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論“文人相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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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好惡,便有些為難了。

     譬如有一種人,他們借着一個好看的幌子,做其為所欲為的勾當,不論是非,無分好惡,一概置之在所排擠之列,這叫做玉石俱焚,在他自己的心目之中,已先無是非之分。

    但他還要大言不慚,自以為是。

    于是其所謂“是”,不免似是而實非了。

    這是我們在談話是非之前,所應最先将它分辯明白的。

    次則以趣觀之,往往有些具着兩張面孔的人,對于腰骨硬朗的,他會伏在地下,打拱作揖,對于下一點的,也會裝起高不可扳的怪腔,甚至給你當頭一腳,拒之千裡之外。

    其時是非,便會煞時分手,各歸其主,因之好惡不同,也是常事。

    在此時際,要談是非,就得易地而處,平心而論,彼一是非,此一是非,原非确論。

     至于非中之是,它的是處,正勝過于似是之非,因為其猶講交友之道,而無門閥之分。

    凡人在落難時節,沒有朋友,沒有六親,更無是非天道可言,能與猿鶴為伍,自然最好,否則與鹿豕為伍,也是好的。

    即到千萬沒有辦法的時候,至于躺在破廟角裡,而與麻瘋病菌為伍,倘然我的體力,尚能為自然的抗禦,因而不至毀滅以死,也比被實際上也做着騙子屠夫的所誘殺脔割,較為心願。

    所以,倘然要講是非,也該去怪追奔逐北的好漢,我等小民,不任其咎。

    但近來那般似是的人,還在那裡大登告白,說是“少卿教匈奴為兵”,那個意思,更為兇惡,為他營業,賣他朋友,甚而至于陷井下石,望人萬劫不複,那層似是的甜衣,不是糖拌砒霜,是什麼呢? 總之,文人相輕,不外乎文的長短,道的是非,文既無長短可言,道又無是非之分,則空談是非,何補于事!已而已而,手無寸鐵的人呵! 七月一日,《芒種》第八期。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五年八月《文學》月刊第五卷第二号“文學論壇”欄,署名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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