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言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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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或道歉接着登出來,不過無拳無勇如阮玲玉,可就正做了吃苦的材料了,她被額外的畫上一臉花,沒法洗刷。

    叫她奮鬥嗎?她沒有機關報,怎麼奮鬥;有冤無頭,有怨無主,和誰奮鬥呢?我們又可以設身處地的想一想,那麼,大概就又知她的以為“人言可畏”,是真的,或人的以為她的自殺,和新聞記事有關,也是真的。

     然而,先前已經說過,現在的報章的失了力量,卻也是真的,不過我以為還沒有到達如記者先生所自謙,竟至一錢不值,毫無責任的時候。

    因為它對于更弱者如阮玲玉一流人,也還有左右她命運的若幹力量的,這也就是說,它還能為惡,自然也還能為善。

    “有聞必錄”或“并無能力”的話,都不是向上的負責的記者所該采用的口頭禅,因為在實際上,并不如此,——它是有選擇的,有作用的。

     至于阮玲玉的自殺,我并不想為她辯護。

    我是不贊成自殺,自己也不豫備自殺的。

    但我的不豫備自殺,不是不屑,卻因為不能。

    凡有誰自殺了,現在是總要受一通強毅的評論家的呵斥,阮玲玉當然也不在例外。

    然而我想,自殺其實是不很容易,決沒有我們不豫備自殺的人們所渺視的那麼輕而易舉的。

    倘有誰以為容易麼,那麼,你倒試試看! 自然,能試的勇者恐怕也多得很,不過他不屑,因為他有對于社會的偉大的任務。

    那不消說,更加是好極了,但我希望大家都有一本筆記簿,寫下所盡的偉大的任務來,到得有了曾孫的時候,拿出來算一算,看看怎麼樣。

     五月五日。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五年五月二十日《太白》半月刊第二卷第五期,署名趙令儀。

     〔2〕阮玲玉參看本卷第288頁注〔7〕。

     〔3〕艾霞當時的電影演員,于一九三四年二月間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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