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天乳”

關燈
二,要改良衣裝,将上衣系進裙裡去。

    旗袍和中國的短衣,都不适于乳的解放,因為其時即胸部以下掀起,不便,也不好看的。

     還有一個大問題,是會不會乳大忽而算作犯罪,無處投考?我們中國在中華民國未成立以前,是隻有“不齒于四民之列”〔9〕者,才不準考試的。

    據理而言,女子斷發既以失男女之别,有罪,則天乳更以加男女之别,當有功。

    但天下有許多事情,是全不能以口舌争的。

    總要上谕,或者指揮刀。

     否則,已經有了“短發犯”了,此外還要增加“天乳犯”,或者也許還有“天足犯”。

    嗚呼,女性身上的花樣也特别多,而人生亦從此多苦矣。

     我們如果不談什麼革新,進化之類,而專為安全着想,我以為女學生的身體最好是長發,束胸,半放腳(纏過而又放之,一名文明腳)。

    因為我從北而南,所經過的地方,招牌旗幟,盡管不同,而對于這樣的女人,卻從不聞有一處仇視她的。

     九月四日。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八日《語絲》周刊第一五二期。

     〔2〕《順天時報》日本帝國主義者在北京所辦的中文報紙。

    參看本卷第98頁注〔9〕。

    一九二七年八月七日該報刊載《女附中拒絕剪發女生入校》新聞一則說:“西城辟才胡同女附中主任歐陽曉瀾女士自長校後,不惟對于該校生功課認真督責指導,即該校學風,由女士之嚴厲整頓,亦日臻良善,近聞該校此次招考新生,凡剪發之女學生前往報名者,概予拒絕與考,因之一般剪發女生多有望洋興歎之概雲。

    ” 〔3〕指清朝統治者強迫漢族人民剃發垂辮一事。

    一六四四年(明崇祯十七年)清兵入關及定都北京後,即下令剃發垂辮,因受到各地人民反對及局勢未定而中止。

    次年五月攻占南京後,又下了嚴厲的剃發令,限于布告之後十日,“盡使(剃)發,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如“已定地方之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之制度者,殺無赦!”
0.11153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