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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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件事。

    其一,是一個青年,冒充了軍官,向各處招搖撞騙,後來破獲了,他就寫忏悔書,說是不過借此謀生,并無他意。

    其二,是一個竊賊招引學生,教授偷竊之法,家長知道,把自己的子弟禁在家裡了,他還上門來逞兇。

    較可注意的事件,報上是往往有些特别的批評文字的,但對于這兩件,卻至今沒有說過什麼話,可見是看得很平常,以為不足介意的了。

    然而這材料,假如到了斯惠夫德(JSwift)〔2〕或果戈理(NGogol)的手裡,我看是準可以成為出色的諷刺作品的。

    在或一時代的社會裡,事情越平常,就越普遍,也就愈合于作諷刺。

     諷刺作者雖然大抵為被諷刺者所憎恨,但他卻常常是善意的,他的諷刺,在希望他們改善,并非要捺這一群到水底裡。

    然而待到同群中有諷刺作者出現的時候,這一群卻已是不可收拾,更非筆墨所能救了,所以這努力大抵是徒勞的,而且還适得其反,實際上不過表現了這一群的缺點以至惡德,而對于敵對的别一群,倒反成為有益。

    我想:從别一群看來,感受是和被諷刺的那一群不同的,他們會覺得“暴露”更多于“諷刺”。

     如果貌似諷刺的作品,而毫無善意,也毫無熱情,隻使讀者覺得一切世事,一無足取,也一無可為,那就并非諷刺了,這便是所謂“冷嘲”。

     五月三日。

     〔1〕本篇寫成時未能刊出,後來發表于一九三五年九月《雜文》月刊第三号。

    參看本書《後記》。

     〔2〕斯惠夫德(1667—1745)通譯斯威夫特,英國作家。

    著有長篇小說《格列佛遊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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