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的餘談〔1〕

關燈
豐之餘 看過了《第三種人的“推”》〔2〕,使我有所感:的确,現在“推”的工作已經加緊,範圍也擴大了。

    三十年前,我也常坐長江輪船的統艙,卻還沒有這樣的“推”得起勁。

     那時候,船票自然是要買的,但無所謂“買鋪位”,買的時候也有,然而是另外一回事。

    假如你怕占不到鋪位,一早帶着行李下船去罷,統艙裡全是空鋪,隻有三五個人們。

    但要将行李擱下空鋪去,可就窒礙難行了,這裡一條扁擔,那裡一束繩子,這邊一卷破席,那邊一件背心,人們中就跑出一個人來說,這位置是他所占有的。

    但其時可以開會議,崇和平,買他下來,最高的價值大抵是八角。

    假如你是一位戰鬥的英雄,可就容易對付了,隻要一聲不響,坐在左近,待到銅鑼一響,輪船将開,這些地盤主義者便抓了扁擔破席之類,一溜煙都逃到岸上去,抛下了賣剩的空鋪,一任你悠悠然擱上行李,打開睡覺了。

    倘或人浮于鋪,沒法容納,我們就睡在鋪旁,船尾,“第三種人”是不來“推”你的。

    隻有歇在房艙門外的人們,當賬房查票時卻須到統艙裡去避一避。

     至于沒有買票的人物,那是要被“推”無疑的。

    手續是沒收物品之後,吊在桅杆或什麼柱子上,作要打之狀,但據我的目擊,真打的時候是極少的,這樣的到了最近的碼頭,便把他“推”上去。

    據茶房說,也可以“推”入貨艙,運回他下船的原處,但他們不想這麼做,因為“推”上最近的碼頭,他究竟走了一個碼頭,一個一個的“推”
0.12796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