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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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連那孩子的頭,也無從分辨。

    王後說王的右額上有一個疤,是做太子時候跌傷的,怕骨上也有痕迹。

    果然,侏儒在一個頭骨上發見了:大家正在歡喜的時候,另外的一個侏儒卻又在較黃的頭骨的右額上看出相仿的瘢痕來。

     “我有法子。

    ”第三個王妃得意地說,“咱們大王的龍準〔16〕是很高的。

    ” 太監們即刻動手研究鼻準骨,有一個确也似乎比較地高,但究竟相差無幾;最可惜的是右額上卻并無跌傷的瘢痕。

     “況且,”老臣們向太監說,“大王的後枕骨是這麼尖的麼?” “奴才們向來就沒有留心看過大王的後枕骨……。

    ” 王後和妃子們也各自回想起來,有的說是尖的,有的說是平的。

    叫梳頭太監來問的時候,卻一句話也不說。

     當夜便開了一個王公大臣會議,想決定那一個是王的頭,但結果還同白天一樣。

    并且連須發也發生了問題。

    白的自然是王的,然而因為花白,所以黑的也很難處置。

    讨論了小半夜,隻将幾根紅色的胡子選出;接着因為第九個王妃抗議,說她确曾看見王有幾根通黃的胡子,現在怎麼能知道決沒有一根紅的呢。

    于是也隻好重行歸并,作為疑案了。

     到後半夜,還是毫無結果。

    大家卻居然一面打呵欠,一面繼續讨論,直到第二次雞鳴,這才決定了一個最慎重妥善的辦法,是:隻能将三個頭骨都和王的身體放在金棺裡落葬。

     七天之後是落葬的日期,合城很熱鬧。

    城裡的人民,遠處的人民,都奔來瞻仰國王的“大出喪”。

    天一亮,道上已經擠滿了男男女女;中間還夾着許多祭桌。

    待到上午,清道的騎士才緩辔而來。

    又過了不少工夫,才看見儀仗,什麼旌旗,木棍,戈戟,弓弩,黃钺之類;此後是四輛鼓吹車。

    再後面是黃蓋随着路的不平而起伏着,并且漸漸近來了,于是現出靈車,上載金棺,棺裡面藏着三個頭和一個身體。

     百姓都跪下去,祭桌便一列一列地在人叢中出現。

    幾個義民很忠憤,咽着淚,怕那兩個大逆不道的逆賊的魂靈,此時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禮,然而也無法可施。

     此後是王後和許多王妃的車。

    百姓看她們,她們也看百姓,但哭着。

    此後是大臣,太監,侏儒等輩,都裝着哀戚的顔色。

    隻是百姓已經不看他們,連行列也擠得亂七八糟,不成樣子了。

     一九二六年十月作。

    〔17〕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五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二卷第八、九期,原題為《眉間尺》。

    一九三二年編入《自選集》時改為現名。

     〔2〕眉間尺複仇的傳說,在相傳為魏曹丕所著的《列異傳》中有如下的記載:“幹将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而成。

    劍有雄雌,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劍獻君,藏其雄者。

    謂其妻曰:‘吾藏劍在南山之陰,北山之陽;松生石上,劍在其中矣。

    君若覺,殺我;爾生男,以告之。

    ’及至君覺,殺幹将。

    妻後生男,名赤鼻,告之。

    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劍;忽于屋柱中得之。

    楚王夢一人,眉廣三寸,辭欲報仇。

    購求甚急,乃逃朱興山中。

    遇客,欲為之報;乃刎首,将以奉楚王。

    客令镬煮之,頭三日三夜跳不爛。

    王往觀之,客以雄劍倚拟王,王頭堕镬中;客又自刎。

    三頭悉爛,不可分别,分葬之,名曰三王冢。

    ”(據魯迅輯《古小說鈎沉》本)又晉代幹寶《搜神記》卷十一也有内容大緻相同的記載,而叙述較為細緻,如眉間尺山中遇客一段說:“(楚)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言欲報仇,王即購之千金。

    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

    客有逢者,謂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幹将莫邪子也。

    楚王殺我父,吾欲報之。

    ’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将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

    ’兒曰:‘幸甚!’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

    客曰:‘不負子也。

    ’于是屍乃仆。

    ”(此外相傳為後漢趙晔所著的《楚王鑄劍記》,完全與《搜神記》所記相同。

    ) 〔3〕子時我國古代用十二地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記時,從夜裡十一點到次晨一點稱為子時。

     〔4〕王妃生下了一塊鐵清代陳元龍撰《格緻鏡原》卷三十四引《列士傳》佚文:“楚王夫人于夏納涼,抱鐵柱,心有所感,遂懷孕,産一鐵;王命莫邪鑄為雙劍。

    ” 〔5〕井華水清晨第一次汲取的井水。

    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卷五井泉水《集解》:“汪穎曰:平旦第一汲,為井華水。

    ” 〔6〕雉堞城上排列如齒狀的矮牆,俗稱城垛。

     〔7〕勞什子北方方言。

    指物件,含有輕蔑、厭惡的意思。

     〔8〕丹田道家把人身臍下三寸的地方稱為丹田,據說這個部位受傷,可以緻命。

     〔9〕蜜蜂的排衙蜜蜂早晚兩次群集蜂房外面,就像朝見蜂王一般。

    這裡用來形容人群擁擠喧鬧。

    排衙,舊時衙署中下屬依次參谒長官的儀式。

     〔10〕放鬼債的資本作者在創作本篇數月後,曾在一篇雜感裡說,舊社會“有一種精神的資本家”,慣用“同情”一類美好言辭作為“放債”的“資本”,以求“報答”。

    參看《而已集·新時代的放債法》。

     〔11〕這裡和下文的歌,意思介于可解不可解之間。

    作者在一九三六年三月二十八日給日本增田善的信中曾說:“在《鑄劍》裡,我以為沒有什麼難懂的地方。

    但要注意的,是那裡面的歌,意思都不明顯,因為是奇怪的人和頭顱唱出來的歌,我們這種普通人是難以理解的。

    ” 〔12〕侏儒形體矮小、專以滑稽笑谑供君王娛樂消遣的人,略似戲劇中的醜角。

     〔13〕宴之敖者作者虛拟的人名。

    一九二四年九月,魯迅輯成《俟堂磚文雜集》一書,題記後用宴之敖者作為筆名,但以後即未再用。

     〔14〕汶汶鄉作者虛拟的地名。

    汶汶,昏暗不明。

     〔15〕獸炭古時豪富之家将木炭屑做成各種獸形的一種燃料。

    東晉裴啟《語林》有如下記載:“洛下少林木,炭止如粟狀。

    羊[王秀]驕豪,乃搗小炭為屑,以物和之,作獸形。

    後何召之徒共集,乃以溫酒;火□既猛,獸皆開口,向人赫然。

    諸豪相矜,皆服而效之。

    ”(據魯迅輯《古小說鈎沉》本) 〔16〕龍準指帝王的鼻子。

    準,鼻子。

     〔17〕本篇最初發表時未署寫作日期。

    現在篇末的日期是收入本集時補記。

    據《魯迅日記》,本篇完成時間為一九二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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