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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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衛兵槍殺學生〔6〕,《晨報》〔7〕卻道學生為了幾個盧布送命,自由大同盟〔8〕上有我的名字,《革命日報》〔9〕的通信上便說為“金光燦爛的盧布所買收”,都是同一手段。

    在梁先生,也許以為給主子嗅出匪類(“學匪”〔10〕),也就是一種“批評”,然而這職業,比起“劊子手”來,也就更加下賤了。

     我還記得,“國共合作”時代,通信和演說,稱贊蘇聯,是極時髦的,現在可不同了,報章所載,則電杆上寫字和“××黨”,捕房正在捉得非常起勁,那麼,為将自己的論敵指為“擁護蘇聯”或“××黨”,自然也就髦得合時,或者還許會得到主子的“一點恩惠”了。

    但倘說梁先生意在要得“恩惠”或“金鎊”,是冤枉的,決沒有這回事,不過想借此助一臂之力,以濟其“文藝批評”之窮罷了。

    所以從“文藝批評”方面看來,就還得在“走狗”之上,加上一個形容字:“乏”。

     一九三○,四,十九。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年五月一日《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五期。

     〔2〕指《拓荒者》第二期(一九三○年二月)刊載的馮乃超《文藝理論講座(第二回)·階級社會的藝術》,它批駁了梁實秋的《文學是有階級性的吧?》一文中的某些觀點,其中說:“無産階級既然從其鬥争經驗中已經意識到自己階級的存在,更進一步意識其曆史的使命。

    然而,梁實秋卻來說教——所謂‘正當的生活鬥争手段’。

    ‘一個無産者假如他是有出息的,隻消辛辛苦苦誠誠實實的工作一生(!),多少必定可以得到相當的資産。

    ’那末,這樣一來,資本家更能夠安穩的加緊其榨取的手段,天下便太平。

    對于這樣的說教人,我們要送‘資本家的走狗’這樣的稱号的。

    ” 〔3〕梁實秋所說的“我不生氣”以及本篇所引用的他的話,都見于一九二九年十一月《新月》第二卷第九期(按實際出版日期當在一九三○年二月以後)《“資本家的走狗”》一文。

     〔4〕這裡所說的定義,指馮乃超在《階級社會的藝術》一文中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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