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讨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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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至于再稱異己者為“盧布黨”欤? 四月六日。

     ※※※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六年四月十日《京報副刊》。

     〔2〕指一九二六年春夏間,馮玉祥國民軍與奉系軍閥李景林、張宗昌所部直魯聯軍在京津間的戰争。

    當時奉系軍閥稱國民軍為“赤化”,稱他們自己對國民軍的進攻為“讨赤”。

     〔3〕奉天飛機三臨北京之空中一九二六年四月,在國民軍與奉軍作戰期間,國民軍駐守北京,奉軍飛機自二日起,連續三天飛臨北京投彈(作者此文寫于四月六日;此後奉軍飛機還曾到北京投彈數次)。

    奉天,遼甯省的舊稱,當時是奉系軍閥張作霖盤踞的地方。

     〔4〕“從優拟恤”段祺瑞執政府國務院于一九二六年三月二十日開會後,發布“怃恤令”說:“此次徐謙等率領暴徒,實行擾亂,自屬罪無可逭。

    惟當時群衆複雜,互相攻擊之時,或恐累及無辜,情屬可憫。

    着内務部行知地方官廳,分别查明撫恤。

    ” 〔5〕兩個俄款委員會委員應為三人,參看本書《可慘與可笑》及其注〔10〕。

     〔6〕此段引自一九二六年四月五日《京報》(文中的“六日”應為“五日”)發表的《九校代表對改組俄委會意見》的新聞。

    九校,指當時的北京大學、工業大學、農業大學、醫科大學、法政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女子大學、藝術專門學校九所國立大學。

    下文的五私大,指當時北京的朝陽、民國、中國、平民、華北等五所私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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