銜微木,将以填滄海,形天舞幹戚,猛志固常在”〔6〕之類的“金剛怒目”〔7〕式,在證明着他并非整天整夜的飄飄然。

    這“猛志固常在”和“悠然見南山”的是一個人,倘有取舍,即非全人,再加抑揚,更離真實。

    譬如勇士,也戰鬥,也休息,也飲食,自然也性交,如果隻取他末一點,畫起像來,挂在妓院裡,尊為性交大師,那當然也不能說是毫無根據的,然而,豈不冤哉!我每見近人的稱引陶淵明,往往不禁為古人惋惜。

     這也是關于取用文學遺産的問題,潦倒而至于昏聩的人,凡是好的,他總歸得不到。

    前幾天,看見《時事新報》的《青光》〔8〕上,引過林語堂先生的話,原文抛掉了,大意是說:老莊是上流,潑婦罵街之類是下流,他都要看,隻有中流,剽上竊下,最無足觀。

    如果我所記憶的并不錯,那麼,這真不但宣告了宋人語錄,明人小品,下至《論語》,《人間世》,《宇宙風》〔9〕這些“中流”作品的死刑,也透徹的表白了其人的毫無自信。

    不過這還是空腹高心之談,因為雖是“中流”,也并不一概,即使同是剽竊,有取了好處的,有取了無用之處的,有取了壞處的,到得“中流”的下流,他就連剽竊也不會,“老莊”不必說了,雖是明清的文章,又何嘗真的看得懂。

     标點古文,不但使應試的學生為難,也往往害得有名的學者出醜,亂點詞曲,拆散骈文的美談,已經成為陳迹,也不必回顧了;今年出了許多廉價的所謂珍本書,都有名家标點,關心世道者癌然憂之,以為足煽複古之焰。

    我卻沒有這麼悲觀,化國币一元數角,買了幾本,既讀古之中流的文章,又看今之中流的标點;今之中流,未必能懂古之中流的文章的結論,就從這裡得來的。

     例如罷,——這種舉例,是很危險的,從古到今,文人的送命,往往并非他的什麼“意德沃羅基”〔10〕的悖謬,倒是為了個人的私仇居多。

    然而這裡仍得舉,因為寫到這裡,必須有例,所謂“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者是也。

    但經再三忖度,決定“姑隐其名”,或者得免于難欤,這是我在利用中國人隻顧空面子的缺點。

     例如罷,我買的“珍本”之中,有一本是張岱〔11〕的《琅嬛文集》,“特印本實價四角”;據“乙亥十月,盧前冀野父”跋,是“化峭僻之途為康莊”的,但照标點看下去,卻并不十分“康莊”。

    标點,對于五言或七言詩最容易,不必文學家,隻要數學家就行,樂府就不大“康莊”了,所以卷三的《景清刺》〔12〕裡,有了難懂的句子: “……佩鉛刀。

    藏膝髁。

    太史奏。

    機謀破。

    不稱王内前。

    坐對禦衣含血唾。

    ……” 琅琅可誦,韻也押的,不過“不稱王向前”這一句總有些費解。

    看看原序,有雲:“清知事不成。

    躍而詢上。

    大怒曰。

    毋謂我王。

    即王敢爾耶。

    清曰。

    今日之号。

    尚稱王哉。

    命抉其齒。

    王且詢。

    則含血前。

    ○禦衣。

    上益怒。

    剝其膚。

    ……”(标點悉遵原本)那麼,詩該是“不稱王,向前坐”了,“不稱王”者,“尚稱王哉”也;“向前坐”者,“則含血前”也。

    而序文的“躍而訽。

    上大怒曰”,恐怕也該是“躍而訽。

    上大怒曰”才合式,據作文之初階,觀下文之“上益怒”,可知也矣。

     縱使明人小品如何“本色”〔13〕,如何“性靈”,拿它亂玩究竟還是不行的,自誤事小,誤人可似乎不大好。

    例如卷六的《琴操》《脊令操》〔14〕序裡,有這樣的句子:“秦府僚屬。

    勸秦王世民。

    行周公之事。

    伏兵玄武門。

    射殺建成元吉魏征。

    傷亡作。

    ” 文章也很通,不過一翻《唐書》,就不免覺得魏征實在射殺得冤枉,他其實是秦王世民做了皇帝十七年之後,這才病死的。

    〔15〕所以我們沒有法,這裡隻好點作“射殺建成元吉,魏征傷亡作”。

    明明是張岱作的《琴操》,怎麼會是魏征作呢,索性也将他射殺幹淨,固然不能說沒有道理,不過“中流”文人,是常有拟作的,例如韓愈先生,就替周文王說過“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16〕,所以在這裡,也還是以“魏征傷亡作”為穩當。

     我在這裡也犯了“文人相輕”罪,其罪狀曰“吹毛求疵”。

    但我想“将功折罪”的,是證明了有些名人,連文章也看不懂,點不斷,如果選起文章來,說這篇好,那篇壞,實在不免令人有些毛骨悚然,所以認真讀書的人,一不可倚仗選本,二不可憑信标點。

     七 還有一樣最能引讀者入于迷途的,是“摘句”。

    它往往是衣裳上撕下來的一塊繡花,經摘取者一吹噓或附會,說是怎樣超然物外,與塵濁無幹,讀者沒有見過全體,便也被他弄得迷離惝恍。

    最顯著的便是上文說過的“悠然見南山”的例子,忘記了陶潛的《述酒》〔17〕和《讀山海經》等詩,捏成他單是一個飄飄然,就是這摘句作怪。

    新近在《中學生》〔18〕的十二月号上,看見了朱光潛〔19〕先生的《說‘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的文章,推這兩句為詩美的極緻,我覺得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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